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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伤人,需要担责!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
“汪星人”“喵星人”等萌宠
融入了越来越多的家庭
然而,在带来欢乐的同时
宠物伤人事件却时有发生……
请看菜园法庭审理的一起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
壹
案情回顾
某日,胡女士像往常一样骑电动车上班,路途中,老张家未栓系的狗突然冲向马路,扑向胡女士的电动车,导致胡女士摔倒受伤,上下切牙直接磕掉缺失,旁边牙齿全部松动。事后,胡女士要求老张赔偿因事故产生的各项费用。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无果,胡女士遂将老张诉至法院。
贰
审理经过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民法典》第1245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本案中,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书证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系老张饲养的狗撞向胡女士的电动车致使胡女士受伤。作为动物的管理人,应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以免对他人造成伤害,而老张饲养的犬只未进行栓系,导致狗突然撞向胡女士正常行驶的电动车,造成其倒地受伤,故胡女士不存在过错,老张对胡女士损失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最终判决,老张赔偿胡女士各项损失共计1.2万元。
叁
由于饲养动物越来越普遍,因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相关案例也越来越多。希望广大群众作为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要重视自身责任,遵守法律法规,按照规定检验、登记,配备安全绳、护具等必要的防护措施,并注意约束其行为,防止动物在失控的情况下对他人造成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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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宠物伤人,需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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