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昆山砍人男子并非保安、特种兵,实为酒店电工负责人
“南京零距离”微信公号8月29日消息,近日,江苏昆山发生一起刑事案:“宝马纹身男”刘某某绰号“龙哥”持刀砍向骑车男子(于某某),不料长刀掉落被于某某捡起,并将刘某某杀害。案件发生后引发网友关注。
近距离监控还原事发过程



有网友称于某某是某公司的保安队长,特种部队出身。在昆山贴吧,一网友自称于某某前同事爆料称,于某某的身份并非特种兵,于某某大近年来屡遭不幸,生活压力较大,儿子患癌症、父亲去世……


此外,《零距离》记者还打听到,死者刘某某在昆山市陆家镇合丰村开了一家典当行。今天上午记者赶到时,典当行已经关门。附近居民表示,以前经常看到刘某某在典当行出入,但是昨天典当行就关门歇业,一直没有开门。

事件回顾
27日晚,江苏省昆山市震川路一路口,一辆白色宝马车驶入非机动车道,与正常骑行的电动车发生争执,宝马车后座一男子下车与骑车人发生口角,尽管有女伴相劝,但两人仍旧发生推搡。
监控显示,宝马车司机从车上下来,对骑车人拳打脚踢,后又返回车内拿出一把长刀,砍向骑车人。骑车人虽然连连躲避,但仍被砍中。
宝马车司机手持的长刀不慎落地,骑车人捡起长刀砍向宝马司机……宝马车司机经抢救无效身亡。
当地警方通报案件进展

网友热议
骑车男子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
有网友认为,刘某某动刀在先,骑电动自行车的男子是正当防卫。

也有网友认为于某某将人追砍至死,涉嫌防卫过当。

关于正当防卫是这样规定的:

网友整理刘某某犯罪记录:
2001年7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四年六个月;
2006年9月7日因打架被行拘五日;
2007年3月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九个月;
2009年5月11日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三年;
2013年7月19日因犯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被判两年两个月。
除了以上犯罪的记录,更有网友爆料“龙哥”曾在今年3月获得过“见义勇为”的荣誉证书 。
(原题为《独家:昆山砍人男子并非保安、特种兵,真实身份是……》)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