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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女子流产后腹痛复查多次无果,三个月后纱布取出已感染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8月29日消息,“做完人工流产手术后,纱布竟被遗留体内三个月。”34岁的贾女士告诉《法制晚报》记者,期间腹部疼痛,下体恶臭,多次前往为自己进行手术的唐山市妇幼保健院复查未果。直到8月21日前往社区医院就诊,才将发黑的纱布取出。
8月28日唐山市妇幼保健院质管部门胡科长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医院方面第一时间将此事上报到唐山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唐山妇幼保健院本着尊重事实,不回避,不推诿,将接受唐山市医疗调解委员会出具的所有意见。
流产手术后腹痛难忍,三个月后体内取出纱布
2018年5月12日,34岁的贾女士因腹痛前去唐山市妇幼保健院妇科门诊就诊,当时已经怀孕五周零三天。经过一系列检查,由于胎位低,胎儿易流产,医生建议贾女士放弃此胎接受流产手术。由于检查中各项指标显示,胎儿异常需安排流产手术,贾女士于5月15日接受人工流产手术,期间家属一直在旁陪护。
手术结束后,主刀医生嘱咐应在10-15天内前往医院复查。贾女士随后出现腹痛症状,并且下体有异味。5月17日,贾女士术后感觉自己右脸疼痛,并且有麻木感,加之牙痛,耳朵痛,导致身体过度不适,甚至影响睡眠。
贾女士称,5月25日再度前往唐山市妇幼保健院生育门诊,复诊的陈大夫表示,流产手术后腹痛属于正常现象,并没有为贾女士查体,而是开了一瓶复合碘溶液,让贾女士自行清洗以便去除异味。
生育门诊就诊后,贾女士还在妇幼保健院耳鼻喉科进行了电子镜检查。检查显示双耳道未见异常。然而贾女士发现右脸疼痛加剧,后于5月28日前往牙科医院,医生指出,可能发生颞下关节紊乱,建议前往中医院进行理疗。
6月1日,贾女士前往医院进行流产手术复查。据其讲述,彩超检查后,陈大夫表示彩超片子没有问题。然而自己却仍是腹痛不止,下体开始有呛人液体流出,陈大夫在没有进行查体的情况下,还是表示没有问题。由于剧烈腹痛以及身体有异味,贾女士一直在家养病,没有外出工作。恶臭液体流出导致其内裤被腐蚀掉色。
一个月过去后,贾女士的症状仍然没有减轻,不仅浑身乏力,还出现低烧症状。贾女士右侧腹部剧痛,于是再度前往唐山市妇幼保健院就诊。一直为贾女士复查的陈大夫为其加了急诊并再度进行彩超检查。至此,距离贾女士流产手术已经过去一个半月,贾女士说,复诊大夫一直未其检查下体。
此后,贾女士发现自己下体恶臭,并持续有液体流出。例假期间,经血也有所异常。除了右侧面部疼痛外,大腿右侧也开始麻木。直到8月20日晚,贾女士腹痛难忍,夜不能寐。经朋友介绍,于21日前往社区医院查体。贾女士告诉记者,社区医院的大夫从她体内取出一块黑色的纱布。纱布不仅化脓,还有淤血,散发出浓烈的恶臭,甚至呛得其他患者无法进入诊室。至此,这块在贾女士体内留存了整整3个月零六天的纱布终于被取出。
取出的纱布。 本文图片均来自看法网取出纱布后再度发烧
贾女士称,自己拿着发黑的纱布来到唐山市妇幼保健院,医院方面承认将纱布遗留贾女士体内,并将事故上报医调委(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医生解释说有可能手术时贾女士正打着麻药,术后医生告知患者需将纱布取出,然而双方沟通不畅导致纱布留在了体内。不过,自己和家属都没有得到通知,手术后的病历也没有留下任何医嘱。
贾女士相关诊断证明对于为何复查的大夫一直不为贾女士查体,贾女士称,生育门诊吸宫科的卢主任对其表示,由于担心查体导致术后感染,复查中的常规检查并不包括查体。此外,8月21日,流产手术的主刀大夫为贾女士进行了检查,并称“没多大影响,后果没那么严重”,还建议贾女士继续在妇幼保健院治疗。贾女士表示无法信任该医院,将继续在取出纱布的社区医院治疗。
纱布取出后,贾女士再度发烧,并且感到浑身无力,连日来一直在社区医院输液并清洗,进一步展开抗炎治疗。
贾女士对记者表示,从前看到纱布留在体内的新闻感到无法相信,但现在却发生在自己身上。面对医院的冷淡处理,实在无法接受。“对患者来说,维权太不容易了。遇见这类事情,既要处理和医院的纠纷,还要顾及身体健康,感到身心俱疲。出了这样的事情,我只想通过正常途径解决,并不想讹诈医院。但面对医院部门的互相推诿,觉得很心寒。作为患者来说,可以包容医院的错误,但是医院要坦诚面对工作上的疏忽,而不是推卸责任。事情发生后,我晚上经常做噩梦,梦见一群大夫围着,拿针扎我。半夜两三点醒来后就睡不着。”
回应
唐山妇幼保健院:不回避 不推诿
8月28日,记者致电唐山市妇幼保健院质管部门。质管部门的胡科长表示,医院方面第一时间将此事上报到唐山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报案当天,医调委工作人员来到现场,并正式接受报案。唐山妇幼保健院本着尊重事实,不回避,不推诿,一切以患者的身心健康出发,将接受唐山市医疗调解委员会出具的所有意见。具体后续内容需向唐山市医调委进一步询问。
唐山市医调委,医调委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已经接到报案,由于患者发生感染,正在进行治疗,因此尚立案。根据医调委规定,纠纷的调解进展,只能对患者、患者亲属或其代理委托人透露。更多信息需要进一步和医院方面沟通。
(原题《女子流产手术后腹痛不止 称纱布留体内三月引起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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