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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库天花板墙皮脱落砸坏车漆,物业拒绝赔偿,澎湃介入后已解决
近日,来自江苏的消费者张先生向澎湃新闻质量观投诉平台(https://tousu.thepaper.cn)反映,7月4日,他将家用汽车停在小区地下车库A区公共车位上,取车时发现被天花板脱落的墙皮砸伤车漆,他立即寻找物业要求赔偿。物业公司认为张先生没有将汽车停于固定车位,拒不承担责任。
澎湃新闻致电张先生居住小区苍梧新华苑的物业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会尽快将事情上报领导。当晚,澎湃新闻从张先生处获悉,物业公司已与他取得联系,对方诚恳道歉,并主动免除了一年的车位管理费600元。目前,双方已达成一致。
消费者投诉:
张先生介绍,他是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新华苑小区业主,本年度的车位费、车位管理费、车位卫生费均正常缴纳。7月4日,由于自己的车位距离较远,且物业并没有说明公共车位不可停车,他因此将购置不到半年的新车停放在了公共车位,回去取车时却发现车漆被掉落的墙皮砸坏。
张先生立即将情况反馈给物业公司,要求物业公司对车辆损伤鉴定并加以修复,赔偿因喷漆导致车辆的折旧费用。但物业公司以张先生未将汽车停在固定车位上拒绝赔偿,并表示会将该情况上报领导,
迟迟等不到回复,张先生选择报警,并自行联系了保险公司理赔,“遭到这样的无妄之灾,我还是希望物业公司能道歉,赔偿相关损失”。
企业回应:
接到张先生投诉后,澎湃新闻致电苍梧新华苑小区物业,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此事,将汇报领导协商解决。当晚,张先生向澎湃新闻反馈称,物业公司已联系他道歉,并主动免除了一年的车位管理费600元,他对此表示满意,目前双方已达成一致。
律师说法:
针对车辆停放在公共车位发生意外时物业是否有赔偿责任的问题,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吴风虎律师认为,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这次事件中物业方是小区建筑物的管理人,对建筑物的安全性存在监管义务及管理职责,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建筑物、附属物及附着物进行专业排查,进而避免本案事故的发生。其次,因为车主支付了停车费,和物业之间形成了车辆保管的合同关系,物业有义务保证车辆免受侵权损害。吴风虎说,发生类似事件,物业公司有义务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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