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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狩猎?我看“刑”!
2023-07-17 17:2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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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胡某、李某、莫某及丁某四人均是湖南省益阳市人。2022年12月份,四人在未办理相关狩猎手续情况下驾车到武宁县辖区内使用高压气枪、热成像仪进行非法狩猎,猎捕到“三有”动物5只包括竹鸡,野兔,麂子,还猎捕到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鹇3只。
![](https://imagepphcloud.thepaper.cn/pph/image/261/815/466.jpg)
![](https://imagepphcloud.thepaper.cn/pph/image/261/815/468.jpg)
2023年6月14日,武宁县人民检察院以胡某四人涉嫌犯非法狩猎罪向武宁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023年7月10日,武宁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狩猎罪依法判处四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不等,并宣告缓刑。同时判令四被告人共同承担因非法狩猎行为造成的生态损害所需的生态修复金23080元,并要求四被告人在武宁县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https://imagepphcloud.thepaper.cn/pph/image/261/815/470.jpg)
武宁法院秉持绿色发展理念,以最严格的司法保护最美山水小城。在司法审判中,贯彻实践“两山”理念,通过构建司法+行政保护大格局,保护修河流域内生物多样性,为山水武宁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作者:周剑
原标题:《非法狩猎?我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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