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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晚清白话报章与现代女性意识》|历史地表的裂隙之外
【按】“答辩”是一个围绕文史类新书展开对话的系列,每期邀请青年学者为中英文学界新出的文史研究著作撰写评论,并由原作者进行回应,旨在推动文史研究成果的交流与传播。
本期邀请上海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曹晓华与三位年轻学人讨论其新著《晚清白话报章与现代女性意识的萌芽(1898-1911)》(简称《晚清白话报章与现代女性意识》,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22年)。本文为评论文章。
包脚受辱图 ,《安徽俗话报》,1904年第13期
毫无疑问,孟悦和戴锦华所著的《浮出历史地表》在近现代妇女文学研究史上具有某种振聋发聩的启蒙地位——“两千多年始终蜷伏于历史地心的缄默女性在这一瞬间被喷出、挤出地表,第一次踏上了我们历史那黄色而浑浊的地平线。”中国女性与中国近代历史之间错综复杂又隐蔽难言的关系在孟、戴二人的描摹中重见天日,更难能可贵的是,它为后来的研究者们提供了可供借鉴的研究进路:通过考察晚近时期女性的话语表达,进一步廓清女性所遭受的文化权力压迫与被“父”与“夫”遮蔽的文化形象。
曹晓华的新著《晚清白话报章与现代女性意识的萌芽(1898-1911)》便在一定程度上沿袭了这种思路。晚近文学领域的性别史书写并不鲜见,谢无量的《中国妇女文学史》、谭正璧的《中国女性文学史》等20世纪的研究著述,都为处理“性别”与“文学”关系初步确立了实践意义上的范例”,也从侧面揭示了妇女/女性文学史在特殊历史时期的内在复杂性。如何在繁芜丛杂的史料中梳理出一条相对明晰的线索,这对研究者而言是不小的挑战。本书作者曹晓华则慧眼独具,她选取了1889至1911年间的部分白话报章,将”文学汉语”“女性表达”和“国族认同”紧密结合在一起,通过研究性别主体在家国与民族、传统与现代之间或主动或被动的自我调适,尝试还原文白交迭之时女性在舆论场中的历史面貌。如其自述所言,白话报章正是那扇”考察过渡时代中国女性意识和性别书写的窗口”。
萌芽何解?——从”文学汉语”到《无锡白话报》
谈到本书的选题缘起,曹晓华引用文贵良对“文学汉语”的定义,开宗明义道出她的观点:女性表达属于晚清民初的文学汉语实践,与近代文学汉语的转型紧密相关。此处隐含了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书中所言的“女性表达”,其具体内涵究竟是相对其他什么概念提出的?倘若确如文贵良序言所述,“与‘女性白话文书写’相对照的至少有两个参照对象,即女性文言书写与男性白话文书写”,那么曹晓华在著述中是否真的实现了对这类书写中“性别主体”的讨论呢?
首先来看这一讨论的合法性。根据著者的总结,学界近年对清末民初文学汉语转型的研究大致可分为三类:
讨论文白转型以证明晚清到五四白话文学实践的合法性;
从启蒙的视角关注文学汉语转型的社会影响和各阶层主体的接受研究;
借助文章学、修辞学的角度讨论近代文学观念的嬗变。
这意味着,学界对文白之际白话报章的应用性达成了基本共识,对汉语转型时期的性别讨论声音则相对较少。文言和白话(浅说)的区别已经不再只限于所谓的地位高低,而是在特殊时局中哪种应用更广的问题,只是女性主体究竟在白话报章的传播中扮演了何种角色、传递了何种观念,仍然存在一定的讨论空间。换言之,著者以白话报章为切口来剖视晚近文学性别意识的进步性与矛盾性,此路可通。
但综观全书,笔者更倾向于另一种答案:在实际写作过程中,著者将对主体创造性的讨论转嫁到了对书写者主观意图的阐释层面上,进而规避了对主体性别的判断与辨析。因为在曹晓华看来,“性别身份的对立不能简单地和文言白话的对立进行联系”,这意味着本书出现的“女性白话文书写”或许本身就是一种“陷阱”,主体性并非著者的研究重点,作者所关注的,归根结底是晚清民初白话报章材料中的“现代性”特质,以及其在性别领域的具体表现。这也解释了本书为何最终以“现代女性意识的萌芽”为题眼之一,“徘徊在传统女教规约和‘新女性’召唤之间的两难处境”,这种进退维谷的心理,正是所谓“萌芽”的本质。
明晰了这一点,作者将裘毓芳与《无锡白话报》用作本著第一个案例也就不难理解了。将白话报章(报载白话文)置于与传统的闺阁唱和以及五四运动之后的白话写作之间,本就表明了作者眼中白话报章所包孕的特殊张力:由裘毓芳执笔的《〈女诫〉注释》,代表了晚近女性报人的共同困惑。在解读裘毓芳的挣扎时,曹晓华选用的文本极为典型,“曹大家也是个女子,他竟这样有学问、有道理,做到名声赫赫,万世流传”——这种“读书为治家”的论调在晚清之际可谓司空见惯,女性对自我的训诫贯穿各类白话报章,连被冠之女权先锋的秋瑾在敬告书中也难免对部分“自轻自贱”女性的攻伐。
综合《无锡白话报》的刊载文章和《中西教会报》等同期其他白话报刊栏目,曹晓华将笔锋自然过渡到了“妇孺”这一语汇的性别“霸凌”上。在她的考证中,以妇孺为假想读者的白话报刊栏目其时较多,大都“将妇女儿童作为同属一类的无差别对象”,认定她们不仅跟农、工、商等都需要被开智启蒙,更在表述上延续文言传统,将其与幼儿视为同一阶段的共同客体。女性与生育后代的天然关系,使得“妇”与“孺”的连称看起来十分自然,也为这一时期知识界“赋予”新女性“救国保种”的政治任务奠定了某种观念上的基础。
曹晓华在点评裘毓芳的话语实践时着重描述了其行动过程,认为她“试图通过掌握更生动的语言形式进行性别主体的身份确认,即女性从被白话启蒙的客体翻转为有意识使用白话确认自身性别意识的主体”。但就书中呈现的材料而言,这种“有意识”到底有几分真、几分伪,可能很难给出定论。即便从舅父裘廷梁手中接过《无锡白话报》后努力革新,但裘毓芳的所谓“挣扎”仍像是顺势而为的机体反应,区隔于历史地表的裂隙之外。
新旧之际的“妇德”与“女诫”:谁应该被启蒙
那么由晚清白话报章传播而促成的历史裂隙落在何处?
若欲回答这个问题,厘清女性在白话报章中的身份和角色尤为重要。尽管著者并未严格区分书写者的性别殊异,如前所述,不论书写者是否为女性,在他们对白话报刊,尤其是白话演说的预设里,(底层)女性往往都被视作“大人身形、小孩智识”的被启蒙对象。这种事关话语权力的“俯视”对今日的学者而言必不陌生,福柯的论断早已成为性别研究的某种金科玉律:“权力以网络的形式运作在这个网上,个人不仅流动着,而且他们总是既处于服从的地位又同时运用权力。”
而在这张有关女性启蒙的网上,演说文较之白话报刊的其他体裁,其隐含的话语-权力链更为明显。你来我往的学界论争或许只是火药味浓一些,反唇相讥、刻薄辛辣,但晚近时期将受众指向普通女性的白话敬告文,则以难以察觉的形式划分出了话语表达的几方阵营——是谁“有资格”来劝诫女性?又是谁“应该”被启蒙?白话演说文的书写者、被训诫的“待启蒙女性”、推动讲坛劝诫之风的“有识之士”、对女性身心仍有企图的窥伺者……也难怪曹晓华会用“醉翁之意不在酒式的借题发挥”来形容白话演说行文的微妙之处。
其中的代表性一例便是作者着重分析的缠足与放足。放足本是号召女性争取自身权益的倡议,但正如曹晓华引述的材料所示,晚清白话报的书写者,也即“敬告者”,对于放足之益处的落脚点最终却回到了对女性功能的期许:
身体如果软弱,一身就有本领,也是处处颠倒,难以收拾。上不能侍奉公婆,下不能助夫治家,……细考太弱的缘故,多半误在缠脚上。
曹晓华将这种对她者“痛楚”的展示和解释比拟为“给机器的零件除锈”,认为论说者实际“着意于女性作为家国建构中的一个功能象征”。这很难不令人联想到某种上下打量的凝视目光,和女性被刻意放大的生育器官以及被物化的事实。在敬告者的逻辑中,哪怕是经过开蒙的女性,其价值也仅仅在于相夫教子,鼓励其受教育只为她能培育出合格的国民罢了。换言之,在家国一体的文化传统和救亡图存的时代背景之中,晚清民初女权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只能、也不得不依附于“国权”,女权的独立价值更无从谈起。
从更残酷的视角来看,曹晓华在本章中着墨不多的观点之一,恰恰道明了“敬告书们”对晚近女性的另类“压榨”:
有了这些文章,可以凸显办报者对国粹、对科学的执着,是一种理念的宣扬,究竟刘师培等人心目中希望出现的、赞同他们使用白话撰写述学文章的读者有多少,在此并不是重点。
来自知识阶层由上到下的“俯视”造成了敬告演说文字里行间的隔膜,这是不言自明的;林獬所言的“转说把妇女孩子们看”则是更深一层的“俯视”——在他的潜台词里,被视作“愚妇”和“待启蒙者”的女性实际上成了部分知识话语阶层成就政治理想的垫脚石。当然,一概而论是不可取的,以上只是笔者根据本著征引内容而进行的阐释。
对戕害女性的缠足之讨论尚且如此,女学和婚恋等议题的情况或许会乐观一些吗?著者的研究结果显然又给大众的想象泼了一瓢冷水,且各举一例详释。
婚姻自主权始终是女性争取独立的重要内容,择偶自由自然包含其中。《潮声》是曾杏村于1906年在潮汕地区创办的白话方言报,此报的典型特征之一便是善用歌谣来宣传民主、科学、进步的理念。曹晓华在《潮声》中发现了一则名为《郎君好》的歌谣,看似宣扬优婿之妙,但实为一种新“女诫”,在本质上将“选择佳偶”和“接受训诫”缠绕一体、互为补充。曹晓华认为,这种歌谣更像是“女性假托男性引导者之名实行的自我修身准则”,因为女性最后还是要“嫁”,没有别的选择,只有嫁得好坏之分。颇有意思的是,《潮声》其实还在同期杂志上刊载了另一则“进步”婚恋歌谣《缓婚配白话歌本》。与前者不同,《缓配》并未强调夫妻敦伦之理和新婚姻的标准,而是将缓配婚姻与强国保种继续缝合,呼吁青年不要过早娶妻生子:“少年勿好做父嬡……变作废人如死蛇,大半是早娶老婆;合众废人成一国,人废国亦不能安;人若不肯缓娶妻,全国所生皆弱儿……”这实则与晚清女性遭遇的非独立性叙事困境高度一致:个体只能让位于家国,哪怕是所谓的“进步话语”,也势必成为救亡图存、强国保种的政治理想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女学的问题也同样在此。20世纪初的晚清戏曲界依势改良,戏曲作为一种思想教化的手段,逐渐融入女学体系之中。但在戏剧改良推行四五年之后,《天津白话报》所刊的《妇女听戏出丑》,仍然存在着“此外大家不知道的,还不定有什么丑事啦,大概吃哑巴亏的必不少”等别有所指的”意淫”话语。最吊诡的是,如曹晓华指出的,所谓“戏曲改良”,“无论是怕观众起哄也好,怕戏词不堪也罢,都是以保护台下妇女的名节为出发点的”,被凝视的对象反倒成了新一轮凝视目光的虎皮大旗,满足于这种“调教”兴味的男性观赏者则隐于幕后,无人指摘。
进而,曹晓华认为,对女性装扮的敌意其实也是“似女者皆淫贱”的逻辑变体:“女子施粉黛被认为在经济上无益民生,又有碍风化,和倚门卖笑的娼者无异。”与之呼应的是“脂香粉腻尽消除,昂昂匹丈夫”,效仿花木兰的“祛女性化”成为新女性的某种范式自是不必多说,“尚武”精神更和新国民塑造融为一体,晚清女性解放运动在不自觉中步入了另一重困境。
由此,讨论的重心又回到了对女性主体的关注上。“虽然理智上很清楚接受了新式(或者是半旧不新)教育的女性不可能再和过去一样,但是情感上依然不自觉地留恋传统女诫中对贤良淑德女性的评判标准”,这个难题绝不仅限于理论知识界的学人和白话报章的撰者,连晚近时期的先进女性似乎都困顿迷惘。而这种对自我认知和话语表达的混乱,正是女性挣脱历史地表前的裂隙所在。
迫近或背离:“英雌”背后的叙事困境
在分析社会意识之于女子放足议题上的矛盾性时,著者曾如此写道:“国家话语的介入的确在一定程度上遮蔽了当时女性言说中的个人成分。”曹晓华的态度相对温和严谨,盖因她基本认同国家话语的操纵并没有改变女性身体被进一步解放(即缠足改放足)这个客观结果。但在笔者看来,家国一体的话语传统对女性表达的渗入影响是全方位的,甚至连“身体解放”这一结果是否成立都值得深思。
典例便是“英雌”的诞生。从语汇生成的角度上看,“英雌”显然自“英雄”而来。正如研究者所言,在晚近的话语表达场景中,“英雌”实际上兼具“女性性别符码+指涉男性的人物品格褒扬符码”和“指涉男性的人物品格褒扬符码+女性性别符码”两种概念生成模式。“世世儒者,赞诵历史之人物,曰大丈夫,而不曰大女子;曰英雄,而不语英雌。鼠目寸光,成败论人,实我历史之污点也”——报刊演说的各式宣言中,“英雌们”在自认为夺取话语权的同时不自觉保留了对男性之“英”的默认,这或许并不能简单视作女性的“被动”反应。
结合此前对“祛女性化”的分析,这一系列“祛女”“成男”的话语表达,从侧面印证了晚清女性争取“独立”的无奈之处:唯有如此,才能借机获得最大程度上的权力话语支持。在本著第七章的论述中,曹晓华也有此意:
在女性先驱利用演说文号召同胞增强脑力和体力的过程中,恨铁不成钢的自卑感、为国分忧的使命感和改革迫在眉睫的焦灼感,三者交织缠绕在一起。这样复杂的情绪又被男性先驱带有强烈导向性的论说催化,于是一个带有男子气概的“英雌”形象逐渐站立起来,并且在国家话语的扶持下迅速融入救亡宣传中。
换言之,作为主体的“我”在进步舆论之中获得了受教育的许可和所谓的“人权”,但作为女性主体的“我”仍然摆脱不了为国所用的命运,也即曹晓华所言的“国民话语和教育体制之间的碰撞和磨合”。同样,在婚恋层面,只有当“婚事”与“国事”挂钩,志同道合的战友才会成为理想的人生伴侣。在白话小说《自由结婚》和《玫瑰花》中,无论是英雄还是英雌,追求国族平等自由时毫不犹豫,但到了双方的关系上,却仍然“慎重地”坚持禀告父母并代为提亲的传统。
值得玩味的是,曹晓华所引鲁迅关于“母性”“女儿性”和“妻性”的见地,被她用作了对晚清白话报中女子尴尬处境的形容,认为“男女平权”作为一个时代性诉求,在新名词的虚空幻想和传统女教的话语改造中挣扎求存。只是往深处琢磨,鲁迅言称妻性被后天所逼就、母性和女儿性则是天性所有,未尝不是一种避重就轻的说法——所谓母性和女儿性,从本质上仍然指向了共同的父权,依旧是被社会心理和文化传统所建构的,也是“逼成的”。自然,笔者此处并非为苛求或评判鲁迅的性别观念,仅作解读一种。
进而,在与鲁迅相关的另一则材料中,曹晓华总结了晚近白话报章对女性形象的一种重塑与想象:“国民之母”→“养育后代”→“人种改良(进化)”。这是一条极为符合晚近中国对西方进化论想象的逻辑链,也正是伊利格瑞所辛辣讽刺的那一派——“总而言之,女性特征的文化的、社会的、经济的价值定位都与怀孕和母亲身份相关联:以乳汁哺育孩子,重建男人。”
由此,站在结尾处重审著者的绪论,她所提到的诸多构想仍然有待进一步丰富。例如,曹晓华所谓的晚近时期“女性意识”,究竟在何种程度上具有“现代性”?这种现代的女性意识,又是如何经由白话报章得以发展的?——相比曹晓华在微观层面剖析具体个案的炉火纯青,她对此问题宏观演进线索的描摹和提炼则略显单薄。
此外,曹晓华的绪论也间接承认了她对史料梳理的吃力:“前四章着重从文体形式变革以及修辞技巧等角度讨论女性意识觉醒,留下大量无法深入展开的内容安排在后三章逐一论述。”这使得本著的上下编有较多观感重复的材料,较少与理论勾联的内容,读者难免疲于重复的文本和表层语义。
尽管如此,曹晓华的这本著作依旧具有某种震撼性,一如她在结语中的表述:
在“救国保种”大潮中裹挟而生的女性自主意识尚具雏形,还远不能“自力更生”……晚清知识阶层掌握话语主动权带来的居高临下的压迫感,随时可以和根深蒂固的封建父权联合起来,导致晚清白话报章在某种程度上继承了文言的“权威”。而这种“权威”先天带有专制父权的阴影,甚至影响了国民话语对女性意识的改造和重塑,这才是值得继续深入挖掘的关键所在。
也许,令1898-1911年的她们能够“被重新看见”,正是我们今日之工作的最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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