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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这些官员辞职下海后仍被查,媒体揭秘背后故事
8月27日,安徽纪检监察网发布消息,来安县委原书记刘荣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17年3月,刘荣祥辞去公职。不少网友评论称:“辞职了也跑不了”“人走‘查’不凉”。
“聊时局”梳理发现,近年来,官员辞去公职后仍被查处的案例并不少见。据不完全统计,仅安徽就有芜湖市卫计委原党委书记、主任何思忠,黄山市黄山区原区委常委、副区长汪全胜等人。
刘荣祥因健康原因辞职后进入企业任职
“聊时局”发现,早在2016年,刘荣祥就因身体健康原因辞去县委书记一职。2016年5月20日,来安县召开领导干部大会,宣布安徽省委、滁州市委关于来安县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的决定。
会议中,刘荣祥称,因为个人健康缘故辞去来安县委书记职务,“做出这个决定是经过多次思想交锋而做出的艰难抉择,决策艰难矛盾的过程也是我不断升华感恩组织、感恩同志们、热爱来安的思想升华过程。”
刘荣祥称,在组织多年教育培养下,他由一个农家学子逐步走向县委书记这一岗位。“在向组织报告个人健康状况后,组织上尊重了我的意愿,批准我辞去了来安县委书记职务,这充分表明了组织上对干部健康的关心。”
安徽省纪检监察网披露,在辞去县委书记职务10个月后,2017年3月,刘荣祥辞去了公职。
“聊时局”获悉,辞去公职后,刘荣祥选择下海经商,加入了华夏幸福,并在华夏幸福合肥区域任职。
据“华夏幸福党建网”中的一篇《华党字〔2018〕8号 关于刘荣祥等同志党内职务任免的决定》显示,刘荣祥同志任合肥区域事业部党总支书记,兼任合肥区域事业部总部第一党支部书记。该“决定”落款为中共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时间为2018年6月11日。
2018年7月7日,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公告显示,刘荣祥出现在该名单的“核心干部”一栏内。根据公告,包括刘荣祥在内的122名“核心干部”共获授4127万份股票期权。然而,让人未料到的是,仅在获授股票期权一个多月后,刘荣祥便被调查。何思忠与陈树隆关系密切
与刘荣祥相似,2018年4月9日,芜湖市纪委监委对外通报称,芜湖市卫计委原党委书记、主任何思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聊时局”发现,2016年9月,时年53岁的何思忠辞去公职,下海创业。何思忠下海后,成立了安徽海豚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这家位于安徽阜阳的民营医疗公司成立于2016年9月,何思忠是创始人之一,并一直担任董事长。何思忠从医学院校毕业后,从普通医生干起,到2005年,出任芜湖知名的三甲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党委书记。8年后,出任芜湖市卫计委主任。
据“廉政瞭望”报道,一名芜湖医疗界人士介绍,如果简单概括何思忠8年的院长生涯,就是遇到了一个人,干了一件事。
“廉政瞭望”报道称,何思忠出任市二院院长的次年,陈树隆出任芜湖市委副书记、市长。2008年,陈树隆担任芜湖市委书记,并主政当地3年。陈树隆主政期间,正是芜湖医改狂飙突进之时。尽管陈树隆刻意低调,极少接受媒体采访谈及医改话题,但所有人都知道,他才是芜湖医改真正的推动者。
何思忠与市二院,则是芜湖医改中涌现出的标志性人物与明星单位。“廉政瞭望”报道称:“一名芜湖政界人士说,陈树隆对何思忠颇为倚重,重要的考察团或领导来,都会安排在二医院。在各种会议上,陈树隆经常表扬何思忠。”
2013年,何思忠出任芜湖市卫计委主任。“廉政瞭望”报道,何思忠与陈树隆关系不错,据称这次职务变动是陈树隆亲自关照过的。
2018年7月10日上午,何思忠受贿案在芜湖市鸠江区法院开庭审理。何思忠还是芜湖市监委成立以来查办的第一起留置案件。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4年,何思忠先后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227.3305万元、美元1万元以及价值人民币30795.56元的欧米茄手表1只。一审法院判处被告人何思忠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何思忠服判,表示不上诉。
汪全胜:副区长辞职下海多年后被查
2016年5月24日,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二审终审判决:汪全胜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汪全胜已退出的全部赃款,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汪全胜,男,党员,原黄山区区委常委、副区长,曾任区委常委兼黄山区耿城镇党委书记。2010年12月10日,黄山区人大常委会接受汪全胜辞去黄山区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此前,黄山市委决定免去汪全胜的中共黄山区委常委、委员职务。据媒体报道,汪全胜不是“科班”出身的公务员,起先是当地的一个村干部,开办超市起家。后来,作为人才破格使用,一步步熬上来的。据了解,汪全胜辞职后,曾下海经商,重操旧业。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汪全胜在担任黄山区耿城镇党委书记、黄山区委常委、副区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162270元。其中,现金47000元、购物卡31000元、商品房(一楼结构层)8427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2014年10月23日,被告人经黄山市黄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通知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并退出全部赃款。
(原题为《独家!安徽这些官员辞职下海后仍被查,揭秘背后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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