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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一精装房延交被指工程进度不乐观,业主忧心逾期赔偿款没着落
近日,消费者刘先生向澎湃质量观投诉平台(https://tousu.thepaper.cn)反映,2021年1月,他购买了江苏泰州泰兴市金科集美雅苑的一套精装修房屋。依据合同约定,2023年2月15日前,开发商泰兴百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兴百俊”)交房。
今年1月,刘先生收到延期交房的通知。短信中,开发商承诺毛坯房竣备时间不晚于6月30日,精装房交付时间不晚于10月31日。
但刘先生与其他业主反映,自6月30日毛坯房完工后,2号楼、3号楼和8号楼的几百户精装修房已无人施工。目前精装修房的材料甚至还没有进场,距离承诺的10月31日前交付进度明显不足。基于此,业主们希望开发商给予回应并按照购房合同的约定支付延期交付的赔偿金。
金科集美雅苑业主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二条 逾期交付责任
7月10日,澎湃新闻联系到开发商泰兴百俊。客服表示,会将情况上报给领导,核实后给予答复。但截至发稿,澎湃新闻未得到相关回应。
消费者投诉:
刘先生这套金科集美雅苑的精装修房是2021年1月购买的。根据当时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定于2023年2月15日前精装修交付。但2023年1月16日,他收到延期交房的短信。短信中,开发商承诺毛坯房竣备时间不晚于6月30日,精装房交付时间不晚于2023年10月31日。刘先生与众多业主只好继续等待。
开发商发布的延期交付告知函
业主收到的延期交付通知短信
6月29日,开发商发布接房通知,表示金科集美雅苑已具备使用条件,通知业主办理交房入住手续。
“这次交付只是毛坯房,因此有少数原本购买精装房的住户签署了《关于自愿接收现状房屋的申请书》,向开发商申请按目前房屋现状毛坯交付,但大多数业主仍然选择等待精装交付。”刘先生说。
“开发商约定10月31日前交付的承诺难以让人信服。”目前,不少业主认为精装房施工的进度不容乐观。业主代表叶先生介绍,6月30日之后,小区2号楼、3号楼和8号楼已无人施工,“目前装修的材料甚至还没有进场,距离承诺的10月31日前交房,进度明显不足”。
购房合同中对于精装房屋品牌、规格等规定
对于叶先生的说法,业主刘先生表示认同:“我们2号楼、3号楼和8号楼都是二十多层的高层,每层一般有四户人家。也就是说,总共有几百户要在这四个月内精装交付。以目前的进度来看,按时交付是一百个不可能。”
此外,业主们还对逾期交房的赔偿方案,是否能按照合同落实十分担忧。根据业主与开发商之前签订的购房合同:逾期超过9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年息)4.35%(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同时,出卖人按照全部房价款的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但开发商在后续的通知与回应中,对此只字未提”。
刘先生表示,同一小区的5号楼和7号楼原本是2022年8月交付,后延期半年,延期交付的违约金至今未按合同赔偿。
据了解,金科集美雅苑项目共有11栋楼,其中2号楼、3号楼、8号楼和9号楼是精装修交付房屋,其余7栋楼为毛坯交付。目前,2号楼、3号楼和8号楼精装修部分没有完成;9号楼、10号楼和11号楼施工没有完成,主体结构才刚刚建好。
企业回应:
7月10日,澎湃新闻致电泰兴百俊。客服表示,会记录并上报给领导,并在核实后予以答复。
7月11日,澎湃新闻再次致电泰兴百俊,询问是否反馈情况。客服承诺7月14日前会有专人回电,但截至发稿时,澎湃新闻暂未收到相关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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