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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犯事领导要担责:国土站协管员贪污,浙江三干部被问责
时至今日,浙江龙游县的党员干部仍对3个月前县纪委监委的实名通报记忆犹新:社阳乡国土站原协管员翁腾羽因贪污被查处,有关人员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这向领导干部发出信号:临时工犯事,领导干部要担责。
据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介绍,2016年5月至2017年2月,翁腾羽利用负责农村居民建房审批、批后监管及对超审批面积建房进行罚没处理并开具罚没财务专用票据的职务便利,违反罚缴分离的程序要求,私自向50户超审批面积建房的农户收取罚没款计10.2万元,非法占有后用于个人挥霍。2017年11月,翁腾羽因犯贪污罪被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9个月时间里,一个“编外”人员竟轻易绕过多重监管,从50户农户手中拿走10万余元,领导干部严重失责。
经调查核实,社阳乡国土站站长周建平作为翁腾羽的直接领导,严重失职。2016年4月,他从县国土资源局领回两本罚没财务专用票据后,经分管领导同意,交翁腾羽负责开具罚没款发票,但在一年时间里仅对其作口头提醒,没有定期对其履职情况进行检查,更谈不上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造成很坏的社会影响,由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时任分管领导社阳乡党委委员、人武部长童利鹏擅自决定,将本应交予乡财政所的两本票据留存在国土站,由国土站安排翁腾羽开票;副乡长盛小燕2016年8月分管国土站后,对工作人员疏于教育、监督、管理和检查指导督促,没有及时掌握罚没财务专用票据交由翁腾羽开具一事,对翁的贪污行为存在失察之责。两人都受到诫勉处理。
龙游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程立衡表示,“编外”人员犯事,领导干部也要被追责。有权必有责、履责必担当,每位党员干部都应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种好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田”,为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贡献力量。
(原题:临时工犯事 领导也要担责——龙游县一国土站因协管员贪污问责相关干部案例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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