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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吃两个超甜菠萝后肝衰竭,夏天饮食一定要注意
眼下已是瓜果飘香的季节,大家在尽情享受的同时,还需注意品尝时不要贪食,更不要食用已经腐坏的水果。
浙江一位 60 岁的阿姨就因为贪食两个熟透的菠萝,结果拉了十几天肚子,最后甚至患了急性肝衰竭!
甜甜的菠萝却带来“灾祸”
前不久,独居的张阿姨在某买菜平台花了 10 元钱,买了两个“海南树上熟菠萝”,菠萝刚送到家,张阿姨就闻到了果香。
不过由于张阿姨临时被小姐妹们拉出门旅游,菠萝就暂时被“冷落”在家。三四天后,张阿姨回家发现,整个房子都弥漫着浓郁的菠萝果香。张阿姨把菠萝削皮后,发现去掉“衣服”的果肉内部已经是深黄色,轻轻一按果肉,就会流出汁水。
“会不会是烂了?”正准备扔的时候,张阿姨凑近闻了下,菠萝并没有臭味,尝一口,居然异常香甜!“这买得太值了!”张阿姨一口气干掉了一个,第二天起来又把另一个菠萝削皮切块,榨成果汁喝掉了。
菠萝汁喝下去没几个小时,张阿姨就开始腹泻,一天跑十来趟卫生间,但因为都是正常大便,张阿姨也没放心上,以为是菠萝渣多通便。
结果,这“通便”效果持续了十几天,原本打算去医院检查一下,但张阿姨一想到再过半个月,就到预约体检的日子了,也没必要多花钱再去趟医院做检查。
就这样拖了半个月,直到张阿姨如约去当地医院做年度体检,在排队过程中,体检护士一眼看到了人群里面色蜡黄的张阿姨,马上拉住她:这个肤色看起来像是黄疸很高,建议直接做个肝功能检查。
检查发现,张阿姨的肝功能指标堪称“爆表”,谷丙转氨酶高达 1400 U/L(正常为 0~40 U/L),总胆红素接近 400 μmol/L(正常应小于 26μmol/L),血白蛋白只有 21 g/L(正常人应为 40 g/L 以上)。
张阿姨被送到当地医院急诊室进行救治,进一步检查显示接近肝衰竭状态,随后转运至浙大一院感染病科接受治疗。
身体很好
怎么就突然肝衰竭了?
没有慢性肝病的病史、不喝酒、也没有服用肝损药物,每年体检身体健康,并且当地医院检查甲肝、戊肝等病毒性肝炎指标都是阴性。医生经过仔细问诊,快速排除了病毒性肝炎、药物性肝炎、酒精性肝炎等常见会导致肝损的可能。
既往有文献报道过蜡样芽孢杆菌毒素中毒,引起肝衰竭甚至全身多脏器衰竭的情况,高度怀疑这就是引起腹泻的“罪魁祸首”。
蜡样芽孢杆菌是一种好氧性、中温、产芽孢的革兰氏阳性杆菌,是食物和化妆品中常见的污染菌,最喜欢的生长温度在 28~35℃,所以这个季节高发。在炎热的夏天,一定要注意食物安全,不要为了节俭而伤害自己的身体。
天气炎热,还需小心
“隔夜饭菜”里的“毒”
天气逐渐炎热,很多食物在室温环境下放不久。面对家中的剩饭剩菜,不少人会陷入两难的选择:倒掉?还是热一热继续吃?
首先要明确一点,我们常说的隔夜菜并不是如字面所说,放置了一夜的饭菜。科学来说,放置时间超过 8~10 小时的菜,都属于隔夜菜。
隔夜饭菜在存储、二次加热的过程中,不仅会导致有些营养素的破坏和流失,还容易滋生细菌,食用后易引起肠胃不适甚至食物中毒。
最好不要吃隔夜饭菜,如果想当天吃剩的晚饭,当作明天的早饭,那一定要记得科学储存。
1. 及时冷藏
冰箱温度低,可以抑制细菌滋生,相对减少亚硝酸盐的产生。
2. 分开储存
冰箱里放剩菜要注意分开低温储存,避免交叉污染,选用干净的加盖容器或保鲜膜覆盖。
3. 彻底加热
剩菜剩饭食用之前一定要彻底加热。所谓彻底加热,就是要把剩菜剩饭加热到中心温度 70℃ 以上,保持 3 分钟。
有些隔夜菜可以吃,但还是尽量少吃,按需备餐,吃多少,做多少。老人、孕妇、小孩、慢性疾病等特殊人群吃隔夜菜要谨慎。剩饭菜加热不超过一次,并建议在 2 天内吃完,超过 3 天最好倒掉。
康复小编
发表于今天康复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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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编辑 | 王婧铭
资料来源 | 浙大一院、人民网健康
审核 | 叶海霞
监制 | 李文井
医学支持 | 上海医学会科普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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