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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庭审,让刑事再审更透明公正
原创 南小中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公开是我国宪法确定的一项基本原则,而庭审公开则是审判公开最主要、最核心的内容与途径,也是人民群众了解司法审判,感知司法正义最直接、最基本的渠道和方式。今年以来,市法院审监庭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不断强化“阳光司法”理念,以刑事再审案件庭审公开为抓手,全面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以公开强监督、促公正、树公信,取得了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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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法院审监庭在一起抢劫罪抗诉再审案件中,精心组织了一场庭审公开观摩庭,由省检察院安排南京、常州、镇江地区检察院的十余名业务骨干到庭观摩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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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邀请四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旁听案件庭审,并在庭后进行座谈评议。
通过深化庭审公开,让刑事再审更加阳光透明、公平正义更加可见可感,受到了原审被告人及检察系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方面的肯定和好评。主要特点为:
1.
转变理念,树立阳光庭审新导向
公开审判是对司法公开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司法公开最核心的要素。在本次刑事案件再审中,市法院审监庭进一步更新理念,以“阳光庭审”为导向,按照“变被动公开为主动公开、内部公开为外部公开、选择性公开为充分公开、形式公开为实质公开”的“四个转变”要求,全面拓展刑事再审案件庭审公开的范围和深度,做到公开开庭、公开举证质证,充分保障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再审案件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让刑事再审案件的审判过程更加透明、审判结果更具公信力。
2.
注重示范,打造庭审公开新样板
法庭是裁断是非的场所和公平正义的殿堂。市法院审监庭高度重视庭审公开的规范化,以严谨规范的庭审展现刑事再审的公正性、权威性。本次刑事再审案件公开庭,由审监庭庭长担任审判长,合议庭对案件事实进行了全面调查,并有序引导控辩双方举证、质证和围绕争议焦点有针对性地展开辩论,庭审过程流畅、程序规范,切实保障了控辩双方的程序权利和原审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既是一次公开观摩庭,又是一次标准示范庭,为全市法院刑事再审案件的公开开庭审判打造了参照“样板”和“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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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现场观摩,拓展检察监督新路径
检察监督,是促进刑事再审裁判公正的有效途径。在本次刑事案件再审中,市法院审监庭牢固树立自觉接受检察监督的意识,主动对接检察机关,通过省检察院组织安排了南京、常州、镇江等地区检察院的业务骨干到庭旁听观摩,将庭审各环节、全过程向检察机关公开,拓展了“零距离、面对面”接受检察监督的新路径,既便于检察机关更加精准、有效地实施监督,又倒逼法官规范庭审行为,提升庭审驾控能力,确保刑事再审案件公正高效审判。
4.
旁听评议,赋增外部监督新效能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是司法外部监督的重要方式。在本次刑事案件再审中,市法院审监庭主动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自觉接受监督。庭审中,代表、委员们认真旁听控辩双方的陈述和意见,对庭审程序、行为、礼仪等进行了全程监督。在庭后召开的座谈会上,代表、委员们结合庭审情况展开分析点评,一致对市法院积极探索刑事再审案件庭审公开、打造阳光庭审新机制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并围绕进一步实现刑事再审案件庭审公开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以阳光庭审促推依法纠错、精准纠错等建言献策,提出了实用、有益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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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审监庭
排版:兰茜
图片:徐高纯
原标题:《阳光庭审,让刑事再审更透明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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