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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约定帮对方承担债务,但不用支付抚养费,可行吗?

2023-07-08 14:0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湃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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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和李女士原系夫妻关系,在婚姻存续期间育有一子。婚内,两人为了改善生活环境,借款40万用来做生意,但由于两人没有经营经验,导致亏损,连本金都没收回。

自此以后,两人便因为生活琐事经常发生争吵。在一次争吵后,李女士提出离婚,两人约定共同债务由张先生一人承担,不用张先生再支付抚养费,随后两人协议离婚。

然而过了几年后,张先生突然收到了法院的传票,竟然是自己的儿子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张先生很疑惑,他到底该不该支付抚养费?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子女无论是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子女仍负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是说,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既是父母的权利,也是父母的法定义务,离婚协议的约定在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侵犯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的情况下,是无效的。

因此,离婚协议不能以约定的形式解除父母的抚养义务,未成年子女在父或者母没有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况下,可以提出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离婚协议中关于抚养权的约定和财产的分割是相互独立的,除非有特殊约定,否则,另一方不得以承担抚养义务为由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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