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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硫酸泼熊”的清华学生,已成中科院副研究员,单位回应

2023-07-06 09:5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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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2月,清华大学机电系大学生刘海洋,在北京动物园用硫酸泼伤了5只熊,引发了全国关注。

时隔21年,7月5日北京的王先生(化名)在社交平台发文:“当年‘硫酸泼熊’的刘海洋现已成为中科院专家。”王先生同时还强调,发布该帖只是希望大家理性表达各方观点,不要人身攻击。

刘海洋“硫酸泼熊”一事旧事重提引发网络热议。图片来源/网络

7月5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追踪。在中科院微电所官网,能够查询到刘海洋的相关信息,他的学历为博士,所在部门是新能源汽车电子研发中心,目前身份是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以下简称:中科院微电所)的副研究员。

从刘海洋的学习履历来看,他的求学之路并未受到“硫酸泼熊”事件影响:1998年9月-2002年7月,他在清华大学就读;此后2004年9月-2009年6月,在中科院微电子所就读。毕业后他成功留所,一直工作至今,并成为了一名副研究员。2015年2月-2017年4月,他还曾前往香港城市大学进行访问研究。

刘海洋的简历。图片来源/中科院微电所官网

目前刘海洋是IEEE会员,IEEE是美国电气与电子工程师协会(Institute of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s Engineers)的简称,是全球最大的非营利性专业技术学会。

刘海洋在中科院微电所的主要研究方向是通信与信号处理算法及其VLSI实现,从承担项目来看他是关键人物,曾担任极化码的线性规划译码和最大似然译码问题研究、大MIMO系统中的网络编码等多个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了18篇期刊论文。

为了解刘海洋的近况,记者致电中科院微电所,该所一名工作人员承认目前在微电所从事研究的刘海洋,的确是当年“硫酸泼熊”的清华学生。该工作人员表示:“刘海洋的所有录用程序都是合规的,他之前也受到了清华大学的处罚(据媒体2002年9月2日报道,刘海洋因硫酸泼熊被清华大学处以留校察看的处分)。”

据媒体报道,2002年2月23日,刘海洋在北京动物园被发现用硫酸和火碱泼熊,一共有3只黑熊、1只棕熊和1只马熊被硫酸烧伤,最严重的一只黑熊眼睛失明。出事当天刘海洋被北京西城警方羁押,据他自述这么做的原因是:“考证黑熊嗅觉是否灵敏。”

刘海洋当年“硫酸泼熊”的行为,并未受到刑事处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实验实践教学中心在其官方网站分享了该案,其中提到:“2003年5月3日,在经历了长期的讨论与争议之后,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判决刘海洋犯故意毁坏财物罪,但鉴于其一贯品学兼优,案发后有悔罪表现,决定免予刑事处罚。”因此“硫酸泼熊”一事并未给刘海洋留下刑事案底。

刘海洋当年接受警方调查。图片来源/网络

刘海洋“硫酸泼熊”旧事重提,重新引发外界关注,接受记者采访的中科院微电所工作人员质疑:“以一个正常人的常识判断,一个20多年前的事情为什么现在拿出来说?如果犯了错以后就不能找工作了吗?”

就刘海洋在中科院微电所的工作情况,这名工作人员进行了简单介绍:“他本人很善良,为人也不错,平时挺好的一个人。”记者在中科院微电所官网查到了有关刘海洋的报道:2019年1月,他曾主持了微电所的青年促进会交流活动。

值得一提的是,2015年1月-2018年12月,刘海洋还曾担任中国科学院青年创新促进会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在他所研究的相关领域已成为一名独当一面的专家。

评论:应给犯错年轻人改过机会

有人质疑,刘海洋根本就没有受到“硫酸泼熊”事件影响,因为他在这一事件后的求学路十分顺利,进而怀疑是清华的“特殊身份”保护了他。不得不说,这是另一种“学历成见”,认为名校学生出事,会受到学历身份保护被“网开一面”。这种看法除了煽动对立情绪,否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外,并无多大实际意义。

在一个健康的法治社会里,社会对犯错的学生,应该给予一定的包容,不能一犯错,就全部否定。从媒体报道的信息看,刘海洋当年因“硫酸泼熊”被清华大学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但只要他在留校察看期间,表现良好,顺利完成学业,还是可按规定授予学位。因此,这不会影响到其读研深造。他在清华大学毕业后,进入中科院微电子所就读,符合有关规定。

也有人对他的学业没有受到影响,而感到“不公平”,似乎只有学业受到影响,才能让他记住教训。这是需要理性思考的。接受高等教育是学生的基本权利,学生如果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被开除,也只是短暂剥夺其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离开校园后,他还可以继续参加高考,填报高考志愿,进入大学学习。也就是说,如果当年刘海洋被追究刑责,他也可以在刑满释放后,继续进大学深造。如果大学实行学分制,且学校之间学分互认,他还可以免修相应的学分。

刘海洋当年由于有悔罪表现,被免予刑事处罚,学校也保留了其学籍,只是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对于这一处分,当时社会舆论也是认可的。如今旧事重提,是因为他成为了中科院专家,据此有人认为他没有受到任何惩处,是不公平的。这显然不能这么看。留校察看也是很严重的处分,有的学生会由此一蹶不振,而这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因为处罚的根本目的,大多是为了治病救人,而不是就此毁掉一个人。从治病救人角度看,当初对刘海洋的处罚是恰当的,因为达到了教育他,让他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的目的。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围绕清华大学,出现了一些非理性的攻击,有的甚至“为黑而黑”,刘海洋成为中科院专家的消息在这个时候出现,也可能与此有关。好事者或想以此说明,清华并不重视立德树人,纵容“硫酸泼熊”者,但这显然是对立德树人的狭隘理解。立德树人也包括教育犯错的学生重新做人。

当然,此事也启示我们,大学进行的任何学生处罚,都应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学校在处理涉嫌违纪违规的学生时,要坚持依法治教,该给什么处罚就给什么处罚,不要受社会舆论的影响,要依法治理,而不是舆情治理。(作者系知名教育学者 熊丙奇)

*点亮【在看】,对于此事,你怎么看?

原标题:《当年“硫酸泼熊”的清华学生,已成中科院副研究员,单位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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