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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大连常务副市长曹爱华犯贪贿罪获刑8年半,曾攀令计划之妻

澎湃新闻记者 李文姬
2018-08-23 23:41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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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人民网 图

8月21日,由沈铁检察分院提起公诉的共青团辽宁省委原书记,大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正厅级)曹爱华涉嫌贪污、受贿一案,在沈阳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曹爱华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被告人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提出上诉。

经沈铁检察分院最终审查确认,曹爱华贪污、受贿犯罪事实共计64笔、涉案数额1200余万元。

目前官方并未透露更多细节,但《检察风云》杂志曾刊文称,曹爱华做了一个女人、一个妻子、一个女儿、一个母亲“不该做”的事情。

共青团系统任职13年,涉辽宁贿选案

公开简历显示,曹爱华,1968年1月出生,长期在共青团系统工作,先后任共青团营口市委副书记、书记,共青团辽宁省委副书记等职。2000年,年仅32岁的曹爱华当上了营口市委常委、宣传部长。2年后,曹爱华再次回归团系统,在39岁时升任正厅级共青团辽宁省委书记。

2010年8月,曹爱华出任大连市委常委、大连市副市长,此后又任大连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然而,照亮曹爱华仕途的明灯在2016年熄灭了。

这一年,辽宁人大代表拉票贿选案被曝出,从时任省委书记王珉到地方人大代表,涉案人员共955人。曹爱华也在其中,成为直接涉及此案级别最高的女官员。

澎湃新闻记者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查询,曹爱华所涉问题包括: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规定设立帐外资金,并将部分资金非法占为己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通报还特别提到,曹爱华违反组织纪律,收受拉票款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落马后,曹爱华曾忏悔道:“他们不是在与我交往,而是与我的椅子交易。”

“不能再有第二个曹爱华!”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曹爱华在大连工作期间,先后收受下属单位50余人所送的钱物达几百万元,并因此牵扯出了大连市一批领导干部。在其落马后,省纪委专门组织剖析了曹爱华等人的案件,并形成《忏悔与剖析》发给省领导、各市和省直部门主要负责人。

辽宁省委常委、大连市委书记谭作钧曾表示:“不能再有第二个曹爱华!”

大连市还把一把手们集中起来,召开了专门警示教育大会。在大会上,一名市直部门负责人在听取了曹爱华严重违纪案件的情况通报后深有感触地说:“没想到,她发生这么严重的违纪行为。惨痛的教训对我来说真是个警醒,我一定严格要求自己、主动接受监督。”

做了“不该做”的事,攀上令计划之妻

目前官方并未透露具体案情,但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检察风云》杂志曾刊文称,曹爱华是一个十足的“官迷”,一切为自己的升迁让路。她为领导做事,向领导行贿,甚至做了一个女人、一个妻子、一个女儿、一个母亲“不该做”的事情。在获得政治甜头之后,一发不可收拾,直至攀上了令计划的妻子谷丽萍。

曹爱华不惜一切拉拢靠近谷丽萍,她将谷丽萍倡导的创业基金项目作为一个虚假平台,让几千万的资金闲置。陪吃陪喝,送物送钱,她还给谷丽萍的项目拉来了巨额的商业赞助,将省里的重要干部介绍给谷丽萍。

然而,做事是幌子,拉关系、建后台才是她真实的目的。她的升迁之路也正是自己的贪腐之路。最终,曹爱华在其忏悔录中写道:我的人生止于48岁,上面立着“耻辱碑”。

    责任编辑:蒋子文
    校对:丁晓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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