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会昌一对夫妇无端怀疑他人偷鸡粪还扣车,被判公开道歉并赔偿!

2023-07-05 16:5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没有证据无端怀疑

他人偷盗自家鸡粪,

并在村里大肆传播

为泄愤还抢夺他人

车钥匙拒不归还,

致人车上稻谷发霉浪费,

被起诉至法院。

案件事实

原、被告系同村村民。2021年3月份左右,被告怀疑两原告偷了被告的价值100元左右鸡粪,2022年4月份原告驾驶三轮摩托车经过被告家门口入户路,被告用沙子堵路方式不让原告驾车经过,后经过乡村干部及派出所民警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此后未发生争执。2022年9月4日下午,两原告驾车(车上载有10包稻谷)回家从被告家门口经过,两被告将两原告拦下,并把原告摩托车钥匙拔下,不让原告的车子经过,要求赔偿去年偷了他们的鸡粪的钱。面对被告的无理要求,原告便报了警,而后回家,车上稻谷也留在车上,在村干部、派出所民警反复做工作劝说,被告始终不把车钥匙交还给原告,直至2022年9月15日才将钥匙通过村干部转交给原告,长达十几天同时车上稻谷已经发霉变质,没有使用价值了。两原告为维护合法权益,特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另查明,1.被告发生的违法行为,会昌县公安局于2022年9月30日对被告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对被告罚款二百元;2.原告稻谷10包,价值约1,000元。

法院认为

被告在没有证据证实两原告“偷盗”其鸡粪的情况下,采取堵路、扣留原告车辆等极端形式来表明两原告“偷盗”了鸡粪,并要挟两原告赔偿。原、被告所在乡村干部和派出所民警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两被告之后又采取扣留原告摩托车,要求两原告赔偿鸡粪损失,这种长时间反复多次采取极端手段来表明两原告具有“偷盗”行为,被告使两原告在当地村民中背负“偷盗”骂名,客观上构成对两原告诽谤,给两原告名誉造成了损害,被告构成对原告名誉侵权之主观故意,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本院予以认定;因此,被告应当对原告作出赔礼道歉和消除影响行为。

关于原告要求两被告赔偿其稻谷损失1,000元。两被告无理扣留车辆及车上载有稻谷长达十几天,造成稻谷霉烂,没有使用价值。但是双方发生纠纷后,原告可以采取措施,将车上稻谷运回去,因此,原告对扩大损失负有一定责任,因此,原告要求被告赔偿稻谷损失1,000元,本院酌定为800元。

关于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违法占有摩托车使用费1,000元。本院认为,原告所有的三轮摩托车非营运车辆,系作为日常务工的交通工具,原告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其占有期间的车辆损失,但客观上因被告违法占有期间原告无法使用该交通工具,给原告外出务工造成不便,因此,本院酌定为200元。

关于原告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的问题。两被告的长时间反复诽谤原告的行为,无故给两原告背负“小偷”的骂名,给两原告造成了一定精神上的伤害,因此,对两原告要求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请求,本院予以支持。两原告每人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5,000元过高,本院予以调整为每人精神损害赔偿金2,000元。

判决结果

一、被告以书面道歉信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具体方式如下:书面道歉信(内容需经本院审核),以公告形式张贴于村民委员会公示栏公示30天,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执行;

二、被告赔偿原告稻谷损失800元、精神损害赔偿金2,000元,合计2,800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付清;

三、被告赔偿原告所有的摩托车占有期间损失200元、精神损害赔偿金2,000元,合计2,200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付清;

编辑|钟 娜

编审|郭云生

核发|谢 怡

点击查看往期内容回顾

围观!会昌法院12名小哥哥小姐姐登台演讲,为党的生日献礼!

关于受理会昌县嘉品针织织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会昌县饰一家装修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会昌县鸿远汽警惕!会昌一农妇因“开荒”时失火引发火灾获刑!会昌法院发布3起毒品犯罪典型案例!扫码关注我们

讲会昌本地案例

奏响法治好声音

抖音号:

会昌县人民法院

尊敬的父老乡亲:

会昌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最高标准。如果您认可我们的工作,一个“满意”就是我们前进的不竭动力。如果您对会昌法院在作风、效率、态度、廉洁方面有任何意见建议,请拨打赣州中院民意受理中心意见受理热线0797-8312368。期待您的持续关注和支持,我们将不断改进,用心为您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

点“在看”给我一个小心心

原标题:《会昌一对夫妇无端怀疑他人偷鸡粪还扣车,被判公开道歉并赔偿!》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