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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热点问题!大连公积金解答
◆ 商转组业务办理有哪些具体条件?◆ 缴存职工如何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 跨区租房提取有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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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市民
近期关注的热点问题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进行详细解答
问
商业贷款办理完成后,如何办理商贷按月提取?
职工持商贷合同办理首次提取后,持身份证、公积金卡、商贷合同等材料到市公积金中心各办事处营业大厅或通过市公积金中心网站、微信服务号、手机App等线上渠道办理。
如果该笔商贷合同已多次(2次及以上)提取的,需与上次提取日间隔满12个月可申请商贷按月提取。
目前
职工在本市办理的建行、工行、中行、农行、交行、招商银行和中信银行的个人商业住房贷款可选择按月提取方式。
下一步,将和其他商业银行对接,尽早实现商业贷款按月提取业务全覆盖。
问
父子共同购买商品住房,支付首付款提取额度如何分配?
父子共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其性质属于非配偶关系共同购房人。
非配偶关系购房人共同购买的,各购房人及配偶提取额度不超过各购房人所占份额;未明确份额的,平均分摊。
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认购协议约定的首付款金额。
问
缴存职工如何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租房地在市本级(含高新区)的
职工可通过大连市房屋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大连租房网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租房地在区市县的
职工可到租赁房屋所在地住建系统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管理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问
职工王女士办理了商业住房贷款,2023年每月的还款额为3000元, 6月份申请商贷按月提取时,可提取的金额为多少?若某一个月份忘记提取了,如何办理?
选择按月提取方式的,提取额度为当年1月1日至提取申请月份的该笔商贷各月应还款额合计,未足额提取的,可以多次提取,各次提取没有时间间隔限制。
因此
王女士6月份的提取金额为18000元(3000元×6个月),若7月和8月忘记提取,待9月份办理时,提取金额为1-9月份的还款额扣除6月已提取的额度,即9000元(3000元×9个月-18000元)。
问
职工李先生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刚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协议后,房款总额150万元,约定首付比例为30%,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可用余额为50万元,想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业务如何办理?
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楼盘信息备案后,李先生可持身份证、公积金卡、商品房认购协议、《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联络单》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网点或通过微信、App等线上渠道申请提取。
提取金额不超过已签订的商品房认购协议约定的首付款金额,李先生可提取最高额度为45万元(150万元×30%),即账户余额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的较低值。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将直接划转至开发企业已备案的资金监管账户。
问
小王今年24岁,大学毕业,小刘今年36岁,外省市户籍,两人均在我市就业参缴住房公积金,租住住房的年租金均为2万元,两人租房提取如何设定?
本次新政中的新市民指因本人创业就业、子女上学、投靠子女等原因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居住、未获得大连户籍或获得户籍不满三年的各类群体,小刘符合此类租房提取群体;新政中的青年人指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的人,小王符合此类租房提取群体。
新市民、青年人租住商品住房的,可按当年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公积金,因此两个人租房提取的年最高额度均为2万元。
问
职工孙某在大连无自有住房,租住住房的年租金为3万元且已办理租赁备案,可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吗?
职工租住商品住房且登记备案的,可按当年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公积金。
职工租房提取的年最高可提取额度未足额提取的,可多次提取,以前年度未提取的,不再累计计算提取额度。
以职工孙某为例
假定其月缴存住房公积金2000元,住房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2万元,符合提取条件,首次申请可提取住房公积金2万元,待单位缴存公积金到账后,即可以相同原因继续申请提取2000元,以此类推,直至当年提取额度达到3万元。
问
商转组业务办理的具体条件是什么?
申请商转组贷款除应符合《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 原商贷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部分还款,并与中心开展商转组业务合作;
◆ 借款人应为商转组贷款涉及房屋的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借款人与原商贷借款人之一的关系应为本人或配偶;
◆ 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且权属明晰,能够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 房屋所属区域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可以办理顺位抵押。
问
在外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可以办理商转组贷款吗?
符合异地贷款办理条件的可以申请商转组贷款。
问
公寓房商贷,可以转公积金贷款吗?
公积金贷款是定向用于购买自住普通住房的政策性专项贷款,如果购买的公寓房具备普通住宅属性,且原商业贷款为个人住房类商业贷款,可以办理转公积金贷款。
问
低收入职工办理贷款利息补贴需要什么材料?
借款人应向住房公积金贷款经办办事处提出贷款贴息申请,同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
◆ 低收入家庭(低保边缘户)提供《大连市低收入家庭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困难家庭中的单独保障人员提供《辽宁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人员提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 个人银行账户;
◆ 借款人家庭(含未成年子女)《房屋信息查询证明》。
2023年大连住房公积金
结息12.19亿元
看看你的账户增加了多少钱?
每年6月30日是住房公积金的法定结息日,今年,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向全市6.25万个单位的217万名缴存职工账户结付利息12.19亿元,比上年增长7.02%,人均结息562元,现全部利息已准确、足额计入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什么是公积金结息?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每年结息一次,本次结息年度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结息利率按人民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本年度利率为1.5%,结算的利息归职工个人所有,与余额一同转存为下一住房公积金年度的账户本金。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不仅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有权利申请低息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还可以获得与一年期定期存款同等的利息收入。
公积金结息如何查询?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利息到账情况
1.微信公众号——关注“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微网大厅”绑定个人信息后,即可查询。
2.网站——登录住房公积金网站,点击 “个人用户登录”,验证个人信息后,即可查询。
登录住房公积金网站
↓↓↓
www.gjj.dl.gov.cn
3.客服热线——拨打大连市住房公积金客服热线12329,可通过语音自助系统或人工服务,验证个人信息后进行查询。
4.手机APP——进入“大连公积金”手机APP,选择“个人业务”-“个人账户”,登录后即可查询。
5.住房公积金营业网点——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公积金各营业网点办事大厅综合服务窗口查询,也可选择自助服务设备验证个人信息后进行查询。
6.银行公积金便民服务“旗舰店”“便利店”——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银行公积金便民“旗舰店”窗口、“便利店”自助设备进行查询。
原标题:《多个热点问题!大连公积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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