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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统计局答“完善性别统计监测”:将增强政府相关部门的性别意识
据江苏省统计局网站6月28日消息,江苏省统计局答复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朱劲松代表《关于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 进一步健全完善性别统计监测制度的建议》称,性别统计的内容和指标虽然逐年增多,但尚未覆盖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江苏省将完善妇女儿童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增强政府相关部门和统计人员的性别意识。
据中国妇女报报道,在今年初召开的江苏两会上,江苏省人大代表、省妇联主席朱劲松提交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性别统计监测制度的建议》,她指出,一些政府部门的统计规定和部门统计调查表中缺乏按性别分类汇总的内容,对一些反映妇女发展状况的重点指标没有进行分性别统计,如妇女就业率、各教育阶段男女毛入学率、妇女参保情况、严重侵犯妇女人身权利各种犯罪和处置等缺乏数据支撑,导致无法准确判断两性各领域的发展差距,难以对妇女发展状况进行客观监测评估。
江苏省统计局6月25日答复称,江苏省性别统计工作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性别统计的内容和指标虽然逐年增多,但尚未覆盖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国家统计局于2020年7月制定了《性别统计监测方案(试行)》,涉及多个部门,近千个监测指标,仅在国家层面试行。目前,国家局性别统计监测方案有待完善,数据存在缺口,尚未形成一套性别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省级层面只有广东省建立制度,参与性别统计探索工作。
收到朱劲松的建议后,江苏省统计局做了以下工作:一是配合省妇儿工委办公室赴南京、苏州、常州、淮安开展性别统计调研,二是在全省社科文统计工作会议上对开展性别统计工作进行研讨,三是收集广东、深圳分性别统计资料。
根据朱劲松提出的相关建议,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江苏省统计局将在下一阶段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妇女儿童统计监测指标体系。依据国家统计局《性别统计监测方案(试行)》,结合江苏省实际,密切与省妇儿工委办公室沟通合作,对部门认可具备可收集、可提供、可使用、可发布的性别统计指标及时纳入《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联合赴相关成员单位沟通协调,推动将性别统计纳入各部门统计工作之中,建立部门分性别统计的指标增设、常规采集、分析评估和报送工作制度。加强性别统计监测工作培训,增强政府相关部门和统计人员的性别意识。
二是发挥统计职能。以新一轮规划纲要监测工作为契机,发挥统计部门在妇女儿童发展指标统计监测工作中的牵头作用,与省妇儿工委办公室通过重点工作联合破解、联合发文、联开会议、联合调研等形式,积极推进江苏省性别统计监测制度的建立和省市性别统计监测信息平台建设。
三是定期开展妇女儿童发展状况的统计分析和资料编印工作。建立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在做好妇女儿童发展状况统计监测、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每年编印妇女儿童发展状况资料,为各级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推进性别统计工作和补齐妇儿发展短板弱项提供决策参考,尽快推动江苏性别统计监测工作走进全国先进地区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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