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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城拟发行不超25亿元中票,募资用于偿还流动资金贷款等
6月29日,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披露了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注册文件。
根据文件显示,本期中票基础发行金额0亿元,发行金额上限合计不超过25亿元,其中品种一不超过10亿元,品种二不超过15亿元,两个品种间可以进行回拨,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品种一为2+N(2)年期,品种二为3+N(3)年期。债券的发行日为2023年7月3日至7月4日,起息日为2023年7月5日,首个票面重置日,品种一为2025年7月5日,品种二为2026年7月5日。债券的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侨城集团表示,本期中期票据发行金额不超过25亿元,其中不超过10亿元用于偿还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15亿元用于偿还23华侨城SCP001。
资料显示,近年来发行人经营和投资规模不断扩大,营运资金需求上升,发行人相应加大了负债规模,发行人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末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2.09%、71.34%和73.98%,维持在较高水平,较高的资产负债率使公司的经营存在一定的偿付风险。
另外,华侨城集团的年度报表或季度报表新出现亏损或亏损同比持续扩大。
2022年发行人亏损232.08亿元,净利润较2021年下降561.39%,亏损主要来自于销售收入减少与计提减值,公司于报告期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总共115亿元。
从财务数据来看,华侨城集团的资产负债率连年升高,流动负债占比大,存在短期偿债压力较大的风险。
华侨城集团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末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2.09%、71.34%和73.98%,维持在较高水平,较高的资产负债率使公司的经营存在一定的偿付风险。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负债总额4,308.80亿元,较2021年末减少11.16%,其中流动负债2337.03亿元,占比54.23%,较2021年末减少27.11%。流动负债占比仍然不低,可能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流动性压力,存在一定偿债风险。
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规模(有息负债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应付债券)分别为2,134.72亿元、2,157.39亿元、2176.64亿元,有息负债持续增长。随着发行人未来业务规模及投资支出的不断增长,后续尚有大额资本性投资需求,未来资本支出压力较大,资金需求将造成发行人对融资的依赖日益增加。预计发行人有息负债规模仍将保持在较高水平。总体来看,虽然发行人具有良好的销售回笼、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和突出的融资能力,但若行业形势及金融市场等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可能使发行人面临一定的偿债压力,同时相关利息费用也可能会对发行人的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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