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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宝马撞人案二审维持死刑,被告人辩称撞人前无意识未被采信
6月28日上午,广东省高院对广州天河“1·11”宝马撞人案作出终审判决,裁定驳回被告人温庆运提出的上诉,维持原审死刑判决。
一位旁听过此案二审庭审的人士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透露,庭审中,温庆运接受询问时改变了一些说辞,称撞人前,自己“没有意识”“没有感觉”。温庆运还称,感觉车辆的后尾箱“不干净”,想把“不干净”的东西驱赶走。同时,温庆运的辩护人称,案发前几日,温庆运就已经“异常”,觉得车不干净,“有神秘力量跟着他”。听到这套说辞,不少旁听的伤者及被害者家属非常气愤,觉得是“瞎扯”,其中一位伤者“受不了”,直接扔了鞋子过去。
澎湃新闻注意到,温庆运多位亲属的证言显示,其家族无精神疾病史,温庆运精神方面是正常的,没有到医院检查精神病的经历。案发前,温庆运没有异常行为。此前的一审中,温庆运的辩护人提出,温庆运精神异常,需要做司法精神病鉴定,该辩护意见未被法院采纳。
上述旁听人士透露,二审中,温庆运的辩护人再次提出需要做精神鉴定,被法庭驳回。
广州中院一审认定,2023年1月11日17时许,温庆运为发泄个人情绪,在广州市天河区故意驾车冲撞行人和道路设施,造成多人伤亡及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判处温庆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温庆运提出上诉。
温庆运及其律师二审期间的辩解和辩护意见未被采纳。广东省高院表示,该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一致。该院认为,温庆运的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以严惩。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经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温庆运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上述旁听人士表示,听到二审判决后,温庆运说“太重了”。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此前报道,2023年1月11日17时许,广州天河区天河路、体育东路附近,一辆宝马X3多次撞上行人、车辆等。多段现场视频显示,路面上许多人受伤倒地,肇事司机停车后有撒钞票的行为,并试图逃跑。此案引起外界广泛关注。
肇事司机温庆运于2000年4月出生,大专文化,户籍地为广东揭西县,居住在东莞市企石镇。温庆运从小在东莞长大。案发前,他的父母在东莞经营一家店铺。
年轻的温庆运为何驾车撞人?
温庆运供述称,案发约一年前,他陆续在抖音上发布使用名牌包、豪车等内容,将自己包装称“富二代”追求异性。不久后,一名网络博主专门发了多条视频,拆穿其虚假的“富二代”身份,让其颜面扫地,感觉人生跌入低谷。2023年1月11日,他决定彻底放下过去,去一个环境更好的城市发展。出行前,他去超市用“花呗”透支买了两条中华牌香烟想送给爷爷,却被父母责骂乱花钱,于是拿了6000元私房钱,驾驶父亲名下的宝马X3,前往广州白云机场。到达机场后,因停车场与附近酒店都没停车位,其改为前往广州天河区,期间与收费站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并撞裂了宝马车的前挡风玻璃。
温庆运称,当驾车来到天河区体育东路十字路口时,看到很多路人正在过人行横道,突然产生想释放自己内心压抑的想法,于是直接加速驱车持续朝人群冲撞过去。
一审判决书披露,该事件共造成6死,其中5人当场死亡,1人于1月19日经抢救无效死亡;另导致20余人不同程度受伤。
据多位受害人家属介绍,6名遇难者来自不同的家庭,其中一人是外卖小哥,一人是儿童,两人已婚已育,两人均有对象但尚未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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