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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原副市长许亚林案细节披露:索贿有套路,闻风结同盟
7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了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政府原副市长许亚林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一案。法官宣读了长达154页的一审判决书,许亚林面无表情,垂首站立。
“被告人许亚林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5万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犯隐瞒境外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违法犯罪所得财物及巨额财产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听到判决结果,许亚林没有任何反应。审判长问是否上诉,他迟疑片刻,平静地说“不上诉”。
受贿索贿
许亚林通过向下属和同事打招呼、明示或暗示发表倾向性意见,为请托人在工程发包、工程款支付、低价购地、违规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少缴土地出让金、返还土地出让金、购买厂房等过程中谋取利益,收受30多人送的款物5000余万元。
1989年12月之前,许亚林在通辽第七中学任校团委书记、教师,1989年12月调入原县级通辽市团市委工作后开始步入仕途,历任团市委副书记、胜利乡乡长、大林镇党委书记。地级通辽市成立后,先后任通辽市科尔沁区副区长、库伦旗旗长、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书记,至2013年1月升任至通辽市政府副市长。
自2001年至2015年,许亚林通过向下属和同事打招呼、明示或暗示发表倾向性意见,为请托人在工程发包、工程款支付、低价购地、违规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少缴土地出让金、返还土地出让金、购买厂房等过程中谋取利益,收受34名行贿人100余次送予的款物4000余万元;为请托人从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国有资产公司借公款3.97亿元,收受5名借款人送予的款物1000余万元;为请托人修改集体决定的政府扶持资金数额,收受受益人送予的现金30万元。
另外,许亚林对于一些不能处理的费用,以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市政府缺少办公费用、网球赛赞助费为名,直接向一些知名企业或者承包了开发区工程的外地企业提出。
通辽市某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嘎某(已判刑)属于主动行贿的那一种。嘎某为了通过许亚林承揽开发区绿化工程,在2008年至2015年的7年间向其贿赂多达20余次,累计1200万元。
而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马城项目经理张某,属于行贿不“主动”、又提不“醒”的那一种。张某的公司承建的马城项目是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的重点项目,在立项后多次收到开发区政府拨付的建设费。张某安心做着项目,未主动去结识许亚林。
许亚林在多次拨付建设费后,指使马城项目的主管领导孙某两次向张某索要办公经费共计200万元。张某与公司其他领导商议后,决定每次少给10万元,共计支付了180万元。许亚林拿到180万元并没有用于解决开发区的办公费用,而是将180万元中的90万元购买了茅台酒,所购珍藏15年的茅台酒每瓶市值高达5000至6000元。
白某、左某分别是通辽市两家知名企业的老总,在许亚林升任分管工业的副市长后,没有主动联系许亚林。许亚林在了解了两家企业的经营状况后,多次向二人提出市政府拨付的接待费用不够用。二人“心领神会”后,提供了54万元的赞助费。
王某(已被提起公诉)是一家拥有国有股份的生物科技公司的老总,与许亚林关系密切,许亚林将其受贿款1500万元以大姐许某(已被提起公诉)女儿李某的名义入股该公司。
案发前,许亚林多次向王某索要投资回报,王某在许亚林多次“提醒”下,与公司副总等人商议如何向许亚林支付“利润”。王某的提议很快就被否定,副总等人称公司尚在建设之中,能否建成、能否生产、能否盈利,全是未知数,根本无法支付利润。副总等人认为代持人李某是一个矫情的股东,却全然不知许亚林才是背后的投资人。王某既不能违反公司管理规定,又不能置许亚林的要求于不顾,他只得动脑筋想办法,将看似正当途径的450万元“利润”悄悄换成现金交给了许亚林。
闻风而动
2015年初,时任通辽市市长的张国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许亚林得知后,心存侥幸,“自作聪明”地开始大肆转移财产,与行贿人、共同贪污人、公款使用人和家人全方位订立攻守同盟。
起诉书指控许亚林拥有3个名字、2个身份证和6个身份证号码。“许亚林”和“巴特”是常用的姓名,前者工作时使用,后者用在北京购置房产。许亚林先后以“巴特”的名字在北京市丰台区、朝阳区购买了两套房屋和一个车位。他以为谨慎的行为会天衣无缝、无人知晓。其实,为其缴纳房屋购置税和车位费的行贿人罗某(已立案)早已猜出“巴特”就是许亚林。罗某三缄其口,继续为以上房屋购置了家具、电器。
2015年初,时任通辽市市长的张国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许亚林得知后,心存侥幸,“自作聪明”地开始大肆转移财产,与行贿人、共同贪污人、公款使用人和家人全方位订立攻守同盟。
许亚林指使罗某和其大姐许某将以上房屋、车位过户至许某女儿等人名下,安排许某向罗某退还了其代缴的房屋购置税、车位费和过户费,让罗某把其购买的家具、电器拉走。
对于已经委托他人代管、投资的款物,许亚林和他的密切关系人许某、李某某、德某、宋某(以上四人均已被立案),在高档浴池、会所、咖啡厅和河边,在洗浴、吃饭、喝咖啡和散步过程中多次密谋,意图逃避惩罚。其中,许亚林委托李某某代管的款物高达7000余万元。
二人多次回忆了托付保管的时间、地点、数额和用途,清算了使用以上款项的收入和余额。在许亚林提出退还款物的要求时,李某某懵了,他那几个公司一直靠许亚林的受贿款和许亚林帮助从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借来的公款支撑,如何还得了7000余万元的款物?
许亚林决定力保手中的现金、贵重金属和古玩,为全家人挣得最后的机会。他先是找到开发区一家企业的老总魏某,密告要与其换一处房屋,并购置保险柜。魏某佯装不知许亚林的目的,将3个1米多高的保险柜安放到屋里后,把房屋钥匙悄悄交给了许亚林。夜深人静的时候,许亚林再避过妻女,将多年藏匿于家中的现金、贵重金属和珠宝,一件一件塞进受贿时装钱的皮箱,再一箱一箱地搬至楼下。
因与魏某置换的房屋楼层较高,搬运不便,无奈只能通知司机小王为其搬运。小王匆匆赶来,将6个沉甸甸的皮箱提到屋内,许亚林没有解释,只是淡淡的一句“你先走吧”。小王下楼,回望楼上,只见房间的窗口已经被厚厚的窗帘遮盖。
翻供闹剧
许亚林对于一些犯罪事实自始至终不予承认。公诉人针对焦点向法庭出示了证人证言,从七个方面论述了许亚林借投资为名,多次向王某要求“利润”的事实,大量的证据迫使许亚林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受贿行为。
许亚林近半数犯罪事实的认定,经历了自述认罪、供述有罪、翻供否认,再到供述有罪、翻供否认,直至庭审仍然翻供的过程。为亲人再留一些财产和趋利避害的想法,促使许亚林对于一些犯罪事实自始至终不予承认。如对于生物科技公司老总王某送予的450万元,许亚林以其投资1500万元股金为借口,始终辩称450万元是正常经济往来,是投资1500万元股金的“利润”。
公诉人针对焦点向法庭出示了行贿人王某公司副总和国有股监管人证言、王某证言、受王某所托为许亚林转款提现的证人证言,王某将公款转为现金交付许亚林的相关书证,又从分析1500万元与450万元的关系开始,从七个方面论述了许亚林借投资为名,多次向王某要求“利润”的事实,大量的证据迫使许亚林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受贿行为。
对于已经转入境外的存款,许亚林更是心存侥幸。2013年至2014年,许亚林指使代为保管受贿款物的李某某,将人民币1600万元兑换成美元,再通过地下钱庄秘密转入美国,由在美国定居的朋友张某以许亚林妻子的名义存入银行。
案发前,许亚林又指使妻子前往美国取款验证存款的数额。对于此笔境外存款,他认为经过精心策划,侦查机关取证难、检察机关指控难、审判机关判决难,无法跨境获取证据,遂与侦查机关展开了漫长的拉锯战。随着取证的进展,面对大量的证据,他又开始了“挤牙膏”式选择性供述,否认指使李某某转钱,否认指使张某的女儿兑换美元,否认与张某有过联系,但是妻子的证言再次让许亚林的谎言不攻自破,难圆其说。
公诉人两次提审许亚林核实该事实,他都翻供不承认。公诉人列举了详实的证据进行了详细的释法说理。许亚林思虑良久,在阅读完讯问笔录、准备签字时说“我想修改供述”。在征得公诉人同意后,许亚林亲笔书写了本人试图隐瞒境外存款的罪行。
许亚林机关算尽也没有保住财产,种种辩解也没有掩盖住案发。许亚林因为犯罪而锒铛入狱,那些被他当成敛财工具的朋友、同事和下属也一个又一个地被他牵进了看守所。许亚林的一审判决书上有赵某等29名行贿人、5名同事和下属被立案侦查、提起公诉和审判。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高某(已被提起公诉)就是其中一位。从立案到被提起公诉,高某消瘦了十多公斤。高某称,许亚林在担任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书记期间,搞一支笔、一言堂。起诉书指控高某违反国家相关规定,违规处置、出借国有资产,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
常某(已被判刑)是许亚林在开发区任书记时的办公室主任,是通辽市当地农村考出来的高才生,家人至今靠种地和打工维持生活,常某是全家唯一的指望和骄傲。常某受许亚林恩惠多年,对许亚林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的行为早已习以为常,还多次协助贪污、代为保管赃款。
还有一位行贿人宋某(已被立案),也因向许亚林行贿和为其代为保管赃款而身陷囹圄。宋某诺守与许亚林订立攻守同盟,在许亚林案发后以为父亲看病为由仓皇出逃日本。家人的规劝、侦查机关的工作,让他下定决心回国自首。目前,宋某已经被提起公诉。
公诉人说案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检察院员额检察官 刘文哲
“不上诉”,既是许亚林对党的愧疚,也是对人民的谢罪,更是对本人内心的救赎,他用一秒钟的低头问候了自己的半世浮生。
许亚林自幼成长于一个教育世家,父母皆为教育工作者,同辈中包括本人和妻子,共有5人从事教育工作。父母希望子女“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不断于法”。许亚林在大家殷切希望中成长为令人仰视的地级市副市长。但残酷的事实,却让已经步入风烛残年的父亲猝不及防,在父母眼中最有出息的儿子竟然没有守住底线,成为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内蒙古自治区涉案罪名最多的官员。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许亚林无视父母的教诲、党员的坚守、权力的约束、法律的尊严,点点滴滴放松理念,大把大把放纵欲望,从厅级高官的座位跌落“人间”还不思悔改。
谆谆教诲、循循善诱,他在做教师时常常教育学生要安守本分。但是在岁月的流逝中,随着物质利益的诱惑,权力的膨胀,地位的显赫,他自己丢失了本分,忘记了“一日三省乎己”,忘记了“为人师表”,亲手将自己变成了敛财的守财奴,把曾经的学生也变成了行贿人。从被动收受贿赂,到主动进行索贿,逐步发展成“雁过拔毛”式贪污、再蜕变成无节制的出借公款、滥用职权修改合同为企业谋取不当利益的“江湖大佬”。明知已经被调查也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严重败坏了党的形象,损害了党政机关的公信力,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
案件宣判后,许亚林承担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更为重要的是,该案对党员干部是一个警示,对执迷不悟者是一个警告,对广大人民群众更是一个鼓舞和激励。我们要坚决按照党中央的部署,对违法乱纪的贪官做到有腐必反,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共同营造官清风正、勤政高效的法治蓝天。我们坚信:国正天心顺,官清民自安。倒下的是贪官,立起的是民心。
(原题为《自作聪明:索贿有套路 闻风结同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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