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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

2023-06-26 17:5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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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群众识毒拒毒防线,强化禁毒宣传,营造全民参与禁毒的浓厚社会氛围,在6月26日国际禁毒日之际,巴中中院联合巴州区法院在巴州区新天地广场开展“健康人生·绿色无毒”全民禁毒宣传活动。

国际禁毒日

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发放禁毒宣传资料,详细解答禁毒知识等多种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毒品的危害性及如何识别毒品,并从法律规定和健康危害等层面劝诫大家不要以身涉险、不要种植罂粟等毒品植物,全力营造禁毒高压态势及浓厚的宣传氛围,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拒毒防毒意识。本次活动共接待群众300余人,发放禁毒宣传资料500余份。

一直以来,巴中法院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相关工作要求,始终从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高度,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严厉打击涉毒品违法犯罪,全方位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工作,扎实开展禁毒宣传教育,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近三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结涉毒品犯罪案件167件278人,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46人,重刑率37.4%,有效发挥了刑罚威慑、预防毒品犯罪功效,严厉打击了毒品犯罪的嚣张气焰。

吸食毒品,毁灭自己,祸及家庭,危害社会。在此特别提醒广大朋友,毒品伪装花样繁多,要牢记毒品危害,远离毒品,做到“十不要”:

1.不要用吸毒消愁解闷,用正确方式面对失学、失恋、失业等人生挫折。

2.不要因为好奇心以身试毒,毒品一旦沾染,随之而来便是惨痛的代价。

3.不要抱侥幸心理。吸毒极易成瘾,试一下将会悔恨终生。

4.不要结交有吸毒、贩毒行为的人。遇有亲友吸毒,一要劝阻,二要回避,三要举报。

5.不要在吸毒场所停留。身处毒雾缭绕的环境实际是不自觉吸毒,万万不可停留。

6.不要听信吸毒是“高级享受”的谣言,吸毒一口,痛苦一生。

7.不要接受吸毒者的香烟或饮料,因为他们可能会诱骗你吸毒。

8.不要听信毒品能治病的谎言,吸毒摧残身体,根本不可能治病。

9.不要错误地认为吸毒是有钱人的象征,吸毒是一种错误的害人害己的行为。

10.不要盲目仿效吸毒者,也不要崇拜吸毒的“偶像”,这种赶时髦的心理既幼稚又糊涂。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第三百四十八条 【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一条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三百五十二条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三条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迫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文稿:王清萍

原标题:《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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