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酒驾曝光!

2023-06-23 10:0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众所周知

酒后驾驶机动车害人害己

然而生活中却总有人

以身试法、心存侥幸

触碰法律的底线

夏季炎热

很多市民喜欢“夜市配酒”

当被交警查处到酒后驾车时

……

总有各式各样的理由

来看看他们都怎么说

他说

“陪客户不喝不行!”

2023年6月12日晚上21时许,交警支队大龙湖大队一中队民警在珠江路设卡开展酒驾醉驾专项行动查处时,发现一辆白色面包车行迹可疑,遂示意其停车检查。经初步检测发现该车驾驶员有酒后驾车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交管平台查询显示,驾驶员尹某于2018年在山西因醉酒驾驶驾驶证已被吊销,车子也已经脱审两年多。尹某称自己前段时间刚在河北老家报名申领驾驶证,但最近由于工作原因来了徐州,晚上和客户一起吃饭,不好推脱就喝了两瓶啤酒,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没想到被逮个正着。目前,徐州交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尹某的多项违法行为已处理完毕。

他说

“以为后半夜不查酒驾……”

2023年6月10日凌晨3时许,交警支队鼓楼大队二中队民警在中山北路查处酒驾时,一车牌为苏C82L**白色小轿车在距检查点不远处突然减速试图调头,民警随即上前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并出示证件接受检查。经酒精测试仪测试,测酒值为91mg/100ml,驾驶人贾某已涉嫌醉驾。

驾驶人贾某称,当晚其与朋友聚餐,期间喝了四瓶啤酒,自以为已是凌晨交警同志都下班了,便心存侥幸驾车回家,不想途中被查。民警对于贾某的行为给与批评教育,依法对贾某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并带往医院采血送检。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他说

“我500米就到家了……”

6月14日23时30分左右,交警支队贾汪大队三中队民警在贾汪区转型大道执勤时,发现一辆苏C号牌的小型轿车由西向东行驶异常,民警随即对该车进行拦停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170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

经民警了解驾驶人刘某,当天晚上9点多和五六个朋友在办公室喝了大约一杯多点白酒,晚上11点左右吃完饭,感觉离家近,只有500米左右,又这么晚了,不会遇到交警,不料刚出门就被交警查着了。随后,民警依法带其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待血检结果出来后,将对该案进一步处理。

他说

“真倒霉!又让查到了!”

6月10日21时50分许,交警支队李寨中队在孙楼街道青年路对来往车辆进行检查时,一辆白色小型普通客车突然减速,随即慌不择路开进路边的麦田中。执勤民警赶到后,发现该车驾驶员张某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遂依法带其至丰县人民医院抽血、送检。

经鉴定,张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1.4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现已因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经查,原来张某在2021年2月22日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过。这次面对民警询问,竟然称:真倒霉,又让查到了。民警对其严肃批评,告诫其一定要严格守住“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底线,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再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下酒驾吧

喝多少酒算酒驾?

从人体血液中的酒精浓度变化来看,正常人喝一杯200毫升的啤酒后,酒精浓度即可达到20mg/100ml的酒驾标准。

如果喝了3两低度白酒或2瓶啤酒,酒精浓度可达80mg/100ml的醉驾标准。

当然,个人体质不同,这个数字可能略有差异。

酒驾需要付出哪些成本?

Part.

1

酒后挪车也算酒驾。饮酒后不管是在马路上或者是停车场挪车,只要汽车发动并发生位移,驾驶人即处于驾驶行为当中,也会涉嫌酒驾。

Part.

2

警惕“隔夜醉”。有人认为,饮酒后只需要休息一会即可开车。事实上,酒精在人体内代谢过程较长,休息一会后血液中仍含有大量酒精,仍有可能构成酒驾或醉驾,危及交通安全。

Part.

3

酒后骑电动车也算酒驾。一些人认为,酒后驾驶电动车不属于酒驾。实际上,酒后驾驶电动车仍要受到相应处罚。

拒绝酒驾是

对自己、他人的安全负责

也是给家人最好的交代

原标题:《酒驾曝光!》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