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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批外国记者会:香港乱了对他们只是职业兴趣、新闻题材

海外网
2018-08-17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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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指国家安全是特别的红线

海外网8月17日消息, “港独”组织“香港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早前在香港外国记者会(FCC)午餐会上发表演说,引起香港各界强烈不满。全国政协副主席、香港特区前特首梁振英连日多次发文批评FCC及陈浩天,他今日(17日)再发文,批评外国记者会“香港乱了,对他们只是新闻题材”,同时,梁振英提醒港人涉及国家统一和安全的事,都不是等闲事,是特别的红线。

梁振英:国家安全是特别红线

梁振英在文中批评,“外国记者会衮衮诸公,今天在香港工作,明天不知道会被派到哪里。香港乱了,对他们来说,只是professional interest(职业兴趣),是新闻题材,不痛不痒,完全没有利害关系。”

梁振英表示,《基本法》关于国家统一或安全的条文不仅是第23条,《基本法》第18条有以下一段:“因香港特别行政区内发生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国家统一和安全的动乱而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中央人民政府可发布命令将有关全国性法律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

梁振英表示:“因此如果在旺角暴乱期间陈浩天和‘民族党’到场,举起‘香港独立’标语,后果怎样?大家可以冷静想想。”他续指,在任何社会,任何涉及国家统一和安全的事,都不是等闲事,是特别的红线。

香港市民团体在FCC外请愿,要求终止其租约。

陈浩天“播独”反对派为其诡辩遭批驳

尽管遭到香港各方连日批评,陈浩天14日仍获邀于FCC演讲。演讲中,陈浩天再次传播“港独”谬论,他称香港“有自己的历史和文化”,应该能讨论“主权是否独立”。不仅如此,陈浩天还公开向西方政府“求救”。他妄言,英国政府对香港“有不可逃避的责任”,甚至还要求美国根据所谓的“香港政策法”介入香港事务。

同时,疑为事件幕后推手的“香港本土”毛孟静,近日同立法会反对派议员许智峰等人向民间作秀,一些反对派评论员也伺机而动,口中虽说不支持不赞成“港独”,但表示要“维护陈浩天的言论自由”,妄图为“FCC事件”转移视线。

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则狠批反对派为“港独”护航,他警告大众“对此万万不能麻痹大意”。亦有香港法律界及政界人士强调,“港独”早已超出“言论自由”范畴,应以法律禁止。

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接受香港媒体采访时严词指出,根据《国际人权公约》,言论自由至少有四大限制,包括保障国家安全、公共秩序、公共卫生及道德;另外,鼓吹民族、种族或宗教仇恨的主张,构成煽动歧视、敌视或强暴者,亦应以法律加以禁止。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梁志祥撰文称,“言论自由”向来是破坏派砌词狡辩的“百合匙”,但必须重申陈浩天过往多番在网上及公开场合鼓吹“港独”,除到学校派传单、到国外勾结分离组织外,甚至扬言不惜以流血牺牲的方式“推翻”政权,所作所为是威胁国家安全。

林郑月娥指“港独”言论逾越道德和责任底线

林郑月娥:“港独”逾越底线 政府绝不容忍

早前,在北京有行程的香港特首林郑月娥批评,明显鼓吹香港“独立”的“香港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在外国记者会(FCC)演讲,言论超过道德及责任底线。

林郑月娥指出,特区政府尊重香港法治,会依法办事,但任何文明社会都有道德及责任底线。新闻媒体机构本身拥有权力,有责任不去提供平台去发放煽动性言论,FCC安排的演讲逾越了道德及责任底线,宣扬“港独”,伤害中国人民及香港市民的感情。林郑月娥表示,特区政府对于“港独”言论不会妥协,绝不容忍。

对于《基本法》第23条国家安全方面的立法,林郑月娥强调,虽然社会在新一届政府上任后较平和,特区政府有宪制责任去立法,维护一国两制,国家安全及领土完整,但不能不考虑社会上有人挑起矛盾造成社会分裂,撕裂及两极化。

(原题为《梁振英怒斥外国记者会:搞乱香港才有新闻题材?!》)

    责任编辑:柴敏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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