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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 · 深读|这是一种笼统的伤感
斯通纳(节选)
作者:[美] 约翰·威廉斯
译者:杨向荣
他最终又回到在杰西楼的办公室里打发大部分时间的老习惯。他内心默念,应该感激有机会静下心来读点东西,从准备各种特殊课程的压力中解脱出来,从预先确定学习方向中解脱出来。他试着随意阅读,只为自己的乐趣和嗜好,读读那些他等了好多年想读的许多东西。可是他的思想却不愿跟着他期待的方向走。他的注意力经常从握在眼前的书页上溜出来,发现自己越来越频繁地木呆呆地盯着前方,却什么都没看。好像他的头脑时刻不停地腾空着已知的一切,而且好像意志也淘空了自身的力量。他有时觉得自己像某种植物,渴望某种东西——甚至痛苦——来刺戳,给他带来生机。
在他这个年纪,有时难免经常会想到,并且日渐强烈,想到一个如此简单的问题,简单得他都没有办法去面对。他发现自己有些迷茫,怀疑生活是否值得过下去,是否曾经有过生活。他认为,这是某个时候人人都会想的问题。他不知道,这个问题出现在他们心中时,是不是跟出现在自己心中时一样具有这种不带个人色彩的影响力。这个问题会随之带来某种伤感,不过这是一种笼统的伤感,他想与自己或者他的具体境遇没有多大关系。他甚至都拿不准,这个问题蹦出来时具有非常显而易见的原因,与他的生活变化有关。他相信,这个问题来自这些年的日积月累,来自密集的偶然事件和必然命运,来自他开始对这些事物的领悟。他从这种可能性中体会到一种阴郁且颇具讽刺意味的快感:他努力获得的小小学问启发自己认识到,从长远看,世间万物,甚至让他获得领悟的这份学问,都是徒劳和一场空,而且最终要消解成一片谁无法撼动的虚无。他怀着不情愿得有些奇怪的解脱感,再次拧亮台灯。他收拾好一本书和几页纸,走出办公室,穿过更显黑暗的走廊,有意从杰西楼后面宽敞的双排门走出去。他慢慢步行回家,发觉每走一步都带着沉闷的声响,在干硬的雪地上咔嚓咔嚓地踩过去。
那年,特别是冬天的几个月,斯通纳发觉自己越来越频繁地重温这种虚幻不实的状态。他好像可以随心所欲地把自己的意识从盛放它的躯体里移出来,他经常自我观察,好像自己是一个熟悉得有些古怪的陌生人在做着熟悉得有些古怪的事情,而且不得不做。这是一种他以前从未体验过的分裂。他知道,自己应该遭受其困扰,但他已经麻木,无法说服自己相信这事很重要。他已经四十二岁,往前,看不到任何自己渴望享受的东西,往后,看不到任何值得费心铭记的事物。四十三岁那年,斯通纳的身体瘦得几乎跟年轻时一样了,那时他第一次怀着奇异的敬畏感行走在校园里,校园从未完全失去对自己的影响。年复一年,驼背不断加重,他开始学着放慢动作,这样手脚天生的农民般的粗笨就像刻意而为,而不是源于骨子里的笨拙。随着时间的日积月累,他的长脸柔和了许多,尽管皮肉依然像熟过的皮子,已经不再紧紧地拉过棱角分明的颧骨,而且被眼角和嘴巴周围细细的皱纹衬托得松弛了好多。他的眼睛依然犀利和清澈,灰色的眼珠在脸盘上塌得更深了,那种精明的警觉已经藏去一半锋芒。他的头发,曾经是浅褐色的头发,现已变深,而且几丝灰色已经爬上太阳穴附近。他并不经常想到岁月,或者痛惜岁月的流逝,可是当他看到镜子里自己的脸,或者当他走近通向杰西楼某扇玻璃门里自己的影子时,他还是能辨认出由于一场轻微的打击而窜到身上的这些变化。
那年早春的一个午后,他一个人坐在办公室。一堆新生的作文摆在桌上。他手里拿着其中一份作业,但并没有真正在看。像最近常干的那样,他凝视着窗外校园那块从办公室里能看到的地方。那天阳光明亮,杰西楼投出的影子在他观察的工夫,几乎爬到四方形院子中心在有力、孤独的优雅中矗立的那五根圆柱的基部。笼罩在阴影中的院子的这部分呈深深的褐灰色,阴影边沿那边,冬天的草地泛着淡褐色,上面覆盖着一层隐约闪烁、暗淡之极的绿色薄膜。在蜷曲着绕在柱子周围的藤蔓蛛丝般黑色痕迹的映衬下,这些大理石柱散发着灿烂的白色。很快阴影就会爬上柱子,斯通纳想,基部将暗淡,那片黑色将不断攀爬上来,先是缓慢地,接着速度会更快,直到……他开始发觉有人站在身后。作品简介
《斯通纳》讲述了生命中最重要的部分:爱,认同,怜悯,志业,傲骨,信任与死亡。一个勇者有过的失败不失意的人生:即使不能拥有完美的生活,所幸追求过完整的自我。美国,密苏里州。来自偏远农场的农家子弟、19岁的威廉·斯通纳进入州立密苏里大学学习农学。自一堂选修文学课为起点, 他的一生就此悄然改变。未来的斯通纳成为了一名大学老师,结婚、生子、教学、退休、衰老、死亡。在他生命的尽头,或许他可以坦然面对这个问题:你的一生,还要期望别的什么吗?一部蕴含着真诚、激情与紧凑力量的小说,探究了历史洪流所忽视的人性之间的冲突、溃败与幸存,重新唤起思考每个个体独特存在的意义。作者约翰·威廉斯向世人展示了凡人中的勇者在如何生活。
作者简介
约翰·威廉斯( 1922—1994),美国作家,诗人,学者。辍过学,当过电台播音,从过军。退役后入大学就读并获博士学位。于1945年至1985年间在母校丹佛大学任教,教授大学英语及创意写作。曾编辑出版学术文集《文艺复兴时期的英语诗歌》,也创作过两本诗集。一生只写了四部小说:《惟有黑夜》(1948)、《屠夫十字镇》(1960)、《斯通纳》(1965)、《奥古斯都》(1973,本书当年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奖)。
对约翰·威廉斯的写作,英国作家朱利安·巴恩斯评论:“当我称之为‘绝佳’,我的意思是它们(《屠夫十字镇》《斯通纳》)已经超越了各自类型范围内的评价标准。”
原标题:《夜 · 深读|这是一种笼统的伤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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