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指虹鳟为三文鱼引发外媒热议:解决不了问题就将问题合法化

澎湃新闻见习记者 海阳 实习生 罗岚 综合报道
2018-08-15 21:39
来源:澎湃新闻
财经上下游 >
字号

虹鳟 资料图

凭借一份饱受争议的团体标准文件,虹鳟在中国“荣登”三文鱼之列,这也在国内外引发舆论哗然,近日多家国外媒体刊发报道,对标准文件的合理性提出质疑。

8月10日,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牵头的《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以下简称“《团体标准》”)出台,将淡水养殖的虹鳟也定义为三文鱼的一种。舆论随后质疑,青海民泽龙羊峡生态水殖有限公司等虹鳟养殖企业也参与到了标准的制订工作中,这使得团体标准有“自卖自夸”之嫌。同时,生食属于淡水鱼的虹鳟可能感染肝吸虫、肺吸虫等寄生虫,而《团体标准》提出的消灭寄生虫的方法仅适用于海水鱼。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发现,对于虹鳟与团体标准的报道与讨论已扩散至外媒。多家国外主流媒体与行业媒体进行了相关报道。而在社交媒体上,网友以建立“虹鳟变成了三文鱼”(#RainbowTroutBecomesSalmon)话题的方式表达质疑。

值得注意的是,英国广播公司(BBC)、英国每日邮报(Daily Mail)、卫报(The Guardian)、独立报(The Independent)在报道中不约而同地使用了双关语“fishy”,该单词在英文中既指“可疑的”,也有着“腥味”的意思。

8月14日,BBC发表题为《现在虹鳟在中国可以被称为三文鱼》的报道。报道称,虹鳟与大西洋鲑尽管在肉质的颜色上有相似之处,但是其外表大有不同。此外,虹鳟在淡水中生活,而大西洋鲑则是海水鱼。文章开头这么写道,“如果你觉得自己吃的三文鱼很fishy(有腥味/很可疑),那是因为它并不是三文鱼”。

BBC还在文章中表示,在今年5月份媒体报道揭露出虹鳟长期在国内被标示为“三文鱼”之后,相关部门没有禁止这一行为,而行业内的解决办法竟是合法化。文章还引用新浪微博网友的评论提出疑问,如果虹鳟可以归类为三文鱼,是否小龙虾也可以被标示为龙虾?

每日邮报8月14日刊发题为《可疑的勾当正在发生!虹鳟被定义为三文鱼引发众怒》的报道称,团体标准出台的目的在于平息此前公众对于虹鳟常年被混淆为三文鱼的不满,“它提出所有的鲑科鱼类都可以被统称为三文鱼进行售卖。”报道还关注到,团体标准发布后,引发了中文社交媒体上的热议,有相当数量网友对虹鳟“成为”三文鱼后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表示担忧。每日邮报在报道中称,新浪微博话题“虹鳟被归入三文鱼”的阅读量高达2800万之多(截至澎湃新闻发稿,这一数字已上升至3856万)。

美国新闻网站新闻人(www.newser.com)8月14日发表的报道题为《这不是三文鱼——除非在中国》。文章开门见山地写道,“如果你无法击败它们,就加入它们,这便是他们采取的方式。虹鳟在多年以来在中国都被错误地标注为三文鱼后,如今选择由相关机构出面为这一错误背书。”独立报的文章标题为《为了减少冒牌鱼的销量,虹鳟被规定可以作为三文鱼贩卖》。其报道称,团体标准发布后,虹鳟以外的银鲑、王鲑、红鲑等鲑科鱼类也能够以“三文鱼”名称贩卖。

除了综合类主流媒体之外,与海产品相关的行业媒体也对团体标准发表一事表达关注。渔业新闻网站Intrafish8月15日播报了虹鳟在中国被标注为三文鱼的快讯消息,这已是该网站第三篇与中国的虹鳟三文鱼之争话题有关的文章。三文鱼商务网(salmonbusiness.com)报道称,近年来中国三文鱼销量不断走高,今年截至目前已自挪威购买1.6万余吨冰鲜三文鱼,同比增长141%。但是,由于中国国内出产的虹鳟缺乏生产安全标准,使得消费者心怀担忧。

在社交网站推特(Twitter)上,中国将虹鳟标注为三文鱼的新闻引发世界各国网友关注,一部分网友建立起“虹鳟变成了三文鱼”(#RainbowTroutBecomesSalmon)的话题标签。一位名为RajeshJoshi的挪威网友在转发相关报道时说道“在中国餐厅点餐的时候可要小心了”。从事寄生虫与食品安全研究的Mark Giezen调侃道,“将虹鳟标为三文鱼?我看到商机了!”英国网友Sean表示,“这是否意味着狗可以被标注为猫?没想到虹鳟是变形金刚。”

    责任编辑:李跃群
    校对:刘威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