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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安介入楼市整顿,九类行为或将移交司法机关
重庆楼市乱象专项整顿力度将更大,未来,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如果造谣传谣、炒卖房号、收茶水费,则将不再只是约谈,更有可能被移交司法机关。记者今(14)日了解到,重庆市国土房管局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整治和打击房地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8〕523号),明确重点打击房地产领域职业化、团伙化、恶意化的违法犯罪行为。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与市公安局联手整顿
今年以来,我市及时出台一系列的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和调控政策,使房地产市场运行总体趋稳。但我市主城区仍有部分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编造散布房地产虚假信息、违规收取“茶水费”“指标费”、造假骗贷等违法违规行为。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秩序,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极大破坏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原则。
为此,市国土房管局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整治和打击房地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8〕523号),重点整治和打击房地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这次专项整治跟以往最大的区别,就是公安的介入。”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以往的整顿一般是与工商、物价局等部门联合,这是国土房管部门首次与公安部门联手,治安总队、经侦总队、网安总队、刑警总队这几支力量都将参与。
“这意味着楼市专项整顿的行政处罚手段在向司法处罚手段加强,比如收茶水费,以前可能只是约谈,未来将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来处置。这也是对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整治市场秩序,坚决遏制房价上涨’精神的落实。”该负责人表示。
散布谣言、炒卖房号……这九类行为碰不得
(二)“炒卖房号”非法牟利。与投机炒房团伙串通,通过“炒卖房号”、违法收取购房人“指标费”、“茶水费”等房价款以外其他费用,非法牟利的行为。
(三)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通过分割销售并承诺售后包租、以房地产项目名义向社会公众融资并承诺高额利息、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众筹买房等行为。
(四)伪造公文、证件、证明文件。通过伪造、变造公文、证件、证明文件,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骗提或骗贷住房公积金、规避限贷的行为。
(五)挪用、侵占房地产交易资金。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人员非法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的行为。
(六)“一房多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同一套商品房出售给多人或将已抵押、查封的房屋销售给他人的行为。
(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行为。
(八)威胁人身安全。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租户、强制上涨或恶意克扣租金、押金;黑恶势力欺行霸市、破坏房地产行业管理秩序等行为。
(九)房地产领域涉嫌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侵犯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等其他违法行为。
两部门齐抓共管 专项整治将成常态
记者还了解到,为把整顿和打击房地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市国土房管局与市公安局建立了五项联合整治工作机制:
建立市级联席会议制度,针对房地产领域违法犯罪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究,商讨房地产违法违规案件和联合执法查处机制。
成立联合整治领导小组,由两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市国土房屋执法监察总队、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治安总队、网安总队、刑侦总队等相关执法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具体案件查处。
加强部门协作联动,国土房管和公安部门齐抓共管,分工协作,联合整治。
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作用,通过开设专项整治热线电话等方式,鼓励群众直接举证、举报,及时发现和查处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将查处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并将违法违规企业和人员纳入失信“黑名单”。
“要对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真查真打、严查严打、狠查狠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市国土房管局有关负责人强调,“对顶风作案,屡查屡犯的要毫不留情,从严从重处理。该罚的罚,该关的关,该移交司法的移交司法,坚决把‘害群之马’清出市场。”
对于房地产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今后市民可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重庆市国土房管局专项整治办举报电话:63651297;重庆市公安局专项整治办举报电话:68722292
原题:《力度空前!公安介入楼市整顿 九类行为或将移交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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