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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浩明:“募捐平台的普遍服务与公平”是一个多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问题
【中国绿发会讯】2023年6月1日,由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互联网基金(以下简称中国绿发会互联网基金)主办,中国计算机学会公益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公益委)协办的“募捐平台的普遍服务与公平”线上线下讨论会顺利召开。来自互联网、法律、环境、反不正当竞争、仲裁、贸易等领域的专家,多角度切入,共同学习、探讨:互联网公募平台普遍服务、公平竞争、如何避免大企业市场操控、如何tech for good等理论与实践,并结合当前我国网络募捐平台的现状、问题,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
以下是海南亚洲公益研究院执行院长、北师大中国公益研究院特聘教授黄浩明的发言分享:
尊敬的周秘书长,各位嘉宾,各位朋友,上午好,
非常感谢中国绿发会周秘书长邀请我来参加呦呦鹿鸣募捐平台的普遍服务与公平的讨论会。
首先我认为此会议非常有价值,体现了中国公益慈善行业在民主和文明方面的巨大进步。随着经济和社会的迅猛发展,公益慈善行业是人类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提倡人人公益,人人慈善,动员社会的各方力量,让更多的人有机会做慈善、做公益,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有机会能够享受到公益慈善行业给他们提供的专业服务;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代表中央政府,正式宣布中国的脱贫攻坚任务已经完成,在过去10年中,公益慈善组织积极参与精准扶贫,给广大农村贫困的农民提供一个脱贫和致富的机会。
此次讨论会的第二个重要意义是普及和传播慈善方面的法律知识。去年全国人大对《慈善法》提出了修订案的报告,报告中专门提到互联网公开募捐平台,作为一个重点需要解决的问题,报告中提出进一步明确互联网公开募捐服务平台的责任,并对互联网公益募捐服务平台活动予以规范。
此次讨论会的第三个重要意义是有更多公益慈善行业以外的专家参与和关注公益慈善事业,简称公益慈善行业的跨界合作。众所周知,公益慈善事业的高质量的发展离不开科技向善,离不开商业文明,离不开法制建设。跨界合作和探索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发展的战略意义。
今天会议的主题是募捐平台的普遍服务与公平,其实质是如何认识互联网公益的发展问题,因为互联网公益推动了中国公益慈善行业的健康发展,而民政部认定的30家募捐平台为公益慈善组织提供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机会,起到了积极的助推作用。例如,每年的99公益日,95公益周,就像一个“公益大集”。根据腾讯公益发布的报告,2022年99公益日有5816万人次参与,募捐资金33亿,也是践行了人人公益和人人慈善的社会大动员。在“公益大集”的运作过程中,不仅仅是简单的捐钱和配捐的问题,你捐了几分钱、几百块、几千块,获得了多少配捐,最主要是各个公益慈善组织在短短的72小时内动员全社会做公益,这是一个巨大成就和进步。但是,一个新生事物出来以后,一定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我们不应回避这些问题,应该共同努力,积极寻找解决方案。
募捐平台的普遍服务与公平首先是一个多利益攸关者履行社会责任的问题,在互联网公益募捐平台的利益攸关者中,至少有政府,募捐平台,独立部门,慈善组织,捐赠人和受益人,我简称为六位一体模型。所以我认为现在讲的互联网公益是一个多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博弈,其利益主体的不同功能和责任,具体分析如下:
第一个利益主体是政府,政府发牌子,即是一个常规性的入门证。这不仅仅是简单的入门证,给30个募捐平台发了入门证,政府的责任就需要监督募捐平台的运作是否具有公共性和公益性,同时是否具有普惠性和专业性,因此,政府的责任是制定规则,评估募捐平台运作是否合规和合法,监督募捐平台的运作是否与有损公众的公共利益等。
而具有民政部颁发的具有互联网公益募捐平台的30家组织,表面上是一个平台组织,其实质是一个具有公共性质的支持性组织,尽管不同的平台的背后也许是企业,也许是公益组织,但平台的运作机制,在学术上具有公共性,不是以盈利为目标,不是以最大利润为目标,呈现出社会价值,应该以社会利益为主,从这个角度讲,募捐平台承担着公益和公共双重性质的支持性组织,募捐平台同样需要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这是其二;
第三是第三方专业机构,比如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它们是独立的专业部门,可以来监督和评估募捐平台。如何发挥第三方独立机构的专业指导作用,也是回避公益慈善组织在互联网公益高速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少走弯路,少走冤枉路,确保公益慈善组织的专业和健康的发展。
第四是具有公募资格的基金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民非),还有没有公募资格的基金会,社会团体和民非。以基金会为例,现在全国有9446家基金会当中认定为慈善组织7738家,占比81.9%,具有公募资格基金会1060家,占比11.2%。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慈善中国网站显示,到2023年5月31日为止,我们全国慈善组织12,231家,占整个社会组织的1.35%,若比较慈善事业发达的国家,我们慈善组织并不多,根据英国慈善委员会公布的数据显示,英国慈善组织达到了16.8万多。根据民政部慈善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有2811家,占我国整个慈善组织的22.98%,这表明4家慈善组织只有一家具有公募资格,作为具有公募资格的公益慈善组织如何选择互联网公益募捐平台,这是一个博弈的问题,您可以选择其中影响力最大的募捐平台,但是募捐平台也承担着法律风险。
第五是捐赠人,捐赠人包括机构捐赠和个人捐赠,而机构捐赠包括政府、企业、基金会和事业单位等,而个人的捐赠是无数不同阶层的人,不论您富贵和贫穷,都可以参与捐赠,因此,尊重捐赠人的意愿特别重要,如果违反了捐赠人的意志,必将影响到社会捐赠的可持续发展。
第六是受益人,公益慈善组织的目标就是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而受益人的反馈尤为重要,也是通常我们讲的慈善的有效性。作为公益慈善事业的客户端,受益人的权益往往容易被人们所忽略,我们这个社会需要倡导尊重受益人,保护受益人的隐私,形成捐赠人与受益人平等的新风尚。
综上所述,募捐平台所涉及到其他五方面的利益攸关者之间的博弈,是处理好募捐平台与政府、独立部门、公益慈善机构、捐赠人和受益人之间的关系,而六位一体的模型运作,倡导六个利益主体需要履行社会责任,无论是政府,还是募捐平台均需要履行社会责任;无论是公益慈善机构,还是独立部门均需要履行社会责任;无论是捐赠人,还是受益人均需要履行社会责任。
第二个观点,互联网公益募捐平台,它是能够推动社会组织尤其是公益慈善组织,以治理、执行、监督三位一体的专业建设。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公益慈善组织需要更加透明(transparency);公益慈善组织需要更加开放(Open);公益慈善组织需要更加及时交待和披露(Accountability)。从这个角度讲,公益慈善组织透明度高,开放度强,交待及时和专业,这样才吸引更多的人和机构来捐赠;如果公益慈善组织的透明度低,开放度弱和披露率不足等,公益慈善组织的捐赠有可能下降。
第三个观点,我认为通过各种讨论能够提高公益慈善行业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做公益不是简单的给钱送钱,是一个社会资源动员的过程,是一个实现人人慈善的漫长运作,同时也是实现每一位社会成员拥有权利去做慈善,从而实现社会公平和社会平等。
最后一个观点,需要尊重公益慈善行业的运作规律,倡导社会成员朝着更加文明的方向奔跑。我们心平气和的讨论问题,研究公益慈善组织履行的社会责任,确保公益慈善尊重运作的权利义务,这样使社会能够更加和谐,使社会更加文明。习近平总书记在2023年3月15日举办的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高层对话会上首次提出“全球文明倡议”的四个共同倡导:共同倡导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重视文明传承和创新和加强国际人文交流合作,我认为公益慈善尊重也应遵循这四项共同倡导,指导和引领全社会做慈善和做公益也需要文明行善,文明出谋划策。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今天的讨论,建议形成一个专家建议书,上报给党中央社会工作部、全国人大、国家民政部、工信部,还有其他相关的各个部门比如新闻出版局、互联网办公室等机构。同时,我希望今天参加讨论的法律界的律师朋友们,从法律的角度,来界定互联网募捐平台的权利和责任。
再一次感谢中国绿发会互联网基金来组织今天的讨论会,很有意义和价值,希望有更多的贤达来参与讨论。
以上观点纯属个人意见,不足之处,敬请各位批评和指正,谢谢大家。
整理/子舒 审/黄浩明 编/angel
本文来自“中国绿发会”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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