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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田法院:强制执行出重拳,集中行动亮“利剑”
6月7日凌晨1时10分,执行干警成功将5名被执行人送拘。至此,古田法院开展的第5场“闽东利剑——执行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顺利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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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中,古田法院判决被执行人余某应偿还申请执行人李某3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余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李某向古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3年6月,申请执行人李某向古田法院提供线索,称在高铁北站发现被执行人行踪,执行干警迅速出动,将余某拘传到法院。执行干警多角度向其释法说理,督促其履行义务,但余某以无偿还能力为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也拒绝提供手机账单记录,鉴于被执行人余某存在逃避执行的行为,执行干警依法开具拘留决定书,拘留余某!
被执行人黄某甲与申请执行人黄某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双方曾达成还款协议,约定黄某甲分期偿还欠款5万余元及逾期付款损失,但黄某甲未依约还款,黄某乙向古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行动当日,执行干警将黄某甲拘传至法院。执行干警对其逃避执行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强调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面对执行干警的询问他十分心虚,表示自己有还款意愿,只是现在确有难处,希望能宽限时间归还。于是执行干警组织双方进行协商沟通,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黄某甲当场向黄某乙转账1万元,承诺剩余款项分期履行。
“以为要回执行款希望渺茫,没想到执行干警一直未放弃执行”,拿到执行款的黄某乙激动地说道。后续,执行干警将持续关注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情况。
申请执行人古田县农村信用合作社与被执行人刘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古田法院判决刘某某应偿还申请人古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15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刘某某却迟迟未履行义务,古田县农村信用社向古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行动当日,执行干警抵达古田县水口镇湾口村,顺利查找到被执行人刘某某,并告知来意,希望其积极配合时,被执行人却置若罔闻,没有丝毫履行义务的意图,还以各种理由推脱,执行干警严肃告知其若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将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因为资金暂时周转不开,我以为拖一下会没事,现在知道错了”,在强制执行的威慑下,刘某某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还款2万元,剩余款项以分期支付的方式履行。
申请执行人程某某与被执行人陈某某、郑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古田法院判决被执行人陈某某、郑某某应偿还程某某借款本金13万元及相应利息,但陈某某、郑某某未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程某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古田法院依法扣划了郑某某银行账户存款5万余元,查封了陈某某机动车一辆。在执行人员多次督促下,被执行人陆续偿还了4万余元,剩余款项未偿还。此外,查明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
行动当日,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成功将被执行人郑某某拘传到法院。经过执行人员长达八个小时的调解工作,双方就余款及利息达成一致意见。被执行人郑某某积极筹集款项,当即向朋友借款4.7万元偿还给申请人程某某,至此该案执行完毕。
为提高执行案件质效,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古田法院按照宁德中院统一部署,扎实开展“闽东利剑——执行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自今年5月活动开展以来,共出动执行干警110人次,拘传、拘留被执行人87人,达成执行和解11件,执行完毕8件,执行到位金额46.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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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连着民心,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下一步,古田法院将加大执行力度,对抗拒执行、逃避执行的行为持续“亮剑”,加快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决守护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为推进“平安古田”“法治古田”及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原标题:《古田法院:强制执行出重拳,集中行动亮“利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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