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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自诉无证售房状告业主”开发商:按判决赔,赔房子也行

澎湃新闻记者 陈兴王 实习生 赵思维
2018-08-12 09:46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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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房产开发商西安闻天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闻天科技”)因向法院自诉无证销售,将12名业主告上法庭,受到舆论批判。

8月10日,闻天科技前负责人徐龙光接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独家采访时表示,龙湖地产收购其公司股份之后,他因此事备受压力,有些证据不得不公之于众。徐龙光目前还持有公司40%股份,龙湖地产质押其一部分资金,让其处理此事。

徐龙光称,起诉业主并非是因为房价飞涨,想谋取更大利益,其中另有隐情。但他表示,最终还是尊重法院判决,法院怎样判,闻天科技就怎样给购房者赔偿,就算法院判房子归购房者,闻天科技也没话说。

【对话】

澎湃新闻:为何当初在明知无预售证情况下,还与业主签订内购合同,销售房屋?

徐龙光:2016年初,闻天科技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与嘉兴公司(西安嘉兴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达成合作协议,委托对方全权销售房屋。嘉兴公司4月份进驻项目地,做“紫衫庄园”楼盘(原名为澜香山)的销售准备工作。

此时,闻天科技因拖欠工程队部分钱款约800余万元、员工工资约200余万元,及每月应付嘉兴公司的月服务费5万元,严重影响到闻天科技的正常经营活动。在四处筹款的过程中,嘉兴公司总经理贾喆提出在没有预售证的情况下,可以动用私人关系进行内部认购,认购范围包括嘉兴公司部分高管及常年跟贾做房屋投资的朋友,只要在房价上优惠,可以全款支付。

我当时也考虑到,如果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而自行销售会被政府部门处罚, 但贾表示参加内部认购的人员都是“自己人”,能控制住,贾承诺说如有问题,退还房产给付些高息即可。

为能让闻天科技尽快恢复正常运营,2016年4月底,我们同意贾喆代表闻天科技,相继与马某、王某、赵某等10人共计10套房屋签署了《内部认购协议》,并按贾的要求,给予这10人每户平均总房价款7折的优惠,共收取1511.895万元,用这笔钱支付了拖欠的工程款、员工工资等费用,并支付贾45万元销售提成以及各种杂费。

澎湃新闻:从一开始,你就没打算把这些房子给业主吗?

徐龙光:不是。说句不恰当的话,如果不是当地房管部门依法进行了查处,事情可能就这样稀里糊涂地过了,房子卖了也就卖了,但恰恰是出问题了,政府2016年就查处了,作为企业明知错了不改,不执行政府处理肯定是不行的。再说句不恰当的话,如果不是房价涨了,甚至是房价跌了,我们同样要把房子收回来,可能也就没有这些事情了。事情到了这个地步,最终法院判房子归人家,我们也没话说。我们尊重法院判决。

澎湃新闻:按你这么说,起诉业主想收回房产,不是因为房价上涨?

徐龙光:这件事情,我们有过错,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我们提出的方案是,除了返还本金外,愿意承担购房者所交款项的40%作为补偿,但是经过多次沟通,业主还是不答应。

不给房子一是因为政府责令清退,作为企业明知有错必须纠正;二是起初嘉兴公司在搞内部认购时,曾承诺“若有问题,给付一些高息就可以。”现在真的被查处了,嘉兴公司应该兑现承诺,但嘉兴公司在按照清退协议拿到清退款后,不履行协调,没有进行清退工作。

澎湃新闻:从2016年4月卖房,到2018年2月起诉业主,为何一直没有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

徐龙光:在与这些业主签订内购合同时,10户认购小户型只盖了3户,其余房屋才开始做地基,并不具备办理预售证条件。我们只能先办理初步具备条件的18套大户型的预售许可证。在前往长安区房管局办理预售许可证时,得知还必须先行补交2000余万元的廉租房建设配套费,由于属于政策变化,事先并不知道此事,此笔巨额费用无法缴纳,我们一边积极进行筹资,一边按照房管局指令进行清退工作。由于嘉兴公司不配合,违背承诺提出苛刻条件,致使清退工作长期不能推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迟迟得不到办理。

长安区房管局给闻天科技下达的处理决定徐龙光供图

澎湃新闻:2016年8月9日,长安区房管局曾经对闻天科技进行过处罚,为何一直到2018年3月才进行罚款?

徐龙光:2016年8月8日,长安区房管局在巡查中发现闻天科技涉嫌无证销售,当即下发了协助调查通知书,并在在销售大厅张贴了处理决定。房管局责令闻天科技停止一切销售行为及和房屋销售相关的广告宣传活动、立即进行企业经营整改,并对违规销售的房屋逐一清退。

我们向房管局递交了检查和不再违规的承诺书,当时因为是初犯且认错态度好,加之缺少交罚款的资金,房管局从实际出发免于处罚。2018年2月底,有媒体报道了此事,房管局认为影响恶劣,对我们做出72万元处罚。

徐龙光向澎湃新闻提供了落款为“西安市长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图片。

澎湃新闻:起诉业主,你们是想怎样解决问题?

徐龙光:我们在2018年2月,分别向业主户籍所在地法院依法提起起诉,希望通过法律途径,寻求依法解决问题。我们先要求解决合同无效的问题,今年已有2起案子判业主败诉。

我们也承认,市场上房屋涨价给购房者带来的实际损失,按照律师的建议,认定购房者必然会反诉,要求我们赔偿,至于要多少赔偿,法院判多少赔偿合适,就看法院如何判决,我们一定承担法院判给我们的责任。

    责任编辑:李云芳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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