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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世界环境日】 宁都法院开展“圩日法庭”系列活动

2023-06-06 05:5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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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2023年6月5日,在第52个“6.5”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宁都县人民法院通过普法宣传、巡回审判、现场执行等形式开展“圩日法庭”系列活动。

普法宣传

上午9点,宁都法院联合县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在翠微广场开展了以“绿色发展 和谐共生”为主题的“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宣讲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知识,选取了近年来法院审理的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狩猎等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增强了大家的环境保护意识,营造了关心环境、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此次活动共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待咨询群众30余人次。

巡回审判

上午10时,宁都法院刑事审判庭在东韶乡琳池村对被告人卢某宝犯非法狩猎罪一案进行巡回审判,现场有100多人参加旁听。

2021年10月27日至12月31日期间,被告人卢某宝先后在网络平台上购买了六个狩猎夹和三个报警器,卢某宝在家安装好后,将狩猎夹和报警器放置在东韶乡田营村的一座山上,欲狩猎野生动物供自己食用。在此期间,卢某宝通过狩猎夹和报警器先后捕获到两只野鸡并带回家中自己食用。2022年1月17日至 12月2日期间,卢某宝又在网络平台上购买了二十一个狩猎夹和五个报警器,并在收到狩猎夹和报警器后,陆续安装放置在东韶乡田营村的同一座山上。在此期间,利用狩猎夹和报警器一共又捕获四只野兔,带至家中自己食用。2023 年2月23日,被告人卢某宝被宁都县公安局抓获归案,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被告人卢某宝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没有异议,当庭认罪认罚。法官结合案件事实和被告人的悔罪表现等,当庭依法作出了宣判,以被告人卢某宝犯非法狩猎罪,单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生态环境刑事审判中的典型案例,向旁听群众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保护野生动物注意事项。旁听群众纷纷表示,在日常生活中要加强环境保护意识,不得随意狩猎。

现场执行

当日,宁都法院执行局东韶乡琳池村开展现场执行活动,执行干警深入村组查人找物,在村公告栏等处张贴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行动中,干警们执法规范,每到一处执行地点,在保证执行措施强制性的同时,坚持耐心明理释法,并向群众发放相关法律宣传资料,引导群众向宁都法院提供失信被执行人行踪和财产线索,并对失信被执行人的高消费、转移或隐匿财产、规避执行等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当天共执行完毕案件2件,拘传2名被执行人,实际执行到位金额54000元。

往期回顾

1.宁都法院开展“六一”法庭开放日活动2.曝光台 | 速看!又有14名失信人员被法院曝光,最高欠166万元!3.社区“微法院”为群众在“家门口”解忧4.园区巡回审判点刚揭牌成立 申请人真诚致谢送锦旗5.宁都法院驻工业园企业商会巡回审判点揭牌成立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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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6.5世界环境日】 宁都法院开展“圩日法庭”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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