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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评|河南滑县,为什么这些干部又犯了“老板瘾”
严禁党和国家机关及机关干部经商办企业,是党中央和国务院的一贯要求。近日,央广记者在河南滑县调查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时却发现,介入到这一民事纠纷当中的企业,居然是滑县政府的“官办企业”。(中国之声,8月9日)
据报道,2015年以来,滑县林业局作为出资人,设立了多家经营性企业。包括财政局、文化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多个政府职能部门的领导干部,都在这些企业中兼任董事或监事职务。
其实,早在1984年,《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就领导干部经商进行了明确禁止。此后又不断出台文件,反复强调这一点。《公务员法》也以立法形式明确,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前些年,媒体曝光过很多“红顶商人”,以入干股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在企业任职。后来,这种现象逐渐有所收敛,监管重点变为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打击躲在权力背后的家属疯狂捞钱。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公众难免疑惑:在高压之下,河南滑县为何在最近两三年,公然出现政府机关经商办企业,并且让各个部门的领导都过足“老板瘾”?这样赤裸裸地无视党纪国法行为,是谁拍的板?背后是否存在什么背景或者内幕?理应严肃追查、依法问责。
更要追问一句,滑县去年才摘掉国家级贫困县的帽子,开办企业动辄上亿的注册资金从哪里来?赚了钱准备怎么分,亏了又算谁的?当地官员对媒体解释说,其实很多是“僵尸企业”。可既然是“僵尸企业”,为何还要设立?是纳税人交的钱太多,实在糟蹋不完吗?
为官与发财,应当两道。政府机关是为人民服务的所在,不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主体。滑县政府的“官办企业”,在设立程序合规性上明显有问题。因为,如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出资人和股东都不符合条件。在本地设立的企业,各个部门都是“自己人”,或许只讲关系不讲法;可人家在深圳,同样设立了注册资本一亿元的金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呢。如此明显违法的“官办企业”,为何能够顺利设立,值得追问。
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道理很简单:裁判员不能身兼运动员。一边手握权力制定规则,一边渴望发财参与逐利,不可能有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官办企业”和“红顶商人”必定会运用手中权力,尽情谋取私利,大搞利益输送,打击对手,与民争利。
这一点,在滑县“官办企业”上表现得淋漓尽致。它们之所以被曝光,正是因为在介入一起土地承包权纠纷时的与民争利。村委会与另一企业的土地租赁合同刚被法院判决无效,滑县“官办企业”转手又以同样违规的方式,在未经村民同意的情况下跟村委会签了约。为何?因为要建高铁站,土地升值了,为此不惜滥用警力。有村民称,52户的小村庄,警方抓过或者试图抓过的人涉及25户,52人次。
既当领导又当老板,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满足的是当官发财的一己私欲,营造的是与民争利的政府形象,污染的是市场竞争的源头环境,伤害的是法治社会的法律信仰。
媒体曝光后,滑县官方于9日回应称:“滑县县委、县政府已成立由纪委监察委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对报道中反映的问题深入彻底调查。”滑县的“官办企业”当然需要严查严惩,很多地方官员骨子里都有的“把政府机关当做企业来经营”的思维,其实更加值得警醒——要是觉得,自己是被当官耽误了的老板,还望趁早辞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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