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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环资案量下降,企业是污染主要实施者
环境资源案件数量呈下降趋势。6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中国环境司法发展研究课题组共同完成的2022年度《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在京发布。
报告指出,中国环境司法专门化体系基本成熟,环境司法专业化发展形成鲜明中国特色。
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法院共受理一审环境资源案件273177件、审结246104件。截至2022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和30个高级法院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均已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全国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数量同比增长12.89%,在系统性、专业性领域“扎根发芽”。
澎湃新闻注意到,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共计发布司法文件8件,统一环境案件裁判尺度和法律适用标准、细化环境民事诉讼的实体规则;共计发布指导性案例3批15个、典型案例15批144个,涉及公益诉讼、自然资源利用、流域司法保护、生物多样性以及湿地保护等领域,持续深化环境司法案例制度,不断完善以环境正义、风险预防、生态恢复等绿色司法理念为核心的司法规则体系。
“2022年,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发展特色鲜明。”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吕忠梅特别指出,专门环境诉讼制度发展态势良好,专业化能力再上新台阶;环境司法重点领域得到突破,专业化基础日益牢固。环境司法专业化功能稳定发挥,环境资源案件数量呈下降趋势。
她说,环境侵权案件类型分布呈现一定规律性,企业是环境污染的主要实施者,被侵害方权益救济难度大,案件改判空间较为狭窄,环境共同侵权案件具有高度复杂性与模糊性,责任承担以单一责任形式为主、复合责任形式为辅。环境行政诉讼争议类型数量呈梯次排列,补偿类案件占据首位,环境非诉行政执行以给付请求为主,“事实认定不清”和“违反法定程序”是行政机关败诉的主要原因。环境犯罪具有明显的属地性,资源要素类型犯罪相对集中,动植物资源犯罪主要发生在初始阶段,与生态要素富集度密切相关。环境公益诉讼规则体系稳健发展,诉讼案件民多行少,涉案领域广泛,生态破坏责任纠纷案件居多。
“我们特别关注了民法典绿色原则在物权案件中的适用和能源诉讼两大热点问题。”吕忠梅表示,“绿色原则”在物权案件中的适用高度集中于物权保护纠纷和相邻关系纠纷等领域,“绿色原则”主要发挥理念宣示和规范补强功能,成为裁判物权纠纷的指引性依据。能源诉讼的效能逐步凸显,民事纠纷集中发生于供应消费领域,行政纠纷中复议救济情况多发,刑事纠纷涉及法律关系复杂、保护价值多元,生态修复、赔礼道歉等责任形式在能源诉讼中得到广泛运用。
“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时代使命的环境司法,还需在认真总结已经取得的成绩和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树立绿色司法理念,完善环境司法专门化体系,增强环境司法专业化能力,为护航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赋能助力。”吕忠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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