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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东睿评|中东政治转型趋势:回归或走向威权?
自2021年以来,内求发展、外求缓和成为中东地区形势少有的积极气象。一方面,在“阿拉伯之春”延宕十多年之后,民生之艰和转型之难,都使地区国家在付出沉重代价后,彻底认识到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根本所在;另一方面,冲突对抗导致地区大国国力严重透支,促使地区大国改变外交思维,沙特、伊朗、土耳其等地区大国引领的国际关系缓和潮流不断深化,使地区格局从长期以来的冲突对抗转向对话缓和。
此外,影响中东地区的大国关系格局也在发生深刻变化,冷战后美国霸权长期主导中东地区的局面,正在向美国、欧洲、俄罗斯、中国以及其他新兴大国共同影响中东的多极化方向发展,进而使中东地区内求发展、外求缓和的外部环境得到极大的改善。
尽管影响中东地区形势的内外环境均在发生深刻的积极变化,但长期存在于中东地区体系中的矛盾张力依然存在,其中威权与民主、宗教与世俗、缓和与对抗、依附与自主、东方与西方等比较突出的矛盾张力依然存在,并且因矛盾力量的变化在新的历史时期呈现出新特点,滋生出新矛盾和新问题。笔者试图结合历史与现实对这些问题进行剖析,本文主要聚焦威权与民主的关系问题。
中东的威权与民主政体
长期以来,威权体制是多数中东国家政治体制的典型特征。无论是传统的君主制国家,还是现代的共和制国家,其政治体制多具有领导和决策权力高度集中的威权特征,并与军人干政、教权体制相结合衍生出其他特殊的威权体制。
在历史上,中东国家的威权体制主要包括以下主要类型:
第一,传统君主制威权政体,沙特等海湾阿拉伯国家为典型代表。传统威权政体具有如下特征:国家权力集中在世袭君主及其家族手中;统治权威和政治合法性主要来源于习俗和宗教等传统理念;没有完整的政治体系和法律体系,缺乏现代政治参与。
第二,现代共和制威权政体,在“阿拉伯之春”前,埃及、叙利亚、伊拉克、也门、阿尔及利亚等国家为典型代表。国家权力掌握在少数政治精英手中,并借助政党和军队进行政治控制;政治合法性源自民族主义等现代意识形态、民族独立和发展的功绩;有相对完整的政治体系和法律体系,有一定的参政渠道,但民主制度仍不健全。共和威权政体还多与军人政权结合在一起,即中东的许多共和制威权政体都是通过“军官革命” (如埃及,1952;伊拉克,1958;利比亚,1969年)或“军事政变”(如伊拉克,1963;叙利亚,1970)的方式建立。
当地时间2022年2月11日,伊朗德黑兰,当地举行丰富多彩的纪念活动,庆祝伊朗伊斯兰革命胜利43周年。人民视觉 资料图
第三,教权主义的威权政体,以1979年伊斯兰革命后的伊朗为典型代表。在伊朗“法基赫”(教法学家,即宗教领袖)是伊朗伊斯兰共和制的权力中枢。法基赫是武装部队总司令,有宣战和停战的权力。他还有权任命“监护委员会”的半数成员,任命总检察长和最高法院院长,批准总统候选人和根据最高法院和议会的提议任免总统。尽管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实行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分立,但政府三个分支机构的权力都源于法基赫,都必须在法基赫的监督下运作。
从威权和民主关系的角度看,中东的多数国家被归入威权国家行列,而只有实行议会民主制的国家以色列、土耳其被归入民主国家的行列。但耐人寻味的是,埃尔多安、内塔尼亚胡主政的土耳其和以色列在当前均出现政治集权和政治强人相结合的威权主义趋势。
重回或走向威权:中东国家政治转型的归宿?
首先,被“阿拉伯之春”冲垮的共和威权政体在重回威权政体。在“阿拉伯之春”中,受到冲击最为严重的是现代共和制威权政体国家,它们多在民众抗议浪潮冲击下发生政权更迭。但充满讽刺的是,在经历混乱的转型和动荡之后,尽管这些国家通过重新制定宪法、组织议会选举等方式进行政治转型,但受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这类国家基本上又重回威权体制。埃及的塞西政权为典型代表,突尼斯总统解散议会强化总统权力的做法也是威权和民主混乱关系的集中体现。因此有阿拉伯学者把这种体制称为“共和君主制”。
其次,传统君主制国家的改革并未导致威权体制的松动,甚至使威权体制得到强化。对于传统的君主威权体制国家而言,“阿拉伯之春”的最大冲击在于如何维护政权安全。在沙特等国家加强政权安全的过程中,其主要做法是推出大规模的经济改革规划,改善民生福利,通过社会改革赋予民众特别是妇女更多权利,以维护政权安全。但以国王家族为核心的威权体制并未发生松动,反而通过王储废立和反腐等方式得到极大的加强。
再次,伊朗的教权威权主义体制依然牢固,宗教领袖依然是主控伊朗在保守和温和之间进行摇摆的核心。伊斯兰革命四十余年来,对内保守、对外封闭是霍梅尼时期(1979—1989)的核心特征。在后霍梅尼时期,伊朗政权在温和派与保守派之间摇摆,而伊朗现任最高领袖哈梅内伊无疑是控制政治钟摆的舵手。期间虽经历多次政治抗议,如2009年的“绿色运动”和2022年的“头巾运动”,但宗教领袖领导的威权体制并未松动。
最后,传统的议会民主制国家以色列和土耳其,有可能走向通过体制改革进行集权与政治强人相结合的特殊威权。近年来,特别是2023年,土耳其和以色列的政治发展十分引人注目。两个国家都是中东最西方化、现代化的议会民主国家,但近年来都呈现出政治集权和政治强人相结合的威权政治发展趋势。
在土耳其,2003年以来主政土耳其的埃尔多安已经通过一系列改革,特别是通过改议会制为总统制,实现了总统制与政治强人的结合,已经有向中东常见的共和威权政体变化的趋势。但其难以回避的是此次大选艰难胜利后政治、经济、社会、外交领域的诸多挑战。
在以色列,政治强人内塔尼亚胡创造了自1996年以来长期率领利库德集团主导以色列政治的神话。但以色列近年来国内政治的碎片化和议会民主制门槛过低的痼疾,使以色列的政治发展呈现出畸形特征,导致联合政府多次解散、三年内五次大选的政治畸变。在这种困境下,内塔尼亚胡力图通过司法改革强化政府权力,建立事实上的威权体制来摆脱以色列政治碎片化、政治撕裂的矛盾,但因遭到国内朝野的坚决反对而搁置。但就以色列政治碎片化、政治极度撕裂的困境而言,集权制改革或许已成为以色列政治发展的出路。
走向威权不一定意味着历史倒退
威权与民主作为矛盾对立物,并无明显的褒贬之分,其关键在于是否适合国情,是否有利于实现现代化所需要的稳定和发展。在近现代历史上,威权体制既有积极作用,又有消极作用,并且在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的表现。
从积极方面看,威权体制发挥的积极作用主要包括动员、领导民众反殖民反封建,建立独立民族国家;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调控国家资源,促进经济发展;抵抗外来侵略,维护民族利益;对混乱时期多党制民主的运作起纠偏作用(如土耳其的三次军人干政)等。因此,在中东民族国家建立初期以及改革转型的关键时期,威权体制的积极作用体现得较为明显。
但威权体制的消极作用也不容忽视。阻碍国家的民主化和法制化进程,如老人政治、军人独裁;非实际民选;高度集权;任意修改法律;缺乏监督的个人专断;忽视市场调节作用、管理落后;裙带主义和腐败严重等,都是中东国家威权体制的弊端。在国家体制陷入长期僵化,缺乏改革发展之际,以集权和政治强人为特征的威权体制便会制约国家发展,甚至最终以改革或革命等方式被调整和重建。
在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变局和中东大变局的背景下,一定程度的威权或许有助于中东国家实现内求发展、外求和平的重大诉求,但中东国家绝不能因此而排斥世界民主化的潮流和趋势。
“中东睿评”是上海外国语大学中东研究所刘中民教授的专栏,坚持现实性、理论性、基础性相结合,以历史和理论的纵深回应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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