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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人权法院裁定乌克兰未能保护同性伴侣权利
澎湃新闻记者 南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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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欧洲人权法院(ECHR)裁定,乌克兰对一对同性恋伴侣构成歧视,未能保护他们的权利。
据路透社6月1日报道,原告安德里·迈穆拉欣(Andrii Maimulakhin)和安德里·马尔基夫(Andrii Markiv)曾试图在乌克兰七个不同的登记处登记婚姻,但未能成功。2014年,他们向欧洲人权法院提起诉讼。
欧洲人权法院裁决说,两位原告的性取向是被区别对待的唯一依据,“保护传统家庭这一措辞宽泛的目标,不能被视为剥夺平等权利的有效理由。”
欧洲人权法院裁定,乌克兰作为《欧洲人权公约》的签署国,违反了该公约第14条有关禁止歧视的规定,以及第8条有关私人与家庭生活权利的规定。
另据欧洲新闻网3月报道,随着俄乌冲突全面爆发,有关性少数群体(LGBT+)的伴侣权益的问题被提上日程。活动人士称,在战争中面临生命危险的性少数伴侣缺乏法律保障。当月,一名乌克兰议员向该国乌克兰最高拉达提交了有关同性结合合法化的法案。
民调显示,近年来乌克兰人对同性恋的容忍度比以前高得多。最近的一项调查表明,大多数人不再反对同性婚姻。2022年8月,乌克兰一份要求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网上请愿书收集了超过28500个签名。
乌克兰总统泽连斯基曾回应称,政府一直在考虑使同性结合合法化,并让总理杰尼斯·什米加尔进一步研究这个议题。泽连斯基也补充说,在战时,不能对乌克兰宪法进行修改,而目前的乌克兰宪法规定,婚姻是由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组成的。
责任编辑:许振华
图片编辑:朱伟辉
校对: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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