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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民警王喜华:举报盗猎的近十年

澎湃新闻记者 王万春
2023-06-01 06:58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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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市公安局民警王喜华很执着。

民警王喜华 本文图片均为 受访者 供图

自2013年12月起,他持续向当地森林公安实名举报涉嫌非法猎捕、杀害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线索,根据他的统计,他举报的线索有二十多起,涉及的野生动物大部分为鸟类。

起初,王喜华举报的线索并没有得到重视。他为此向各方反映、信访。当地森林公安曾多次找他沟通,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森林公安局还曾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结论是未发现他反映的“有案不立”等问题。

但王喜华依然坚持。到了2020年3月,根据他此前提供的线索,当地森林公安重新成立调查组,立案7起,其中有刑事案件,也有行政案件。他继续反映,2021年7月,赤峰市公安局成立工作组核查,后指定赤峰市敖汉旗公安局管辖,至2022年上半年,敖汉旗公安局又立案6起。办案民警告诉他,他此前反映的其他线索,现有证据尚不足以立案。

坚持举报,多年后4人被行政处罚

从警20年的王喜华,原系赤峰市公安局办公室机要科民警,现在是赤峰市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民警。

王喜华称,从2013年起,他经调研发现身边的野生动物保护现状不容乐观,于是开始陆续向本地森林公安报案。

架设捕猎的粘网上挂着几只小鸟。

他说,2013年12月1日上午10时许,他在赤峰市新城区石博园树林内意外碰到三名60岁左右的男子涉嫌架设粘网非法捕鸟。当时粘网上挂着几个鸟笼子,装着几种不同的鸟,其中一个笼子里装了10余只金翅雀,地上还有1只白头鹎用绳子拴着。

金翅雀和白头鹎都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王喜华说,见此情况,他掏出警察证表明身份,三名捕鸟者当时说“不玩了、不玩了”,便带着粘网和鸟笼走了。他用摄像机录下了他们的容貌。次日,在赤峰市博物馆南面的绿化带,他又发现4人在非法捕鸟,其中1人是前一天的捕鸟人之一,粘网上已有七八只鸟在挣扎。其中1人见他录像,威胁说要砸毁摄像机,他拿出警察证,对方还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他呵斥。

王喜华说,他随后报警,4名捕鸟人见状逃离,留下了一部分作案工具:3个装有3只不同种类鸟的鸟笼;一张长约15米、高约3米用于捕鸟的大粘网;粘网上还有7只野生小鸟。他等待民警处警的过程中,此前呵斥他的男子一度返回要求删除视频。他同时联系了当地媒体的记者,派出所3名民警和记者赶到现场后,他们一同将粘网上的小鸟摘下放飞,并固定了证据。

王喜华称,事发后,他从当地两名环卫工人等人员处了解到,这几个捕鸟人在此处架粘网持续了一两个月,粘到鸟后摘下来放进匣里,然后再到几十米外观察,如此往复。当年12月4日上午,他找到赤峰市森林公安局报案,并将连续两天遭遇的情况、现场拍摄的视频证据提供给森林公安,同时提供了现场目击证人的电话。

王喜华称,时隔半年后,2014年6月,他在上述事发现场附近相继发现了上述捕鸟人员中的多人。同年7月3日,他到市森林公安局询问案件查处情况,得到的答复是线索转给了松山区。7月16日上午,他去松山区森林公安局见到分管案件相关负责人,并将拍摄的涉非法捕鸟的视频证据拷贝到该负责人的电脑上,两人约定,再发现嫌疑人就电话联系。

王喜华称,2014年8月至2016年,他本人及当地一名环卫工人连续多次发现上述捕鸟人中的两人在博物馆前绿化带及石博园长期拉网捕鸟。为此,他分别多次前往赤峰市森林公安局、松山区森林公安局举报。

松山区警方和王喜华沟通时,称该案一直在调查过程中。王喜华说,该案由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赤峰市公安局、松山区森林公安局组成调查组核查后,他举报的线索被立为行政案件,2021年2月,4人被行政处罚。

3人被判处刑罚

2013年之后,王喜华举报多起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的线索,举报之后,他还执着于追踪办理进展。

王喜华向澎湃新闻提供视频称,他多次找赤峰市森林公安局和松山区森林公安局的相关领导反映情况,询问对他举报的多起线索的答复。

他提供视频称,2017年4月27日,在赤峰市森林公安局会议室内,赤峰市森林公安局和松山区森林公安局的相关领导及督察、法制等部门联合当面答复他,从2013年12月至2016年10月份,根据森林公安局的值班记录和案发地派出所的接处警记录,还有案卷等材料,对他反映的案件进行梳理,经调查后认为,截至当时他举报的共10起线索没有犯罪事实发生。

而在王喜华的坚持下,他举报的这些线索中,有人被追究了刑事责任。

死亡的野鸡。

他称,2016年2月11日(正月初四),他在赤峰市石博园抓获涉嫌长期非法猎捕野兔和野鸡的闫某某,现场向松山区森林公安局报案,但一直无人接警,他没有执法权,只能将嫌疑人放归。2月14日(正月初七),春节上班后,他重新报案,松山区森林公安局在石博园将闫某某带走。

对此,松山区森林公安曾称当时证实闫某某在石博园内放置猎捕工具,但闫某某被发现时没有取得猎物,便对闫某某进行了行政罚款,并没收了他的十多个捕猎工具。

但王喜华坚持认为闫某某已涉嫌刑事犯罪。他称,直至4年后,2020年,该案被立为刑事案件,闫某某最终被判处5000元罚金。

王喜华说,2016年10月24日上午,他接到一位热心市民的电话称,松山区步行街南侧河坝有3人拉网捕鸟,已经捕获1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雀鹰和1只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黄雀。

王喜华很快赶到现场,准备固定证据。他说,3名捕鸟人当时说网是他们拉的,可以将捕获的雀鹰以50元的价格卖给他。他借口鹰小,没买就离开了。离开现场百米后,他向松山区森林公安局报警,之后接到回电,他向对方简单介绍了案情,对方称马上派人。但他等了1个小时仍无人赶来,此时嫌疑人已不知去向。

而松山区森林公安局后来曾表示,当时民警与王喜华联系确认了事发地点,但经多方走访和巡查,未发现有人粘雀鹰。

王喜华称,自2016年10月28日起的三十多天里,他抽空到案发现场附近观察了10次,每次都发现上述3人用粘网粘鸟、用拍笼捕鸟,多数时间三人都在,有时是两人,偶尔是一人。11月16日上午,看到他们在捕鸟时,他又给松山区森林公安局打电话报警。但12月2日他发现他们仍在捕鸟。

王喜华说,他当时发现这些捕鸟人40天内作案至少11次,这起线索2020年立为刑事案件,2人被处以刑罚,其中1人被判罚金5000元;另1人被判拘役2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多条举报线索获立刑案

在王喜华的坚持下,他举报的多条线索被立为刑事案件。

王喜华称,自2014年2月开始,他在赤峰市石博园、富河街绿化带发现大量猎套,很多野兔、野鸡被猎套或药物致死。他一人就解除了大量的猎套。2015年11月21日,他向赤峰市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负责人反映了此案情,对方称协调松山区森林公安局出警。2016年11月16日上午,他又给松山区森林公安局打电话,举报石博园近一个月来又有人下猎套杀害野兔和野鸡。但此后情况并没有改善。

他说,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赤峰市公安局、松山区森林公安局组成的调查组将上述两起线索并案立为一起刑事案件,目前还在侦办当中。

2021年下半年,王喜华举报的线索后来被指定由赤峰市敖汉旗警方管辖。他提供证据称,2022年3月,民警曾电话告知他,办案民警经过核实,根据他提供的视频等证据及前期调查情况,又立案6起,他提供的其他十余条线索根据现有证据不足以立案。

王喜华说,新立这些案件,是他在2017年9月至2019年11月举报的。案件涉及角䴙䴘、小䴙䴘、凤头䴙䴘、鹊鸭、鸬鹚等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其中角䴙䴘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 评估为易危(VU)物种,《中国脊椎动物红色名录》评估为近危(NT)物种。

头身分离的麻雀尸体。

如今,王喜华仍然放不下他举报的另外十多条线索。根据他的说法,这些线索涉及麻雀、百灵鸟、野鸭、水鸡等大量国家“三有”保护动物,以及黄胸鹀、红喉歌鸲、蓝喉歌鸲、红胁绣眼、角䴙䴘、鸳鸯等国家一级和二级重点保护动物。

他依然热衷保护野生动物。他说,他曾多次到赤峰市红山区鸟市暗访并拍视频,发现大量的国家保护鸟类在鸟市交易,连麻雀、喜鹊等也在鸟市被大量买卖。

    责任编辑:崔烜
    图片编辑:朱伟辉
    校对:刘威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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