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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第二课堂】熊孩子打赏主播 钱款能否退回?
“法治第二课堂”以“一样的课堂,不一样的说法”为主题,聚焦与青少年学生关系较为密切的法律法规等,通过全媒体普法深入开展青少年学生宣传教育。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开设【法治第二课堂】栏目,切实推动法治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
小王是一名16岁的中学生,平时爱玩手机游戏,由此接触到不少游戏直播,为获得喜爱的主播关注及聊天互动,小王是一掷千金,多次使用父母用于生意资金流转的银行卡,打赏直播平台主播,短短一个多月转账金额高达数十万元。小王父母得知后,联系直播平台,希望对方退还全部打赏金额,遭到拒绝,后诉至法院。
近年来,像小王这样的事例并不少见,甚至屡见报端,未成年人在直播平台打赏、通过虚拟充值消费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熊孩子打赏主播,钱款到底能否被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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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实施的上述付款行为,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实施的上述行为如果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则为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需要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法定代理人不同意或不予追认,则该行为无效。在直播、网络游戏中消费动则数百上千,甚至几万,这显然与其年龄和智力水平不相适应。在未得到法定代理人追认的情况下,其行为应当是无效的。
如果未成年人的充值、打赏行为被认定为无效,能否返还全部的充值款项?这也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否履行了监护职责、直播平台的提供者是否对用户年龄限制进行明确约定和提醒、未成年人家庭经济情况、网络直播平台与主播关系等因素综合判定。
追讨打赏钱款过程费时费力,亡羊补牢不如未雨绸缪。作为未成年人的父母,需要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妥善保管银行账号、身份证等信息。在尊重未成年人隐私权、适度自主权的前提下,教育子女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防范互联网风险。青少年在求学阶段仍应以学业为重,培养有益身心健康的兴趣爱好,注重学习网络安全知识,适度谨慎使用网络。
后 语
市中院少家庭始终坚持对未成年人全面特殊保护的宗旨,通过开展校园模拟法庭、法院开放日、送法进校园等活动,不断加强对未成年人多元化普法教育。同时,结合两微一端等多媒体宣传,积极打造法治校园普法第二课堂,教育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法治理念,维护青少年身心健康及合法权益,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原标题:《【法治第二课堂】熊孩子打赏主播 钱款能否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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