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爱车年检怎么检?看这篇就够了

2023-05-25 09:0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有车的小伙伴是不是想起机动车年检就头疼不已,什么时候该年检?年检该怎么办?新车免检是不是不用检验了?有没有方法能快速查询车辆检验时间呢?

别着急,关于车辆年检,看这篇就够了!

一、机动车年检周期

首先,大家需要清楚对不同类型车辆年检周期具有明确规定。

机动车年检周期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 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 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 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面包车除外)、大型轿车、摩托车在10年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年检验1次。

其中,第2年、第4年、第8年无需上线检验,可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标志;第6年、第10年及10年以上的,需到检验机构上线检验合格后申领检验标志。

■ 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 专用校车应当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非专用校车应当自取得校车标牌后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

二、【车检计算器】快捷查询年检时间

了解了车检周期,但记不清年检时间?厅哥给你安利一个神奇的计算器。

■ 关注“广东公安”微信公众号后,在对话框中发送【车检计算器】,获取计算工具,快速查询车辆年检时间和方式。

■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124号)第五十四条、第六十二条规定: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校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三、免检≠不检,需按时申领检验标志

属于“免检”车辆的,虽无需开车到现场检验,仍需按时申领检验标志。

“免检”车辆范围

9座及9座以下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摩托车在注册登记后第2年、第4年、第8年需要定期检验时,无需到检验机构上线检验。

需注意!以下车辆不享受6年免检

■ 面包车不属于免检车型;

■ 车辆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或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的,仍按原规定周期检验;

■ 车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6年内仍按原规定每两年上线检验。

申领检验合格标志,具体应该如何操作呢?

1.“免检”车辆申领检验合格标志

为便利群众网上办理业务,公安部已在全国推广应用电子检验标志,广大车主可以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使用【免检车申领检验标志】功能,即可申领电子检验标志,不需要再申领、粘贴纸质检验标志。此外,也可到窗口办理自选纸质检验合格标志(邮寄)。

在线办理

❶ 登录“交管12123”APP,点击更多进入【业务中心】,选择【免检车申领检验标志】,进入申领流程。

❷ 核实车辆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获取验证码,输入验证码并提交申请,即可获得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交管12123”手机APP操作步骤

现场办理

携带所需办事材料,免预约直接前往就近车管办事窗口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现场取号等待受理。

■ 办事材料

1.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 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3.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联网核查)。

免检车注册登记后的第6年、第10年需参加上线检测。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查询检测站信息后直接开车前往,必要时可电话咨询或预约年检。

▲“交管12123”手机APP的年检预约功能

2.“非免检”车辆申领检验合格标志

在“交管12123”APP上预约后,车主或代办人携带所需办事材料,按时驾车前往检测地点交于工作人员查验,合格后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可通过“交管12123”APP查询检测站信息后直接开车前往,必要时可电话咨询或预约年检。

请提前检查车况:先对车辆的灯光、刹车进行判断,如有明显故障,先维修再审车。

■ 办事材料

1.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或行驶证;

2.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3. 车船税纳税或免税证明。

广东交警提醒广大车主,应按时为爱车办理车辆检验业务,“免检”车辆推荐在线申领电子检验合格标志,电子出示更方便哦。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