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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村民成为“主角”

“乡村振兴的最终受益者是村民,乡村治理理应让村民‘当主角’”。
新中村位于松江区石湖荡集镇东南方位,由原汇中、新金二村撤并而成,是全区“AAA”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近年来,新中村在石湖荡司法所的指导下,以加强和改进村民自治为着力点,听民意、汇民智、聚民力,为乡村治理和乡村振兴,不断注入法治动能。
01
“清晨访问团”,
问出健身好去处
“清晨访问团”由村“两委”班子成员组成,村干部利用上班前一小时的时间,走到田间埭头、村民家中走访听取民意,将收集的意见建议汇总整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分类处理。
有一条意见较为集中——即很多村民希望在30网格增加健身场地和健身器材。
结合前期群众提出的需求,新中村党支部与党建共建单位上海贝业新兄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共商,将一块闲置场地改建成健身场地。如今项目落地,健身点不仅经常会看到周边村民“早锻炼”“晚锻炼”的身影,还会看到村民一起聊聊闲话日常的场景。昔日荒地不仅是村民休闲健身的好去处,还成了促进邻里交流的好平台,颇受群众欢迎。




02
“叁拾议站”,
搭就议事协商新平台
“叁拾议站”取30网格村民共商议事之义,由石湖荡镇新中村与中铁二局集团(上海)建设有限公司携手共建。依托“认领微心愿 荡里汇幸福”石湖荡镇社区微治理品牌,新中村“叁拾议站”不仅成为村民“晒太阳”“唠家常”的首选地,更是成为村民们议事协商的新去处,是30网格一处集村民休憩、议事协商、政策宣传等多元功能的主阵地。
新中村依托“叁拾议站”平台,整合法律顾问、乡贤、“两人”、社区民警、城管等资源,定期开展村民议事、法治宣讲、矛盾纠纷化解等活动,培育村民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观念,激发村民参与农村自治动力。
近年来,新中村根据自身实际,通过村民自治的方式,形成了一些具有可操作性、可推广性的经验和做法。比如,为逐步规范村民宅基地自建房的出租行为,消除因出租不规范产生的各类安全隐患,新中村结合本村实际,广泛征询村民代表意见和建议,形成《新中村农民宅基地房屋出租管理办法》,对村民共同关心关注的问题,形成村规民约。



03
“老娘舅调解团”,
“调”出和谐邻里情
在新中村,有这样一支“老娘舅”调解团——他们由退休党员、干部带头组成,其中不少是本村的“法律明白人”。长期以来,他们用热情、责任和耐心参与大小事务调解,息纷争、化矛盾,助力乡村治理,已经成为了新中村家庭矛盾的“减压阀”、乡村和谐的“润滑剂”、法治乡村的“助推剂”。
年初,村民吴某家中因赡养老人的问题发生了一些矛盾。原来吴某平时居住在大儿子家,但大儿子不准吴某的小儿子前来看望母亲,还向吴某收取房租,两兄弟因此产生纠葛。听闻此事,“老娘舅”调解团主动前去了解情况,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向两兄弟说明子女应共同承担赡养老人的责任,并帮助他们分析家庭情况。最终,两人决定将老房子重新装修和打扫,让母亲住回老房子,并由两兄弟轮流照料。
在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时,村民周某与邻居高某就狗笼摆放位置发生争执。高某因狗笼摆放位置靠近自家窗户,导致常年臭气熏天而不满,但周某觉得狗笼放在自家场地的任何位置都是个人自由,不愿退让。对此,“老娘舅”调解团与村委会干部不厌其烦,耐心做双方工作,消除对立情绪。最终,双方各退一步达成和解,狗笼也得到了合理安置。
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




让村民成为农村治理的“主角”,成为民主法治建设的策划者、参与者、推动者,是新中村一直秉承的立场和做法。下一步,新中村还将继续引导村两委班子成员、党员、群众通过自治平台,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的决策、管理和监督,有效促进自治、德治、法治有机融合,为法治乡村建设不断添动力、聚活力。
原标题:《让村民成为“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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