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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岁大爷和65岁保姆结婚,防猜疑先对值四百万房产做公证
近年来,宁波“黄昏恋”涉及的经济纠纷案件逐渐增多。不过,老年再婚前做财产公证的很少。
近日,宁波78岁李大爷和65岁保姆领结婚证前先做公证,这成了宁波市信达公证处的一段佳话。
李大爷是和女儿、保姆丁阿姨一同来的,表示“她可以住到过世,但房子归我女儿”。这一幕温馨又理性,幕后的黄昏恋故事也会非常曲折感人。
相识
李大爷身体硬朗,精神矍铄,思路清晰,谈吐间颇有老派知识分子的风范。
当公证员问起三人的关系,李大爷回答很爽快,指着丁阿姨说:“她今年65岁,外地来的,在我家做了5年保姆。我们打算领结婚证。”
原来,李大爷的妻子去世有20多年,女儿成家搬出去住后,李大爷一直独自居住。李大爷每个月退休工资有8000多元,身体又硬朗,老年生活虽然有点孤独,总的来说衣食无缺,倒也顺心。
2013年,李大爷摔伤了腿,女儿又没办法时刻在身边照顾,就从中介专门请了一个保姆来照顾李大爷。
一开始几个月,保姆也是流水似的换,李大爷总是不满意。直到丁阿姨“上岗”后,再也没有换过保姆。“她人很细心,性格也好,说话和气,菜做得也合我口味。”在丁阿姨的精心照顾下,李大爷几个月后就康复了。可他还是希望丁阿姨能继续留下。想着父亲年纪大了,独自生活多有风险,女儿也同意了。
相知
朝夕相处中,李大爷和丁阿姨发现彼此之间的话越来越多。“什么事情,都想和她说。特别是,知道她丈夫多年前生病去世了,也是个可怜人后,就很想照顾她。”
一次闲聊时,丁阿姨提到再过几年,年纪大了,做不动保姆了,还是要回安徽老家的。只是,不知道和儿媳妇相处起来会不会顺心。一想到以后可能再也见不到丁阿姨,李大爷觉得很不是滋味。
“我们结婚吧?”第一次提出这个想法时,李大爷自己也吓了一跳。一直以来,他都是循规蹈矩的老派人。年纪这么大了,却突然有了如此疯狂的想法。可是,心意一旦搁到明面上来,就如火苗一样烈烈燃烧,再也扑不灭了。
猜疑
丁阿姨尚未点头同意,李大爷的女儿第一个跳出来反对。她给“老糊涂了”的父亲讲很多保姆以婚姻为诱饵,哄骗老人钱财的案例。
她也曾“辞退”过丁阿姨。“威逼利诱”的各种法子都用了,两个老人却如年轻人一样“叛逆”,在反对声中更坚定地认为对方“非你莫属”。
许是日久见人心,李大爷的女儿近日也改口承认:“你照顾我爸,是很细心。我这个做女儿的,也代替不了你。”可是,她仍有担忧,父亲去世后,这套眼下市值400多万的房子归谁?丁阿姨家中有3个儿女,两个老人再婚后,那3个子女到时候会不会也来争财产?
多次商量之后,才出现了开头的一幕——李大爷和女儿、丁阿姨一同来到公证处一同办理财产公证。
理解
李大爷想得很清楚:“我年纪大,应该比小丁先走,这套房子是最主要的财产了。我过世后,就由小丁住到她过世为止,任何人都不能要求她搬走,也不能卖房子。她过世后,这套房子由我女儿继承。我手头还有20来万存款和每月的退休金,我和小丁平时生活用。”
对此,女儿表示并没有意见。她说:我也希望父亲老年生活,赞成他追求老年幸福。丁阿姨来了后,我父亲比以前开心多了,精神也好。
但是,也不希望父亲因为结婚引起财产上的纠纷,他年纪大了,折腾不起。现在这样,财产关系理顺了,他们两个可以老来作伴,安心过自己的小日子。如果两人感情好,日子过得幸福,哪怕父亲以后更改遗嘱我也不介意。父亲过世后,丁阿姨生活上有困难,我也愿意支持的。毕竟,人心都是肉长的。
对这样的安排,丁阿姨也表示挺好:“说清楚了就好。大家也不当我是骗子了。”
温馨提示
“老人来做婚前财产公证的几乎没听过。”鄞源公证处的公证员张青怀说,婚前财产公证总得来说“雷声大,雨点小”。执意要做婚前财产公证的,也是中青年居多。
“黄昏恋夫妻法律上会引起矛盾纠纷的主要还是遗产继承问题。”宁波市信达公证处主任徐浙军建议:为了明确去世之后的继承关系,黄昏恋夫妻可以办理遗嘱公证。
至于很多老人关心的黄昏恋夫妻丧葬等后事安排,公证员建议,可以提前和子女、配偶协商。
(原题为《很暖!宁波78岁大爷和65岁保姆领证结婚,价值400万元房子这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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