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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余干一女子拍摄传播被害人图片视频,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微信公号“上饶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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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傍晚,江西余干县玉亭镇下关花园发生一起死亡一人案件。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案件侦查工作。经过快侦快破,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2小时内归案。
案件发生后,现场围观人员吴某(女,33岁,玉亭镇人)用手机拍摄被害人图片、视频,并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致使被害人画面在网络上大量传播,造成较坏的社会影响。案发当晚,吴某被警方传唤到案,吴某到案后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目前,吴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警方提醒
拍摄传播逝者图片、视频涉嫌侮辱尸体,请广大网友尊重逝者,不要拍摄传播逝者图片和视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盗窃、侮辱尸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外地警示案例
今年5月,郑州警方在侦办“空姐乘坐滴滴顺风车遇害”案件的同时,对案件现场受害人遗体照片被人发到网上并流传的情况展开调查。经查,5月8日上午,肖某才(男,42岁,郑州市惠济区人)在随同案发地附近村民赶到现场后,用手机拍摄女受害人遗体照片,并在微信朋友圈中发布,致使该图片在网络上大量传播,给受害人家属带来极大伤害,造成恶劣社会影响。5月12日晚,因涉嫌侮辱尸体,警方依法对肖某才予以刑事拘留。
(原标题为《 警方依法处理一名拍摄传播逝者图片视频人员》)
责任编辑:钟煜豪
校对:栾梦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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