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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3元过期豆腐面临处罚,老板轻信“打点关系”被骗2万多

澎湃新闻记者 葛熔金 通讯员 王长泽
2018-08-03 14:55
来源:澎湃新闻
长三角政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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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内被市监部门查出2盒价值3元的过期豆腐,等待处理时,宁波一快餐店老板接到自称“市监工作人员”的电话,说“给好处费,向领导通融可减轻处罚”,因此被骗走2.5万元。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8月3日从宁波市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公安分局获悉,警方已立案调查。

6月下旬,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钱湖分局查到一家快餐店内每包售价1.5元的两包豆腐过期,在进行证据固定后启动行政处罚程序。

据介绍,《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规定,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处3000元~1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1万~10万元罚款。

店主林某告诉澎湃新闻,7月24日下午,他接到一个手机打来的电话,一名男子自称“市监局东钱湖分局办公室领导”,对其处罚事项进行说明,要他次日上午前往分局接受处罚。次日上午,他再次接到该男子的电话,称“我要接待领导,你先不要来,等电话”。

一个多小时后,该男子再次来电,让林某给他2万元“疏通领导”,可减轻处罚。

“我不知道要罚多少,想想5万元肯定要的,就答应了,说可以拿现金去局里给他,他说现金不方便,让我打到他指定的账户上,我马上去银行打了2万。”林某表示,约10分钟后又接到那名男子的电话,称“2万已送给领导,但领导脸色不好看,估计要再加点”,他又汇出5000元。不久,电话再次打来,称“通融力度还要加大,再打8000元”。

这时,他才觉得不对劲,前往东钱湖市监分局询问,得知被骗后立即前往银行,试图冻结汇款,但款项已经转走。随后,他向公安机关报案。

澎湃新闻多次拨打林某提供的骗子的电话,均被提示“已停机”。该电话的归属地是宁波市。

“分局3月启动‘月点查餐厅’行动,每个月由消费者代表、媒体代表抽取辖区4家餐饮企业,与执法人员开展联合检查,对问题餐厅公开曝光。这家快餐店是在6月的行动中被查到销售过期食品的,店名、违法事实等在媒体上进行了曝光。”东钱湖市监分局办公室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

7月31日,东钱湖市监分局对林某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下达处罚决定书,罚款5000元。当天,林某将罚款上缴。

    责任编辑:谢春雷
    校对:栾梦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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