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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5名干部因“法院与国企签合作备忘录”停职,这份文件写了啥?
“近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与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作备忘录》一事引发社会关注,暴露出我市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存在法治意识不强、履职不当等问题。”
据南宁新闻网5月21日消息,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经南宁市委决定,对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会,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梁芳燕,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玄,南宁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赖洪,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郭智华等5人予以停职检查。
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是南宁市道路停车收费经营单位,是南宁公交集团下属的全资国有企业。
今年5月8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与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合作备忘录》。相关新闻报道介绍,此次慧泊停车公司与青秀区法院共建的执行联动机制,将充分运用车位管理大数据分析优势,在已被青秀区法院查封的车辆泊入后进行实时监测,对相应车辆采取控制措施。还可结合车辆泊入点的情况,对被执行人的行动路线进行分析,法院可据此缩小被执行人查找范围,实现高质量查控联动,提升执行质效。
澎湃新闻注意到,当天出席签约活动的正是赵会、梁芳燕、赖洪、郭智华4人。
当时,赵会表示,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是制约执行成效的一项难题。此次“执行+智慧停车”联动机制的建立,系在全市首创。双方将进一步细化强化优化各项工作环节,提升信息共享的即时性、准确性,切实发挥执行实效。
梁芳燕表示,我们是(借此)改变法院执行的这个车辆查控难、变现难的现状,从而切实地提升这个法院查人找物的能力。
赖洪当时表示,合作共建执行联动机制,是提升法院执行工作成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此次《合作备忘录》的签署为双方今后的联动打下扎实基础,是法企共推共建良好法治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
郭智华介绍,公司录入被执行车辆车牌信息后,通过系统实时查询目标车辆的停放情况,第一时间会与青秀区人民法院联系。
之后的5月10日,慧泊停车公司公众号“慧泊车服务”也发表了《全市首创!慧泊公司与青秀区人民法院推行“执行+智慧停车”联动机制,恶意欠费实行诉讼追缴》一文。
涉事法院与企业签订《合作备忘录》,为何被认定为“不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并责成解除?
根据微信公众号“定安普法”等方面引用的截图资料,原来,慧泊停车公司曾就这份“合作备忘录”介绍:青秀区法院通过开通绿色通道给予慧泊公司大力支持,使慧泊公司诉讼案件能够得到优先受理、优先立案、优先判决、优先执行,加快了司法诉讼追缴欠费的进度,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另有公开新闻报道也明确提到此次签署《合作备忘录》的意义——对于恶意欠缴停车费等问题,南宁慧泊停车公司也通过双方快速立案通道进行高效的信息传递,加快追缴停车费案件办理,以法企合作保障国有资产颗粒归仓。
澎湃新闻注意到,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与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作备忘录》一事引发社会关注后,广西壮族自治区派出以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文浩为组长的工作组,赴南宁市对此事进行调查。
5月19日公开的通报指出,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合作备忘录》内容进行了审查。区高院经审查认为,青秀区法院与特定企业签署合作备忘录不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5月19日已责成青秀区法院与慧泊公司解除了《合作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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