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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法“调”频】农民工讨薪难,诉前调解解忧“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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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店法院
2023年3月,料峭的春寒席卷龙城。为索要劳动报酬,11名来自全国各地的农民工师傅集资请来委托代理人,到小店法院解忧驿站递交了诉状材料,一场长达55天的调解工作就此展开......
壹
3月22日,案件被交给了有多次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经验的人民调解员冯丽丽、张秀琴手中,两位调解员拿到案卷立刻联系了农民工师傅,详细了解案件的内情并认真询问了当事人的诉求。
经过对案情的梳理分析,两位调解员发现案件情况不容乐观,11位农民工师傅虽然委托了代理人,但缺乏基本证据,当事人仅有自己整理的工作时间及应得报酬,并没有包工老板签字确认的任何材料,如果贸然进行诉讼,很可能面对败诉的风险。面对困难,两位调解员没有轻易放弃,决定先行联系被告公司试探被告态度。
3月27日,因被告公司负责人在外地,调解员冯丽丽便通过微信与被告公司负责人林某进行多次线上沟通,林某基本认可存在欠薪事实,冯大姐心中松了口气,想到“只要认账就是好的开始”。谁知,林某随后又表示目前无法一次性支付,愿意分期偿还,但要求工人先撤诉,称“他们起诉我会对我公司征信产生影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必须先撤诉”。后经调解员冯丽丽多次联系及沟通,向林某解释清楚,目前案件处于诉前调解阶段,如果能够顺利化解,不会对企业征信产生影响,但林某仍不肯退让,坚持要求工人先撤诉才可以打欠条。
贰
2023年4月,龙城的天气反复无常,调解也陷入了僵持。11位原告及代理人坚持进入诉讼程序,但考虑到原告方缺乏必要证据,两位调解员不厌其烦联系每一个农民工师傅详细解释,“现在你们的证据缺乏,走诉讼程序,如果对方不配合,很有可能败诉”,农民工师傅们不理解“我们干了活就应该拿钱,你们为啥偏袒对方”,面对误解和不理解,两位调解员没有气馁,继续寻求化解办法。
指导法官赵红秀提出可以想办法将双方当事人约到太原来,来一次线下“对账”,既可以创造当面调解的机会,也可以明确劳务费金额,即使无法达成调解,通过“对账”也可以为进入诉讼程序补充关键证据。两位调解员立刻联系11位原告和被告公司负责人林某,经过多天的协商,双方终于同意到太原来一次线下“对账”。
叁
时间来到5月,阴雨连绵的假期过后,龙城终于迎来久违的放晴。5月15日,11位农民工师傅乘坐绿皮火车从天南海北的各个工地赶到太原,被告公司负责人林某也从外地赶来赴约。
小店法院四层3号、1号调解室,从早上8点左右到下午17点40分,整整九个多小时,两位调解员废寝忘食,逐个“对账”,通过面对面、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做通了双方的思想工作,当场达成7份调解协议,并制作诉前调确字号民事裁定书,以法律文书形式确定了被告分期向7位原告支付共计12万余元的劳务费及其他费用,到此调解员的分内工作也已经圆满完成。
但是还有4位农民工师傅的问题没有解决,原来经过线下对账调解员才知道这四位师傅是在介休工地提供劳务的,不属于本院管辖范围,应到介休起诉。看到同行的工友顺利解决了讨薪问题,4位农民工师傅也着急起来“大姐,你们也帮帮我们吧”。两位调解员耐心安抚4位原告,并详细核实了具体情况,林某称是其介绍4位原告到介休李某处工作的。通过林某帮忙联系,得知介休的包工头李某目前处于失联状态,而其上面的“王总”则表示不清楚李某用工的具体情况,调解再次陷入僵局。两位调解员没有放弃,再次向上追溯,联系到总包工“乔总”,“乔总”表示4位原告可以到介休起诉,其愿意配合厘清劳务费具体金额,林某也表示可以配合出庭作证,最终4位原告自愿撤诉并表示:“真的感谢两位大姐的耐心帮助”。
从3月22日到5月15日,长达55天的时间里,缺乏证据的原告与不愿配合的被告并没有令张秀琴、冯丽丽放弃,她们几经波折,克服困难,坚持做了大量工作,付出了辛苦努力,最终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纠纷,既帮助农民工追讨了欠薪,也没有让诉讼影响企业征信,实现双方利益的平衡。
农民讨薪难一直是全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好农民工欠薪追讨问题,事关他们的切身利益和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帮助农民工追讨欠薪是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重要实践之一;与此同时,在后疫情时代,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保护企业正常运行发展,助力经济社会恢复活力,也是人民法院不可推卸的义务。如何在两者间取舍平衡,小店法院诉前调解的司法实践给出了一份高分答卷!
图文 | 李浩
编辑 | 王之风
原标题:《【小法“调”频】农民工讨薪难,诉前调解解忧“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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