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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周 | 履家庭责任 做合格家长——这是你的《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请查收!
“如果你们双方做得好,不但可以将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甚至孩子得到的爱可以由一份变成两份……”
这是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在审理一起子女抚养纠纷案时
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的情景
·基本案情·
小红与小明(均为化名)生育一子一女。2018年12月,小红与小明因感情不和分手。分手后,小红独自一人抚养两个孩子,生活十分困难。小红与小明因孩子抚养费支付、探望权的行使及孩子照看等问题发生争执。
2022年4月,小红就孩子抚养问题等向新罗法院提起诉讼。小明收到开庭传票后未到庭参加诉讼,经办法官并未径直缺席判决,而是积极与双方沟通,听取双方意见。
经了解
小红与小明虽然矛盾较大,但都深爱着孩子,都希望孩子能健康成长,该案宜调不宜判。为此,经办法官再次组织双方到庭调解,分别从情理和法理的角度对他们进行疏导,引导双方站在孩子角度考虑问题,关注孩子的心理和情感需求,积极履行监护责任和家庭教育责任,并向双方发出首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告知双方应尽的监护责任和家庭教育责任。在经办法官耐心沟通下,双方达成和解,小明同意孩子由小红抚养并答应今后积极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小红也同意积极配合小明探望孩子。
法官后语:
《家庭教育促进法》作为我国家庭教育领域的第一部专门立法,将家庭教育由传统的“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国事”,开启了父母“依法带娃”的时代,对于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本案双方当事人未能切实履行好抚养义务,承担监护职责,人民法院依照《家庭教育促进法》向双方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告知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互相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关注被监护人的心理和情感需求。《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发出后,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孩子的成长只有一次,成长中离不开家长的监护,希望每一位家长都能切实担负起自己的职责,履行好为人父母的家庭教育和监护责任,共同构建文明、和谐的家庭关系。
文字:民一庭
原标题:《家庭教育周 | 履家庭责任 做合格家长——这是你的《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请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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