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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遇车祸,女子索要“奶粉钱”获法院支持
据江苏新闻,南京的王女士在哺乳期内遇车祸,因用药,只能买奶粉喂养儿子。王女士诉至法院索赔医药费、奶粉费等共计18万多元。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奶粉费六千元及其他损失。
澎湃新闻编辑:林蓉 实习生 蓝月伶 素材来源:江苏新闻
责任编辑:李蕊
校对:张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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