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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嫁女无法得到土地收益金?法院:其合法权益不因婚嫁受损
法治日报报道,近日,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女子陈某外嫁后,原来的村民小组不与陈某分配土地收益金。法院最终判决村民小组给付。
澎湃新闻编辑:张琳 实习生:朱琳 素材来源:法治日报
责任编辑:李蕊
校对: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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