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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张治中公馆”被指名不符实,南京文物部门:提法不准确
贴上名人故居的标签,房子的售价就水涨船高。日前,南京的“张治中公馆”(也是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正传来出售之际,却遭到其涉嫌“造假”的质疑。
位于南京市鼓楼区的沈举人巷26号、28号建筑,近十几年来一直以抗日名将张治中先生的“张治中公馆”名义对外宣传,其市场价格也一路攀升。最近的一次“叫卖”,售价已上升到2.3亿元。
然而,近期张治中之孙张皓霆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说,其祖父从未在该处房屋住过,所谓的“张治中公馆”名不符实。
此外,有民众表示,该处建筑在2008年就曾被夷为平地,现在的建筑是在原址的基础上重建的。而自2006年开始该建筑就被核定为南京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这一头衔至今对外宣称。“既然是重建的,就不应该再是文物,监管单位工作是否有缺失?”有人对此质疑。南京市文广新局相关负责人对澎湃新闻表示,该建筑被认定为文保单位时,所用名称为“沈举人巷26、28号民国建筑”,“‘张治中公馆’的说法是当时报纸炒出来的。”
南京市文广新局人士表示,由于当前国内有关文物的法律法规并未对文保单位撤销这一情形做出规定,无法可依,因而不好撤销,但2012年这一轮南京市文物普查中已经登记到文物灭失表里,“等国家有相关规定出来再正式撤销”。
名不符实的“张治中公馆”?张治中,中国国民革命军陆军二级上将,爱国主义人士。在国民党任职期间,张受到蒋介石的认可和重用。解放战争后,鉴于张治中对中国和平做出的贡献,被称为“和平将军”。
张治中之孙张皓霆告诉澎湃新闻,南京所谓的“张治中公馆”,其实是其祖母1945年从日本侨民手里买下的,之后一直给家里亲戚在住,其祖父张治中从未在该处居住过,因此该建筑不能被称之为“张治中公馆”。
“我祖父1945年去到西北,直到1949年回到南京作短暂停留,当年4月又因为国共谈判去到北平,随后接受周恩来的恳劝留在北平。”张皓霆说,就他知道,安徽、重庆共有三处可称作张治中故居或公馆的建筑,那都是张治中的老家或任职期间的住处,就连北平的房子也因为是公家的而不能称作张治中公馆。
南京的“张治中公馆”,“在二零零几年的时候由上一辈的人卖了,之后又转卖了好几次。前几天南京的亲戚告诉我说,又有人以‘张治中公馆’的名义在出售这套房子,我听了很生气。爷爷向来是很低调的人。”张皓霆说。
张皓霆还说道,当时上一辈卖这套房子的时候就被很多人骂“不肖子孙”,“骂败家子,说给祖父丢脸。那时候在中国卖房子是很不孝的做法。”
之后2006年该建筑成为了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当时媒体以及一些人又开始炒作‘张治中公馆’,我知道这背后肯定是有人故意在炒。我的亲戚可能也起了不好的作用,为了卖房子。”张皓霆表示,“但这终究是作假,也给我们后来带来不好的作用,说张家的后人是不是生活得不好才卖房子。”
被推翻重建后的“文保单位”对于“张治中公馆”的名头,南京市文广新局文物部门相关负责人对澎湃新闻表示,市政府核定该处为文保单位时公布的名称是“沈举人巷26、28号民国建筑”。目前叫卖的这处建筑其实是“张治中公馆”的警备用房,张治中居住的公馆在斜对面,当年已经被拆掉了。“因为跟张治中有一定关系,在当时又是能反映民国时期别墅类建筑的典型,所以被认定为文物。”
该人士说,“‘张治中公馆’是原来报纸上炒出来的。”
公开报道显示,10多年来,“张治中公馆”的出售信息不断。2006年的报价为3000万元;2009年报价6400万元;2017年3月,报价1.5亿元……
其中,2008年左右,该处建筑曾被夷为平地,现在的建筑是在原址的基础上重建的。对于这样一起文物灭失事件的处理,当时的南京市文广新局作出的处理决定是:对房主罚款25万元。
自此,所谓的“张治中公馆”原建筑已不复存在。
对于“已不再是文物”的质疑,南京市文广新局文物部门相关负责人对澎湃新闻表示,由于文保单位是市政府公布,不可随意撤销。目前国内文物相关法律法规中也没有有关撤销的程序规定,“现在国家在重新修订文保法,将来可能会增加这一内容,但目前我们没有法律依据来撤销。”
该人士同时表示,自从2008年发现违法拆除的行为后,该文物部门已将文保单位的牌子从沈举人巷26、28号民国建筑群撤销,2012年市级文物普查中也将其列入到灭失登记表里。
“现在该建筑挂的牌子‘南京市重要近现代建筑’是规划部门挂的,他们依据的是南京近现代建筑保护条例,可能因为挂的比较早一直没有更换过。”该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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