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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独生子女呼吁“带薪护理假” ,省卫计委:尚未有规定
如今,在社会上打拼的很多80后都是独生子女,遇到父母生病住院,常常因为请不到假而无法照顾。新修订的《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规定,今年10月1日起,独生子女一年可享15天带薪陪护老人的假期。对此,陕西的独生子女们纷纷表示羡慕,呼吁我省也能有如此贴心的假期。
四川新规:陪护期间工资福利不变
新修订的《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所在用人单位应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15日的护理照料时间,给予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7日的护理照料时间。将于今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该条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依法通过集体协商或者制定规章制度等形式确定护理照料时间,护理照料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华商报昨日A06版报道)。
陕西独生子女:呼吁出台同等政策
“四川的独生子女都有带薪护理假了,希望我们陕西也能执行。”在西安上班的独生子女李波说,“我家在汉中,平时父母生病,我心有余而力不足,回去一趟三四天,全勤奖没了,还要扣工资。久而久之,父母病了都不告诉我,怕我请不了假,想想真心酸。希望我省也能尽快出台独生子女带薪护理假的政策。”
“家在陕西省内的还好说,我们‘西漂’其实更期盼有带薪护理假。”同为独生子女的小静说,“我和我爱人都是独生子女,我家在河南,他家在湖北,平时只有过年有时间回去看看老人,我们最害怕的事情就是老人生病,因为我们俩都很难请假,我们两个人要照顾四个老人,我们真心觉得带薪护理假很贴心。”华商报记者采访中发现,陕西的独生子女们对带薪护理假非常期待。
陕西省尚未有相关规定
昨日,华商报记者多方联系,但因为是周末,最终未能与陕西省卫计委取得联系。但是,在一份陕西省卫计委办公室给媒体的回复中,针对独生子女带薪护理假问题,该办公室说:一、目前,我省现行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政策文件中,尚未有关于“独生子女带薪护理假”的此类规定。二、据了解,目前在全国范围内,有广西、福建、河南、海南等省份在地方性法规中明确了独生子女在父母住院期间,享受护理假的权益,其中多数省份是在老年人权益保障的地方性法规中作了规定。
该办公室称:“独生子女带薪护理假”是一项符合当前国情的好政策,有利于缓解独生子女在父母年迈生病时的精神和经济压力,我们对此持肯定态度。但鉴于我省现行的《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中并未引入相关条款,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省政府、省人大有关方面呼吁,待我省调整老年人权益保护的相关地方性法规时,能够增加“独生子女带薪护理假”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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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省立法保障父母患病时独生子女带薪陪床
到2017年底,我国已有8个省份通过地方立法建立了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护理假制度,包括黑龙江、福建、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
广西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的,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15日的护理假。护理期间的工资、津补贴和奖金,用人单位不得扣减;
黑龙江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子女所在单位应给予其陪护假,每年累计20日,非独生子女的护理假每年累计10日,陪护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原文题为《陕西独生子女呼吁“带薪护理假” 省卫计委:尚未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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