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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原副省长陈树隆被控受贿2.7亿、内幕交易赚1.67亿

澎湃新闻记者 林倩
2018-07-30 20:39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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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中级法院 图

7月27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共安徽省委原常委、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陈树隆受贿、滥用职权、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一案。

根据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7月27日官方微博显示,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陈树隆,其不仅收受2.758亿元的贿赂,还滥用职权导致国家29亿元的损失。在内幕交易方面,陈树隆不仅自己参与买卖股票,还将内幕信息泄露给亲戚朋友,非法获利共计1.6亿元。

上述涉案金额共计约为33.36亿元。2016年11月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陈树隆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2017年5月2日,陈树隆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被立案审查。

@厦门中级法院 图

“有人吹捧他为安徽的股神

陈树隆谋取私利的是以非常隐蔽的方式进行,也都采用了大量手段防范调查。陈树隆主要是通过股票证券市场牟利,这和他的专业出身有关。

根据人民网的报道,陈树隆出生于1962年11月,安徽巢湖人。1983年9月至1987年7月在安徽财贸学院(现为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系工业财务与会计专业学习,毕业后留校任教兼辅导员。

1989年4月起,陈树隆开始进入政府部门工作,任安徽省财政厅综合处科员、副主任科员;1993年8月陈树隆任省国债服务中心副主任;1994年6月陈树隆任安徽省国债服务中心主任、省财政证券公司总经理(正处级)。

根据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7月27日官方微博显示,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对陈树隆起诉指控。

1994年至2016年,陈树隆利用担任安徽省国债服务中心主任、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合肥市副市长、芜湖市市长、芜湖市委书记、中共安徽省委常委、秘书长、常务副省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发展、项目开发、融资贷款、投资入股、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妻子王传红、弟弟陈树堂等人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758亿余元。

在中央纪委宣传部、中央巡视办、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的电视专题片《巡视利剑》中,陈树隆表露自己当时的心境:“我当时应该说有担忧,但是担忧不是太大,主要是觉得一些操作不会被发现。”

另外,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7月27日官方微博显示,2009年至2011年12月,陈树隆担任中共芜湖市委书记期间,在引进和建设相关项目过程中,违反组织议事、决策程序,擅自决定给予相关企业设备补贴,造成财政资金损失共计人民币21.24亿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等,擅自决定对相关企业返还土地出让金,造成财政资金损失共计人民币7.92275亿元。以上造成国家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9.16275亿元。

@厦门中级法院 图

中央纪委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在专题片《巡视利剑》中表示,有人吹捧陈树隆为安徽的股神,陈树隆利用自己熟悉股票、期货交易的专长, 以及在金融行业积累的人脉资源,作案的特点十分明显。

“他表面上打着招商引资、金融创新的幌子,然后给他选中的一些上市的公司,或者私营企业,大量的政策优惠、财政扶持。在背后利用职权购买原始股,炒作股票来获取暴利。”

陈树隆的弟弟、侄女多年帮他担任操盘手,他自己藏身幕后指挥下单

陈树隆投入股市的第一桶金,就是通过权钱交易得来的。

专题片《巡视利剑》中显示,1994年到1998年,在担任安徽国债服务中心主任期间,陈树隆就利用职权为私营企业主施永炒作期货、拆借资金提供帮助,为对方带来了巨大利益,然后向对方索取回报1300万元。

陈树隆用这笔钱投入股市以钱生钱,大获成功的主要秘诀还是借助权力。在2008年7月至2011年10月,陈树隆在担任芜湖市委书记期间,在推动芜湖市某国有企业资产重组过程中,就违规购买大量股票,获利数千万元。

陈树隆在纪录片《巡视利剑》中说:“权力应该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因为有权了,这些信息自然不自然地就泄露到你这边来了。”

完成原始积累后,陈树隆回过头来想要掩盖当初收受施永1300万元的痕迹。

“当时香港的股市行情比较好,另外香港也比较隐蔽,而且也不容易被发现,所以我就把这1300万元本金还给他,同时按照年息8%复利计算,还了2600万,这样2600万就兑换成港币,让施永帮我在香港炒股。实际上是假还款的形式,把资金洗白,转到香港去炒港股。”陈树隆在片中回忆称。

这笔钱挂在施永账户上,所有权属于陈树隆,陈树隆的弟弟、侄女多年帮他担任操盘手,他自己藏身幕后指挥下单。

根据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7月27日官方微博显示,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指控陈树隆,在2009年至2015年,作为相关股票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上述股票,累计成交金额共计人民币1.21257411亿元,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1.3746627亿元;泄露内幕信息导致他人买入上述股票,累计成交金额共计人民币3205.8285万元,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3031.1731万元。

在7月27日的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陈树隆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发表了意见,陈树隆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陈树隆简历

陈树隆,男,汉族,1962年11月生,安徽巢湖人,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

1983年9月至1987年7月在安徽财贸学院会计学系工业财务与会计专业学习;

1987年7月 留校任教兼辅导员;

1989年4月起历任安徽省财政厅综合处科员、副主任科员;

1993年8月任安徽省国债服务中心副主任;

1994年6月任安徽省国债服务中心主任、省财政证券公司总经理(正处级);

1998年1月任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副厅级)、党委副书记,省国债服务中心主任、省财政证券公司总经理(1996年1月至1999年2月兼任安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1996年5月至1998年2月兼任安泰期货公司董事长);

2000年12月任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01年3月任国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正厅级);

2002年9月任合肥市副市长(2003年2月兼任合肥市委工交企业工委书记;2000年9月至2003年12月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学习,获管理学硕士学位);

2003年12月任芜湖市委常委、副市长;

2006年4月任芜湖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6年7月任芜湖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8年6月任芜湖市委书记、市长;

2008年7月任芜湖市委书记;

2011年10月任安徽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芜湖市委书记;

2011年12月任安徽省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

2012年6月任安徽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16年2月任安徽省委常委,省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省长

2016年11月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安徽省副省长陈树隆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2017年5月2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安徽省原副省长陈树隆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以上简历来自人民网)

    责任编辑:王杰
    校对:徐亦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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