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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史︱法兰西帝国:正式帝国(上)
一、租界昭示的法帝国性格
上海浦西市区的原法租界,道路干净清爽,两边满是法式梧桐、花园洋房、咖啡馆与画廊。事实上,在晚清到民国期间,这里的法租界就已经是一个高档社区了。相形之下,当时的英租界给人的印象就比较淡薄(外滩多的是高楼大厦,更像一个纯商业区)。这里就有一个问题:同为租界,为什么英租界看起来就没有法租界那么宜人?
法国汉学家白吉尔(Marie-Claire Bergère)在《上海史:走向现代之路》一书中回答说,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英法两国在租界管制上的理念、做法完全不同。用白吉尔书中的话来说,“公共租界采用大不列颠的自由主义制度,法租界则奉行雅各宾派的传统。一边是商人寡头挖空心思维护自身的利益,另一边则是专制官僚自称要为共和理想服务。”
大致来说,公共租界的管理方式是商人自治。对这些商人,英国领事告诫道:“在华英商应该自强自立,要懂得依靠自己的力量。一旦放弃了这种态度,过多地依靠国家帮助,他们就不再是企业家……不再是英国人。”这个商人自治组织工部局(公共租界的领导机关)对市政建设兴趣乏乏。该租界的公共设施由私人投资,以获取盈利为目的,这样就既不充足也不普及(有也只供外国侨民使用,尽管在十九世纪后期已经有大量中国人选择生活在租界)。
但是在法租界,情况就两样了,奉行的是巴黎的垂直行政管理。白吉尔指出:“如果说公共租界的地位更加接近于自由港的地位,那么法租界则像是一块受巴黎政府管辖的殖民飞地。”法租界公董局(法租界领导机关)董事会虽然是纳税人选举产生,但要听命于法国领事。法租界的年度行政预算是在巴黎规划制定,由法国外交部直接派发,市政建设的经费也得到了法国国内的支援。相比起英国商人,在沪的法国商人要少得多,行政官僚、医生和传教士居于侨区的领导地位,其主要活动并不是求取利润,也不具备同巴黎抗衡的动机与实力。所以相比工部局,公董局更像一个巴黎派出的政府机关,有“大政府”的气魄。
这当然源自法国大一统的政府集权传统,但公正地说,法国人对其属民,确实也要比英国人来得更“一视同仁”。虽然纡尊降贵,但是公董局或多或少地表示出对整体利益(租界的中外居民)的某种关心。“例如,自1862年起,法租界就有计划得进行公共道路和堤岸的建设。反观公共租界所开辟的公园,直到1928年都禁止华人入内。”又比如,在公共租界,自来水由私人运营,向私人开放,而在法租界,则是面向全体免费的。这出自法国大革命时代共和理想的遗泽:人人平等、社会进步和理性规划。
在这种普世性格的共和理想光照下,法租界在1914年就引入了两名中国士绅进入公董局担任咨询董事,这一举动比起公共租界要早十二年。
以上并不是在说,法租界的治理要比英租界好,只是想指出,在某种程度上,我们从上海法租界的治理模式上可以看出整个法兰西帝国的方略与性格。
二、是什么在推动法国的海外帝国扩张事业
在继续叙述之前,需要对法兰西帝国做一个简单的介绍与辨析。
我们这边讲起法兰西帝国,浮想在脑中的景象总跟拿破仑扯不开关系:拿破仑•波拿巴(Napoléon Bonaparte,1769—1821)开创了法兰西第一帝国(1804—1814),他的侄子路易-拿破仑•波拿巴即拿破仑三世(Louis-Napoléon Bonaparte,1808—1873)建立了第二帝国(1852—1870)。但如果从法国海外殖民史的角度来讲,则法兰西的帝国史可不止有这短短近三十年,而是另外有一套时间设置。
一般我们认为,自十六世纪中叶以来,法国在两个长时间段中拓展并保有一个殖民帝国:1534年至十八世纪晚期是第一殖民帝国时期,1830年到二十世纪中晚期则是第二殖民帝国时期。在它的顶点,法兰西帝国是人类有史以来最大的几个帝国之一,占据一千万平方公里以上的土地。
法兰西第一殖民帝国是从十六世纪早中叶开始的,当时,在与西班牙、葡萄牙、荷兰和英国的竞争中,法国开始在北美、加勒比海和印度建立商贸点与殖民地。从一开始,法国人的殖民行为就与英国人非常不同。日后德意志帝国的首任宰相奥托•冯•俾斯麦(Otto von Bismarck,1815—1898)打趣道:“法国有殖民地,但没有殖民者。”俾斯麦虽然评论的是他那个时期法国人的殖民行为,但征诸历史也是非常准确的。
法国历史学家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eville,1805—1859)在其有关法国北非殖民地的文章中写道:“法国,由于它的地理位置,它领土的范围,它的富饶,一直以来都位列大陆强权中的头等。陆地一直是展示它力量与荣耀的国家舞台。海上贸易只不过是它存在的附属品。海洋从未激起,也永远不会激起那些航海和商业民族对其会有的那种尊敬和国家情绪。海洋事业从未吸引法国的重视,也没有获得财力或人才方面的帮助。”[参见耶鲁大学政治学者Jennifer Pitts翻译和编纂的托克维尔文集《论帝国与奴隶制》(Writings on Empire and Slavery)。——编者注]
除了少数商人与冒险家,很少有法国人愿意出海定居。拿法国北美殖民地新法兰西的重要据点魁北克来说,1763年法国在七年战争中失败,将其割让给英国人,当时魁北克的法裔人口总共才有五万到八万人(其他地方最多再有两万人),而英国的北美十三殖民地总人口已经达到了两百万,实在是众寡悬殊。
由于缺乏足够的殖民者和足够的商业与社会刺激,法兰西第一殖民帝国无比脆弱。当英国人以海养海,获得海上霸权之后,法国在连串海外战争(从1740至1748年间的奥地利王位继承战,到1793至1815年拿破仑指挥法国军队对抗反法联盟的系列战争)中就居于下风,并逐渐丧失了绝大部分海外殖民地。强势如拿破仑•波拿巴,考虑到法国在北美的大片领土并无人居住因此难于保卫之后,也只能在1803年,无可奈何地将路易斯安那以极低价格出售给新生的美国。
拿破仑埋头建设自己的大陆帝国无暇他顾(其帝国旋起旋灭,无足道),之后复辟的路易十八(Louis Stanislas Xavier,1755—1824)在位差不多十年(1814年4月至1815年3月,1815年7月至1824年9月),坐守困城也没有什么海外作为。直到1830年,法国才几乎从零开始重启其海外征服事业。当年,法国入侵了北非的阿尔及利亚,并在其后的十七年里征服、控制了这片土地。这成为法兰西第二殖民地帝国的肇始。
但一开始,代表商业寡头掌权的路易•菲利普一世(Louis Philippe I,1773—1850)其实对海外征服并不感兴趣,是到了拿破仑三世时期,法国才真正用心投入到这项事业上来。拿破仑三世自觉继承了叔父的事业,所以对对外冒险颇感兴趣(而且法国经济在他的统治下有一个迅速成长期,他也建立了一支颇有能力的官僚队伍,所以有此资本)。在他的统治下,法国在北非、西非、墨西哥、印度支那和叙利亚等地都有行动。到拿破仑三世统治结束时,法国海外领土的面积增加了两倍,达到了一百万平方公里。
但是第二帝国真正的成长则是在第三共和国时期(1870—1940),帝国的面积较前增加了十倍(主要是在北非、西非和印度支那)。这有几个重要理由。其一,自法国大革命以来的政治动荡终于落下了帷幕。在此之前,法国始终有足够多的国内问题要处理,没有精力放在海外事业上。其二,普法战争(1870—1871)的大灾难大大刺激了法国人,甚至可以说彻底改变了法国人对海外帝国事业的态度。这可以再分别细说。
首先,法国人有迫切恢复大国地位、走出屈辱的心理动机。在有些学者看来,法国的帝国主义态度明显是由民族主义所推动的。曾经两度担任法国总理的茹费理(Jules Ferry,1832—1893)是殖民事业的坚定支持者,他强调:“如果一个人只是呆在后院,就不能成为一个强大的力量。”他认为:“所有的欧洲大国都在实施殖民扩张政策,我们也必须这样做……法国不能只是一个自由的国家,她也必须是一个伟大的国家,在欧洲的命运中行使属于她的所有影响力。她必须在世界各地传播这种影响力,带去她的语言、习俗、旗帜、武力和精神。”
其次,当时德国无论在人口还是出生率上面都要远远超过法国(法国1871年的人口年增长率为0.3%,是整个欧洲最低的),法国需要在外部寻找人力资源充实自己。当时的普遍认知是,“为了拯救一个小法国,必须有一个更大的法国”。在一战时,帝国动员数百万海外属民为法国而战为这一动机提供了证明。
最后,由于普法战争耻辱性的失败,法国的军人有挽回颜面的需要。任教于美国弗吉尼亚大学社会学系的英国学者克里山•库马尔(Krishan Kumar)在自己的近著《帝国雄图》(Visions of Empire:How Five Imperial Regimes Shaped the World)中描述了法国军人的这一愿望:“在撒哈拉沙漠和印度支那的丛林中,他们将消灭1870年至1871年的耻辱。此外,他们敏锐地感到这项任务降临到他们身上,他们既有最大的需要,也有最好的机会。他们经常主动采取行动,对巴黎文官政府的指令置若罔闻。”
那么还有没有经济上的原因呢?尽管有一些法国殖民主义者提出,“殖民政策是工业政策之女”,法国需要出口与投资的市场,所以要对外扩张。但库马尔指出,经济数据并不支持这种说法。1882至1886年间,法国与殖民地的贸易只占法国对外贸易总额的5.71%(到了1909至1913年,上升到10.2%),而同时期英国与其殖民地的贸易要占到英国对外贸易总额的三成以上。法国的对外投资的重心是奥斯曼土耳其、东南欧、俄国和南美洲,也不是自己的殖民地。在1900年,法国对外投资的71.1%是在欧洲(俄罗斯就占了25%),只有5.3%的投资是花在了法国自己的殖民地身上(到了1914年,终于上升到8.8%)。正因为如此,库马尔尖锐评论说,在法国的帝国英雄万神殿中,商人们是缺席的,他们的位置由士兵取而代之。
与此相似的情况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居住在法国殖民地中的法国人只有七十万,其中五十万还集中居住在阿尔及利亚。在有些法国殖民地,法国居民的人数甚至要少于其他欧洲人。在法兰西帝国极盛时期,它包括1200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和6500万属民,但是居住在这个帝国中的法国人为数甚少。
因此,推动法国海外帝国扩张事业的,并不是殖民者所带来的社会与经济动力,因为它就是一个官方行为,其目的是政治性的,在很大程度上是出于威望的考虑。
三、法兰西民族国家的建设方略
在《世界帝国史:权力与差异政治》(Empires in World History: Power and the Politics of Difference)一书中,美国历史学者简•伯班克(Jane Burbank)和弗里德里克•库珀(Frederick Cooper)对帝国给出的定义是:“帝国是一个庞大的政治单元,是扩张主义的,或在历史上扩张至广大领土上的,在兼并/整合新人群时仍维系区隔/差异和等级制度的政体。”
作者使用这个定义当然是为了凸显与民族国家的不同:他们认为,民族国家高举其人民的共同性,而帝国则承认其多元人口的不同;民族国家倾向于同化/驱逐以求一致,而帝国则海纳百川,自觉维持其属民的多样性,实施多重治理,从而凸显其属民的各自差别。应该说,这个定义是人们对帝国的主流认识。
法兰西帝国(尤其是第二帝国)与这种主流认识并不相符。如果说帝国是“多元”加“等级制”的结合,那么法兰西帝国则在相当程度上坚持“同化”与“大一统”。在所有这些帝国中,法兰西帝国似乎最有天下范,所谓“四海之内,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法国的帝国架构与治理术混合着直接统治、同化政策与共和主义理想。如果说所有的帝国都努力在世界上复制自己的话,那么法国人的复制冲动是最显著的。
下文将详谈法兰西帝国的这种治理术及其后果,这里要解决的问题是,为什么法兰西帝国会有这种“非帝国”的表现?
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这在法国历史上是一种成功经验,法国过去成功将内部纷繁复杂的多种文化、族群统合成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
从欧洲历史上看,法兰西无疑是最典型、最成功的一体民族建构案例。法兰西实际上是从北部一块地方(不超过现法国版图的一半)逐步扩张而来的。以下是依序落入法兰西怀抱的诸区:
十三世纪,说奥克语(Occitan)的郎格多克(Languedoc);十五世纪,说奥克语的阿奎丹(Aquitaine)与普罗旺斯;十六世纪,说布列塔尼语(Brezhoneg,凯尔特语族,很像威尔士语)的布列塔尼;十七世纪,说巴斯克语(Basque)的纳瓦拉(Navarre),说奥克语的贝阿恩(Béarn)、部分巴斯克地区,说加泰罗尼亚语(Catalan)的鲁西永(Roussillon)与塞尔达涅(Cerdagne),说德语的部分阿尔萨斯(Alsace),说弗莱芒语(Flemish)的部分弗兰德斯(Flanders),说奥依语(langue d'oïl)的弗朗什-孔泰(Franche-Comté);十八世纪,说德语的洛林(Lorraine),讲意大利语的科西嘉和孔达维内森(Comtat-Venaissin);十九世纪,说意大利语的萨伏伊(Savoy)和尼斯(Nice)。
所以,法兰西也是一个人口众多、族缘复杂的国家,其国家边缘生活着布列塔尼人、科西嘉人、巴斯克人、弗兰德斯人、阿尔萨斯人等等,他们的文化、语言各具特色,同法兰西人并不相似。直到1863年,根据法国的官方调查,还有四分之一到二分之一的国民是不说法语的。当时的旅行者从北到南的法国之行常常以“这个地方没有人会说法语”的抱怨为人所铭记。
在这样一个国家,国家认同其实是很成问题的。1706年,一位旅行者发现马赛人不承认他们是法国人。迟至十九世纪中后期,还有相当一批上述各地方的遗民心怀故国,抵制法兰西化。正如一位观察者所言,在许多地方,“法兰西是被容忍的,而不是被接受的”。(France was suffered,not accepted.)
这些“外国人”是怎么变成法国人的呢?
首先,法国大革命对“法兰西人民”的形成有极大影响。在法国大革命中,革命者确实决定创造一种“法兰西人民”。他们的对策是赋予所有人平等的公民权利与个人自由,废除各地的封建特权,实现社会阶层流动,用“共同意志”而不是血缘来定义民族。
在1789年11月23号国民公会辩论中,一位贵族革命者在谈到犹太人地位的时候说道:“对作为个人的犹太人,我们给予(国民应有的)一切。”这种反封建、平等与自由的革命理想与实践确实能吸引一部分人,阿尔萨斯和洛林人就“在革命和战争的锤炼下逐渐倾向于法国”。尽管他们说德语,但在革命理想的感召下却发展出来极大的法国认同。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吃这一套。1794 年,另一位革命者在国民公会陈述: “地方分权主义者和迷信分子讲的是下布列塔尼语,外逃贵族和敌视共和者讲的是日尔曼语,反革命分子讲的是意大利语,宗教狂热分子讲的是巴斯克语。”据其语义,自然是把持上述语言的部分人排除在“法兰西人民”之外。
法国(赋权之外)的第二方略,就是同化,这意味着否认那些古老的文化团体的自治权利。在那句“对作为个人的犹太人,我们给予一切”的名言之前,还有一句“对作为一个民族的犹太人,我们什么也不给”。正如罗马尼亚裔美国历史学家尤金•韦伯(Eugen Joseph Weber,1925—2007)在其著作《从农民到法国人》(Peasants Into Frenchmen: The Modernization of Rural France,1870–1914)中指出的那样,西部、东部和中南部的广大农村地带的法国化是到十九世纪下叶才完成的。这一目标的达成,首先要归功于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体制,在这个体制下,行政高度集权,全国划分成一百个小省(每个省只相当于中国的一个县大小),几乎完全服从巴黎的支配。第三共和国再使用四种手段进行民族整合:普及义务教育、工业发展、政治参与、普遍义务兵役。随着强制法语教育的普及、全国市场的交融、基于阶级的党派政治动员以及各地士兵进入军队这个大熔炉,随着时间慢慢过去,上述地方才终于培养出了法国认同。
简而言之,法国的民族国家建设方略是:赋权换忠诚,政府直接接触民众,以国家主义、世俗化行政一视同仁地实现“想象的共同体”。这一方略是如此成功,以至于当法国人进行海外扩张的时候,他们信心满满地认为,如果学校和军队可以将农民变成法国人,他们就可以以同样的方式将土生土长的外国人变成法国人。他们认为,强大的中央共和国家可以克服族群认同的障碍,用共和政治认同取代地方认同,化多元帝国为统一国家。而且说老实话,法兰西帝国内外的同化基本上是处于同一个时间段的,这样就更起着相互促进的作用。
官僚政治传统则构成了法帝国“大一统”外貌的另一个原因。美国政治学者迈克尔•罗斯金(Michael G. Roskin)在其畅销名作《国家的常识》(Countries and Concepts: Politics, Geography, Culture)一书中曾经这样描述法国的政治文化:“个体意义的法国人爱好自由,而公众意义的法国人却知道他(她)需要理性、秩序且非个人的规则。”
这一点在法国的国家结构上体现得分外明显。在旧制度下,法国就已经具有了政治与行政权力高度集中的特征。自大革命以来,法国的政治架构也始终保持着“统一和不可分割”的外形,法国的地方单位自治权力相当稀少,中央直接插手地方政府的决策则是常态,任何重大的项目与行动都需要得到中央政府的认可和财政支持。当法国进行海外扩张的时候,就自然而然地把这一传统带到了帝国管理习惯之中。(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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